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補償協議書3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補償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補償協議書3篇

補償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因宿遷市綜合保稅區市政配套工程建設需要佔用乙方魚塘,雙方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地塊概況:該地塊位於規劃中的保稅區濟寧路中段,魚塘面積約爲3600平方米。

2.佔用魚塘實行一次性現金補償,共伍仟元整(小寫 5000 元)。

3.乙方給甲方提供的魚塘,甲方有永久性使用權和所有權,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甲方工程施工。如在甲方施工期間有阻工現象,機械和人工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考慮到魚塘佔用時需要填埋部分,甲方需要抽掉魚塘全部水源,所得魚類由乙方及時取走。如甲方通知乙方後,不及時把魚取走,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合同簽定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積極配合。

4.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韓莊居委會各執一份,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償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甲方針對20xx年與乙方就蘋果園交通樞紐H地塊廉租房項目工程施工工地噪音、夜間施工、揚塵等情況造成的擾民事宜,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甲方一次補償給乙方擾民費每戶¥800.00(捌佰元整)

二、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20xx年10月30日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

三、乙方需保證不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不再投訴甲方,或干擾甲方項目工程施工運行。

四、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無異議。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爲據,信守承諾,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

六、本協議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簽字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話:

時間:

補償協議書 篇3

1.新開發商品房不能滿足採光要求

新開發商品房不能滿足當地規定的採光要求導致採光糾紛,此時法律關係的雙方當事人分別是開發商和消費者。此時採光權問題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不是一個相鄰權問題,雙方之間是一種合同關係,如果消費者的採光時間得不到保障,那麼將構成合同違約,開發商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基本規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由開發商給消費者更換一套按照通常的標準能確保消費者獲得充足光照時間的房屋。如行不通,消費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消費者也可以直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損失數額的計算可以包括在這段時間內,消費者爲了彌補光照不得不增加戶外活動和休閒的時間,其必要的交通費開支,以及由於缺少陽光消費者不得不支出的營養品的費用等。用這段時間的平均值乘以使用年限來計算出賠償數額。

但是現行法律規定違約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而缺少光照確實會對人們的身體和精神造成損害。這就牽涉到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竟合的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者侵權之訴。

2.居民住宅被另一建築小區遮擋導致原小區居民採光權受到侵害

(1)居民住宅被合法建築遮擋影響採光

如果居民住宅被一幢合法建築遮擋,導致採光時間減少,不能構成採光權侵權,自然也就無所謂賠償問題。但是,考慮到居民採光確實減少的客觀事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償也是比較合理的。

這裏有一個判斷遮擋建築是否構成合法遮擋的問題。筆者認爲合法遮擋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不違背法律的基本規定,遮擋後的採光時間不低於國家或當地規定的'最低採光標準;建築物的建造是根據當地的總體規劃,經過嚴格的設計論證與

採光分析,建築間距符合規劃規定;建造程序符合法律的規定;建成物與原規劃一致,沒有出現違規建造事項。

(2)居民住宅被非法建築遮擋影響採光

實踐當中居民完全可以行使排除妨礙請求權,預先請求排除該樓房遮擋陽光的危險,請求停止施工。如果房主入住以後才發現有建築遮擋陽光,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這部分損失的計算可以通過計算相對市場價值的方法,即通過中介機構對房屋本應該具有的市場價值(有充足的光照)進行評估,然後再評估沒有光照情況下的市場價值,這部分差價就是房主的直接損失。如果房主事先已經知道其要購買的房子在採光上得不到保證,那麼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他要自己承擔沒有光照的損失。當然這兩種情況都構成採光侵權,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要求。同時,筆者認爲,這種非法建築的所有人的主觀惡性比較嚴重,建議立法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