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

男方:XX,漢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

女方:XXX,滿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

協議雙方已於 年 月 日在 市 達成離婚協議並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對離婚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下:

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於 市 路 弄 號 層 室的房產,離婚後屬於 方的共有份額歸 方所有。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後由 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本協議自公證之日起成立,本協議中涉及房產事項的,其內容自辦理完房產過戶登記時生效。

本協議生效後,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 [篇2]

男方:楊佳,男,漢族,1987年12月16日生,住新疆奇臺縣古城鄉三村110號,身份證號碼:652325198712162212。

女方:夏俊玲,女,漢族,1990年01月27日生,住新疆額敏縣喀拉布拉克村1012號,身份證號碼:654221199001272023。

男方與女方於2011年12月06日在新疆奇臺縣婚姻登記部門登記結婚,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雙方各自名下的現金及銀行存款等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2、房屋:

(1)夫妻婚後購有坐落在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東山街1739號天山·東方嘉苑住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309655.5元,購房時以男方爲主貸人貸款215000元,現尚剩餘貸款本金188120元。該房購買時首付94655.5元,首付款來源於男方父母。現協商該套房產歸男方所有,離婚後由男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女方有義務自離婚之日起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後即予以辦理。若由於女方不予配合男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男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女方必須賠付男方相應的損失。

(2)房內物品和家電傢俱歸男方所有。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之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五、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爲。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 [篇3]

男方: ,男,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 ,女,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育一兒子,名×××。因雙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雙方共同擁有探望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

10、男方名下的轎車

11、××××的投資股份

以上財產歸男方所有。

1、××××

8、女方名下的轎車。

9、現金伍拾萬元整。

以上財產歸女方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之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1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2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 [篇4]

李××,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證號碼:××××××××××××××××。

王××,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證號碼:××××××××××××××××。

我倆於XX年X月X日註冊登記結婚。婚後由於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爲了免除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登記之日起至簽訂離婚協議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一 ××年X月年購得位於XX市××區××××住房一套(房屋處於李××所在工作單位內),房產證號:__房權證××字第××××號,三室一廳,70.39平方米,爲李××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李××單獨所有,張××無任何所有權利。

二 ××年X月屬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遷,分得安置房一套(位於XX市××區××××),二室一廳,100平方米,房屋補差價款及所有裝修費用均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劉××單獨所有,王××無任何所有權利。

三 ××年張××在××縣××村建有私房一棟,與父母同住,建房費用已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張××單獨所有,李××無任何所有權利。

四、將來王××父母去逝後所留財產,歸王××單獨所有。

五、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

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爲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六、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爲,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第六、第七條內容適用於婚姻存續期內簽訂之日後的行爲。

八、簽訂之日後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爲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本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立約人: 見證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