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宿保證書

本人已年滿18歲,系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通過學校的屢次勸阻和耐心說明,本人不僅已經知悉學校並不提倡校外租房,而且完全瞭解校外租房所涉及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各項風險。本人校外租房,業已經過慎重考慮並向家長告知徵得同意,深知必須自行承擔校外租房行爲及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責任,鄭重承諾在校外租房不會就人身或財產損失等向廈門理工學院提起關於無過錯責任和間接責任的訴訟或者有關賠償請求。本人同時保證能夠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學業等各項任務。

退宿保證書

特此鄭重承諾。

承諾人: 級 專業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自願退宿承諾書

內蒙古科技大學 學院 專業 級學生 自願退宿( 號樓 房間),特向學校鄭重承諾:

1. 學校已告知本人關於住宿管理的各項規定。

2. 本人自願在校外居住,特向學校提出退宿申請。退宿原因是: 。向學校提交退宿申請書、申請材料(結婚證、父母或配偶同意不住宿的說明並簽字)和父母(配偶)身份證複印件,保證真實。

3. 校外住房系:a 家庭原址 b 租房 c

4. 校外住房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父親(配偶)姓名 母親(配偶)姓名 父母(配偶)住址 聯繫電話

5. 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退宿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6. 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曠課,並積極參加學校舉辦的活動;在外做課題的遵守所在單位的所有規定。

7. 遵紀守法,嚴守校規,講究公德。

8. 本人家長(配偶)已知曉學校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居住的規定。家長(配偶)同意本人提出自願退宿申請,並共同作出上述承諾。

承諾人: (簽名)父母(配偶): (簽名)

研究生院(蓋章)

退宿時間: 年 月 日始 年 月 日 注:此承諾書一式三份,研究生院審批後分別由研究生院、公寓中心備案,另一份學生開學初到收費科辦理調整住宿費使用。父母(配偶)欄必須由父母(配偶)親自簽字,或如因課題需要退宿,在導師能夠保證退宿人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可由導師代簽。

學生退宿的申請書(1)

尊敬的老師:

我是0805藝術與設計的學生,因爲這一階段對於生活和學習的諸多要求考慮,因此我向藝術學院申請退宿。

本來退宿,有以下幾個原因:

1。我不是該地區的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家庭地址離學校很遠因此對於學校這邊的水土不服,就寢住宿身體不適,經常出現鬧肚子、溼疹等情況。

2。我有一輛馬自達汽車,已經考慮駕照兩年了,我認爲上下學很方便出行。

3。我每天都可以來學校上課,讀書學習,不早退,不缺席,絲毫不耽誤在校學習。

4。宿舍供水設施不全,有沒有水清洗您的頭髮一半的現象。

5。宿舍健康狀況不佳,曾出現洗頭洗一半沒水的現象。

6。宿舍外部盜竊現象較爲嚴重,小偷經常光顧,不時會有衣服,鞋子和其他損失。。

7。另外我有個人的.睡眠習慣,睡覺常伴有磨牙、夢遊等情況,還比較嚴重。

8。夏天,因爲沒有電力供應,導致睡在陌生的寢室,我無法入睡。

9。我身體素質是班裏出了名的,我經常生病,小病,大病,在集體寢室生活我怕傳染給寢友。

希望領導仔細閱讀了上面的材料(確鑿的材料),給予明確的指示。我的退宿已經得到了我父母的同意,落款處有我父母的簽字同意。

此致!

申請人:

中北大學退宿安全書

甲方(學生): 乙方: 院

爲進一步規範研究生在公寓外住宿的審批制度,根據《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廳〔2015〕4號)等文件要求,甲、乙雙方就學生在公寓外住宿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申請在外住宿系本人自願,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乙方按規定審批。

第二條:甲方所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全部屬實,如有隱瞞或欺騙,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三條:甲方應定期主動向乙方彙報其在外住宿情況。

第四條:凡因甲方在外住宿聯繫不暢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乙方可對在外住宿的學生進行教育,並可根據學校及乙方特殊工作要求,隨時終止學生申請,並督促學生返校居住。

第六條:乙方應當對甲方進行法制與紀律教育,加強對甲方的人身、財產和飲食衛生等安全教育,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並嚴格遵守。乙方對甲方在外住宿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概不負責任。甲方在在外住宿期間發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未盡事宜:

1、

2、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到甲方申請在外居住時間結束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班 級:

聯 系 方 式: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