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承諾書

泉港區人民政府:

改建承諾書

本人系 鎮(街道) 村(社區)的村民(居民)。現擬對原有危房實施翻建,經慎重考慮,承諾如下:

1、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若有虛假,本人自願撤消翻建審批手續,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服從泉港石化港口新城總體規劃,按照審批要求進行翻建,若建築面積超過批准的面積和高度,本人自行拆除,並願意接受政府執法相關部門處罰;

3、服從政府項目徵用,市政公共設施建設和舊城改造徵用,無條件配合政府實施拆遷。

承 諾 人:

夫(簽章):

妻(簽章):

共有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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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華村危房改建承諾書 上華

根據2015年白沙鎮農村危房改建工程實施方案,上華村於2015年4月27日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公開評議,經評議你戶被確定爲上華村2015年農村危房改建戶。爲確保危房改建工作按要求順利如期完成,現簽訂本危房改建責任狀。

具體內容要求如下:

1.建築面積:一般援建戶不超過180平米;重點援建最低爲2人戶50平米、3人戶70平米、4人以上含四人100平米。

2.建設選址:在有利於生產生活的情況下,鼓勵集中興建。特殊情況,由住戶向鎮小城鎮辦提出申請,審批通過後可原址興建。其房屋建設需通過國土所同意。

3.統一外觀:按照白沙鎮危房改建小組提供的外觀設計施工:(1)房屋頂威青瓦;(2)房屋三面外牆爲白色,牆裙爲灰色:(3)屋前植草坪不小於100平米,後坡種草籽。

4.房屋樓層:房屋統一爲平房。

5.時間要求:7月前啓動,12底前竣工入住。12月下旬驗收。

以上要求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有違反一切後果有改建戶負責。

承諾人: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