工廠合理化建議

1.總則

工廠合理化建議

1.1 技術改進與合理化建議(以下簡稱技術建議)和推行工廠現代化管理,是企業革新挖潛、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

1.2合理化建議包括生產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新配方,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產品性能及開發新產品,節約原材料等。

1.3合理化建議也包括對設備、工藝過程、操作技術、工、夾、量具、試驗方法、計算技術、安全技術、環境保護、勞動保護、運輸及存儲等方面的改進或建議。

1.4合理化建議也包括對企業現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創新和應用,促進企業素質全面提高等方面的建議或改進。

2.組織領導和職責範圍

2.1技術建議與現代管理優秀成果評審小組成員由:廠長祖國-軍、人事部主任田春祿、其他各部門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組成。

2.2在評審小組的領導下,日常工作由工會和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宣傳與發動工作由工會負責;具體審查工作由人事部門負責。人事部每週對職工羣衆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進行整理、分類、轉達、上報。

2.3採納、實施等過程由人事部做好建議人、實施部門和創造價值等方面的記錄,同時填獎勵申報表,報評審領導小組進行鑑定、審覈、歸檔。

2.4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評審,每年度進行一次表彰、獎勵。

3.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的範圍

3.1合理化建議,是指有關改進和完善企業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辦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新舉措;技術改進是對機器設備、工具、工藝技術等方面所作的改進和革新。結合本企業的特點,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劃分爲以下幾個方面:

(1)生產技術、生產工藝、生產工具的改進;

(2)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技術的改進;

(3)節約材料、能源的措施和辦法;

(4)企業現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創新和應用,經營管理的建議;

(5)企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企業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建議。

3.2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的'內容是相對於工廠目前技術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設有所提高和改進而言,所提建議應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經過建議人的努力,促使其實現的,均屬於本範圍。

3.3生產組織設計、技術措施方案,經過集體討論,上級批准等過程,在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技術上合理,經濟上有效益,建議人不是當事人(組織設計編制人,參加組織設計討論審覈和審批人員)的均屬於本範圍。

3.4對於發現設計上有重大缺陷,並提出修改方案,從而是避免了生產中較大的返工浪費,即使造價提高,亦應屬於本範圍。

3.5節約材料、能源的措施和方法,是指晚有效地利用和節約原材料、能源。

3.6對工廠目前的條項管理工作、經營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促進企業在現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上有所創新,經部門採納,確屬在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企業聲譽上有明顯效果的,均屬於本範圍。

3.7工廠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的前提下,提出與本身職責雖有直接聯繫,但對目前本企業而言有創新的、採用後有明顯技術效益的,均屬於本範圍。

4.申報與評審程序

4.1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建議,均應事前由建議人填寫後投入意見箱,必要時應附有圖紙、計算數據資料等,經上級審批後才通用性生效執行。

4.2建議屬於小改革項目的,且一次實施費用在500元以下的,合理建議和技術改進由人事部報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後實施。

4.3建議屬於重大項目的,或一次實施費用在500元以上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報評審小組審覈後,再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4.4企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成果,要有文字材料。

5.獎勵標準和辦法

5.1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建議按程序上報,經報準被採納實現後,依據實際節約價值或年增產節約價值(扣除實施費用後的淨增價值)計獎。其獎金計算作如下規定:

獎勵計算辦法

序號年增產節約價值(A)獎金額(元)

1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3000——5000

2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1000——3000

3一萬元——十萬元500——1000

4一千元——一萬元60元+3.4%A,160——500

5五百元——一千元40元+12%A,100——160

6五百元以下20元+16%A,100元以下

5.2屬於生產設計改進的合理化建議,應以該建議涉及的項目一次節約價值計獎。計算方法,必須由該項建議所屬項目的預算的規定,計算改進前後的造價,進行對比求節約金額,報實施部門進行簽證,作爲生產結算依據。

5.3生產工藝、生產技術、生產工具的改進成果計算比較複雜,必須待試驗、試製成功,使用一段時間,採取有關人員共同評議測定的方法,計算材料、勞動、機械利用率(50%計算)等節約價值,並綜合其它因素按年實現效益計獎。

5.4對項目設計改進中技術合理而造價有所提高,但避免了項目工程的隱患,採取酌情予以獎勵。

5.5凡被採用的技術建議和現代管理優秀成果,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榮譽和適當的物質獎勵。

5.6對弄虛作假騙取榮譽與獎金者,一經查出,應撤銷其榮譽,收回全部所得獎金,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