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培養研究生保證書

考號: 10xx-xxx9 姓名 趙xx-xx

委託培養研究生保證書

錄取學院:機械工程xx-x專業xx-xx碩士(碩/博)

我自願作爲山東省2012年委託培養研究生,並保證做到:

1、在山東大學攻讀學位期間,做到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刻苦鑽研業務,德智體全面發展,證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學校培養要求完成學業,

2、學習期滿畢業時,按照委託單位的分配範圍及要求聯繫接收單位。如超範圍按山東省人事廳的相關要求辦理手續。

3、如由於本人原因退學、被取消或開除學籍等而中途輟學,本人負責賠償委託單位已爲自己支付的委託培養經費,並按山東省教育廳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和落實接收單位。

4、如申請出國留學或繼續深造學習,必須先徵得委託單位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

5、本保證書,自新生入學報到註冊後生效。

保證人簽字:趙雲峯

手印:

2012年5月16日

10山東省政府委託培養研究生保證書

考生姓名: 身份證號: 准考證號: 錄取學院: 錄取專業:

本人自願接受山東省政府委託培養(省府委培)攻讀 (碩士/博士)學位,並保證做到:

1.在山東大學攻讀學位期間,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學校培養要求完成學業。

2.畢業後一般在山東省內自主擇業。如在報考公務員及其他就業過程中遇到不能在山東省外的地區落戶等問題,本人願承擔一切後果與責任。

3.本人在選擇省府委培後,保證不再更改錄取類別。

4.如由於本人原因退學、被取消或開除學籍,本人負責賠償已支付的委託培養經費。

5.本人自願承擔因錄取類別爲省府委培所產生的其他後果與責任。

6.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後生效。

保證人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根據_________號文件精神,我校將進一步推行研究生委託培養制度,爲用人單位培養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高層次專門人才。爲此,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受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託在_________專業(學科)培養碩士生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壹人,經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學制及修業期限

學制:_________年

修業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二、培養要求

(1)丙方修業期間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乙方的培養方案所確定的全部課程學習,課題調研、論文撰寫、答辯和學位授予均按乙方的有關規定辦理;

(2)丙方在修業期間應遵守培養單位的規章制度,畢業後按協議回到原委託單位工作。

三、學習期間的待遇和管理

(1)丙方與國家計劃內招收的碩士生畢業後待遇相同。

(2)丙方在修業期間享受甲方工資和醫療保險及福利待遇,乙方不再爲其發放助學金。

(3)丙方修業期滿,其《畢業證書》、《學位評書》及黨團組織關係及學習期間的有關檔案等均由乙方直接轉給甲方,丙方不能自行領取。

四、培養經費

按照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_________號文件規定,學校向委託培養碩士生單位(即甲方)收取委託培養費用。碩士研究生的委託培養費共計_________元,籤協議之前繳第一年委培費_________元(中途退學不退委培費)。答辯前繳清所有委培費。

五、執行時間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六、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修改補充,並需以文件記錄爲準。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代表簽字和丙方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

華東師範大學2015年招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委託培養合同書 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時即通過合同形式明確其畢業後工作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委託單位 (簡稱甲方)、碩士研究生 (簡稱乙方)、培養單位 華東師範大學(簡稱丙方)三方共同簽訂本合同書如下。

一、招生專業:工商管理碩士(mba)。

二、招生對象:乙方壹人,且爲甲方在職人員。

三、招生辦法:根據國家教育部教學[2015]17號文《教育部關於做好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丙方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乙方入學考試的成績並結合其綜合狀況,確定錄取乙方爲攻讀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四、培養要求:高等學校招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目的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工商企業或管理部門的高層次實務型人才。丙方按照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培養方案的要求進行培養。學習方式爲非全日制,學習年限一般爲兩年半,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四年。

五、在學待遇:乙方在學期間,乙方的人事、組織、檔案、戶籍、工資、醫療、福利、補貼等關係不轉入丙方,乙方的工資、醫療、福利、補貼等待遇由甲方和乙方商定。乙方不享受丙方的普通獎學金、助學金(助教助管)、各類補貼等生活待遇。乙方如需住宿,丙方視具體情況而定,住宿需付住宿費用。

六、管理辦法:乙方在學期間,必須參加丙方制定的學習環節和有關活動,遵守丙方的規章制度,凡有違反紀律者,按照丙方有關的規定處理。甲方主動配合做好丙方的學業的培養和管理工作。乙方如因病或其他原因終止學習的,應退回甲方。

七、學業學位: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修滿規定的學分,完成全部學習環節,經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准予畢業,授予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獲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課程考試不合格達到相關門數者,予以終止學習退學,學習時間滿一年、完成學習要求者發給肄業證書。未完成學位論文或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者,可按碩士研究生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不授予學位。

八、畢業就業: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回委託單位。乙方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業材料等,由丙方寄至甲方。

