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一:多方合作協議範本最權威(股東)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__________。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

多方合作協議書範本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_____。

4、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_____。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 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 。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網絡與餐飲營銷平臺及實體配送 。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5、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6、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

共有財產,佔總份額百分之七十,另百分之三十爲活動股,具體支配根據股東商議後一致分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7、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8、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 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常務副總經理兼祕書長一人,由____擔任,市場開發副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配送保障副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任期____年。分別主管:1、網絡運用

與維護,2、行政管理與財務3、市場開發與宣傳4、市場配送與人事,各屬其職,相互監督。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底備案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執筆人書寫):

公 司: 日 期:

  篇二:多方合夥協議書

各合夥人名單:

爲規範合夥經營項目的正角實施以及確保多方合夥人的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夥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風險公擔、利益共享的合夥原則,共同在8673工程土地整改及相關工程項目工作中擔當居間職能,具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盡力做好個面協議工作。

第二條 工程的真實情況,如果工程不真實,所有各項開支費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擔,如工程真實,所有費用開支均由所有股東共同承擔。

第三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協議限暫爲兩年(自2014.1.26—2016.2.26),期滿若有自願退出的經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條 盈餘分配

以居間合同比例爲依據,按付出多少、回報多少爲原則分配,詳情如下:

1、各款項工程款到位之後,扣出的所有股東投資款後,所剩餘的金額按股份配配,同時各股東有責任承擔外面所借的投資款項,按股份分配,利潤與風險同進退,各投資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外資搞好的各款項,如有此發生視爲退出,不得參與利潤分配。

第五條 委託執行人

根據職責劃分經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權代表合夥人各方與中標方簽訂居間合同,全權參與居間工作監督與管理。

第六條 執行人的職責

居間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具項目體管理制度或者者規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的出資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七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合夥項目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八條 合夥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理辦公用品等不動產;

2、申請營業執照;

3、以合夥項目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5、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6、合夥人與其他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7、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8、依照合夥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對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一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的;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2、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不正當行爲;

3、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盈餘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佔有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夥的解散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時,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項目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務權人;

3、清理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項目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佔有比例返回;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確認。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佔有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

納受讓人爲新人合夥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七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面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項目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八條 保密

合夥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項目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兩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快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合夥人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律起訴。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各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天向各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依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中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六名合夥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字):

年 月 日

  篇三:關於合夥開發新型工程項目的合夥協議書

一、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XX市範圍內共同合夥投資開發新型XXXX工程項目。特訂立本協議各項條款,三方簽字後,要嚴格履行。

二、 合夥三方

甲方: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XXX身份證號:(1234567891234567)

乙方:白XX身份證號:(1234569874256231)

乙方:國XX身份證號:(1235988746554441)

三、 機構設立

在XX工商局登記註冊XXXXXXXX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XX分公司,註冊地址XXXXXXX號,經營範圍:XXXXXX,分公司負責人由甲方擔任,經理由乙方擔任,工商註冊分公司由甲方負責辦理,保證乙方開戶銀行、稅務(稅金及稅務發票)、財務結算獨立合法。

四、 出資方式及利潤分配

甲方不屬於自然人,不出資,不參與股權分配,參與利潤分配。 乙方(白XX)出資方式:現金,佔60%股權。

乙方(國XX)出資方式:現金,佔40%股權。

按出資額度確定股權比例。

利潤分配,分公司盈利後,按季度進行結算,扣除稅金及各項費用,按純利潤進行分配,甲方分配30%利潤,乙方(白XX)分配40%利潤,乙方(國XX)分配30%利潤,乙方投入部分,分期退還,不計利息。

五、 前期費用

分公司前期籌辦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白XX、國XX)負責墊付,公司成立後,由公司統一報銷,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 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XXXXXXXXX各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XXXXX

系統軟件,技術人員上崗培訓,不參與分公司的經營管理。

2、 乙方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生產、管理工作。

七、 風險責任

公司經營期間出現虧損風險,乙方按股權比例承擔虧損風險,甲方不承擔任何經營虧損風險。

八、 設備購置

分公司購買的XXXXXX設備,XXXX軟件、XXXX原材料全部由甲方推薦提供,分公司按價付款。

九、 人員培訓

分公司工作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全部由甲方負責培訓上崗。

十、 其它事宜

公司的其它一切事宜全部在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崗位制度裏闡明、體現。

十一、三方簽字

本協議壹式叄份(十一條款)共3頁,

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 乙方:

月 日 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貳份,

  篇四:多方股東茶樓合夥投資協議書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各簽字方決定共同投資經營山葉茶居茶樓,特訂立本協議:

1、投資企業名稱: 地址:

2、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盈虧

3、投資方式:按照比例現金出資(包含茶樓門市租金、裝修設施設備採購、日常經營等費用),現定每股東 五 萬元。各方的出資額比例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乙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丙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丁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戊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己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庚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辛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壬方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

4、投資期限:本協議簽訂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5、茶樓財產爲全體投資人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其餘投資人研究統一,不得處分茶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服務。

6、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其因參與本投資獲得之權益三年內不得轉讓,六年期內不得轉讓給原始投資人的外來投資人。三年後如轉讓,必須經全部股東舉手表決,在同等價格內優先轉讓給原始投資人。

7、投資人的義務:保證本茶樓名譽不受侵害;爲本茶樓的發展做出貢獻;完善本茶樓的所有事宜;不得再從事與茶樓經營範圍有衝突的投資。

8、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⑴各方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承擔經營風險。⑵本茶樓如有意外風險,應由全部股東承擔並出面解決。⑶因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因實施行爲的合夥人個人承擔。⑷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⑸合夥人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9、茶樓的經營管理與制度 ⑴本茶樓由投資人 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重大的決策(儲備金提留、人事任免、設施設備採購等)共同商討,由 實施執行。 ⑵本茶樓資金、物品及賬目受投資人定期檢查,茶樓負責人每日必須建立詳細的財務。 ⑶經過協商:由 擔負會計和庫管職能,負責貨品的採購按會計規則記錄現金開支情況、結餘情況,做好會計賬。 履行出納的職能,管理繳付的合夥經營金, 在收到其它各方繳納的股金時,應出具收款收條;在開支方面:因企業需要支出,要提前通知全股東,被通知的人應當在發票上籤注開支是否屬實。

10、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⑴未履行出資義務;⑵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時。

11、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12、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3、其他規定 ⑴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⑵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未盡事宜由投資人協商後訂

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簽字: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年 月 日

  篇五:股東入股合作協議書

合夥投資人1: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 合夥投資人2: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 合夥投資人3: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

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瘋狂家族兒童科學俱樂部”順義華聯店,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合夥投資期限爲_3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作期滿後,各股東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下,達成補充協議。

第二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及其他

1.三方總投資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其中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或者1/3);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或者1/3);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或者1/3)。以上出資均爲貨幣。

2.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或者本協議簽訂之日交齊,以免影響本合作項目相關活動的開展。

3.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遵循“退股不退錢”之原則,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至時不予返還。

4.合夥投資期間,資金增減由各股東共同決定,根據資金增減情況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5.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三條:各方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2.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共同債務後,其餘方應當按比例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股東聶如西、韓卿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服務),購進常用物品;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其他。

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投資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經營管理: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業務開展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3.其他:在本合作協議第一年,暫定支付股東聶如西、韓卿履行股東職責以外、承擔本項目日常管理之職的工資,按照_____元/月標準支付。

第六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七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底備案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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