九、培養費額:甲方或乙方或甲乙雙方承擔培養費共陸萬元整,不含書籍費和資料費。培養費分兩次交付至華東師範大學財務處,第一學年交付叄萬元整、第二學年交付叄萬元整。交付日期爲每學年開學註冊日兩週前,交付事項見另辦法。如第一學年或第二學年開學註冊前不交付培養費,則視爲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或在學學籍。

十、合同辦法: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各執一份,違反合同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問題的一切責任。除本合同書外,甲方與乙方之間還可簽定合同書(不需寄丙方)。乙方在學期間,合同各方不得改變委託單位或培養單位,合同各方不得改變合同書類別。合同有效期限至乙方畢業(結業、肄業、退學)離校止。

十一、其他事項:本合同未涉及的內容,按教育部關於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和學校的工作規定執行。

甲方: 委託單位(蓋章) 乙方: 研究生 丙方:培養單位 華東師範大學 代表(簽名) (簽名)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代章)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定向、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合同書

爲了適應社會實際需要,更好地爲教學、科研服務,經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學院(以下簡稱爲甲

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 年,甲方爲乙方(□定向 、□委託)培養(□學術型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專業) ,學制(□叄年、□貳年)。

學習時間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定向(委託)培養對象

a類爲乙方單位在職人員,在研究生學習期間其戶口、工資、人事、組織等關係等仍保留在乙方,

並由乙方負責發給工資等各種福利待遇及其它費用。

b類爲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其它單位參加統考的考生,乙方願意定向(委託)甲方培養該考生。在研究生學習期間,其戶口、人事關係等可以轉到甲方,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工資和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承擔。

該生在校期間按

三、定向(委培)生在校學習期間,由甲方負責培養,按甲方專業和研究方向所制定的計劃進行

學習和論文工作,修滿課程學分和學位論文答辯合格者,由甲方審查後准予畢業,並授予學位。

四、定向(委培)生在校學習期間,如因病、學習成績不合格及其它原因需中途輟學的,在職考

上研究生者退回委培單位,應屆考取研究生者退回原籍,學費不予退還。

五、定向(委培)生在校學習期間,要遵守甲方學校規章制度和研究生管理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六、定向(委培)生在校學習期間,如果要繼續深造學習,由定向生或委培生本人向乙方聯繫,

經甲、乙雙方批准後方可繼續深造。

七、定向(委培)生畢業後,一律回到乙方單位,由乙方安排工作,定向(委培)生的各種關係

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一併由甲方寄到乙方單位。定向(委培)生在校和畢業期間不得改換其他定向或委培單位。

八、乙方務必與定向(委培)生本人簽定有關合同,使其按合同進行學習。

九、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委託培養費共計 元(5000元/每人/每年)。如有新規定則按

新規定辦理。(定向生不交學費,委託培養生交納學費)

十、本合同由甲、乙及定向(委培)生本人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定向(委

培)生本人三方各一份,合同的修改和補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學院(甲方加蓋公章) 負責人: 時間:

(乙方) (乙方人事部門加蓋公章) 負責人: 時間:

定向(委培)生本人簽字:

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學院

2012年 月 日

研究生委託培養協議書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武漢科技大學

丙方(委 培 生):

乙方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和丙方初、複試成績,並按甲方的報考要求,經德智體全面衡量,錄取丙方爲 學院 專業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經三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培養研究生的培養、管理

1.丙方在校學習期間,乙方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丙方進行培養,並按乙方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丙方按培養計劃的規定,完成課程和必修環節的學習、成績及德體合格,完成畢業(學位)論文並通過答辯,由乙方頒發畢業證書並按乙方授予學位的有關規定授予相應學位。

2.委託培養研究生是國家計劃外招收的研究生,學習期間不轉工資、戶口、檔案和人事關係,只轉臨時組織(黨、團)關係。甲方負責發放委培生的工資、書籍費、醫療費、各種補貼等費用。

3.丙方若由乙方安排住宿須繳納住宿費,實行先繳費後住宿的原則。

4.丙方應遵守各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因各種原因作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等學籍處理時,由乙方做出決定,並將丙方的人事檔案及在校期間的學籍檔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學、延期或提前畢業、報考博士、從事博士後研究,丙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能辦理有關手續。

二、委託培養研究生經費

委培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費用按學校當年收費標準執行。丙方在學期間及論文工作期間的費用全部自理。學校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學業獎學金類別爲二等的考生繳納半額學費,無獎學金的考生繳納全額學費;甲方(或丙方)應在每年八月底前向乙方支付丙方當年培養費。不能按時交清培養費者,乙方將不予辦理入學、培養、畢業、申請學位等事宜。

三、其他事宜

1.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執行本協議書的有關條款,違約造成的後果由違約一方負責。本協議書未盡事宜,必須由三方協商另行做出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否則無效。

2.甲方根據本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可與丙方另外簽訂協議。

3.本協議書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丙方畢業時止。

4.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武漢科技大學(公章) 丙方簽字: 人事部門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