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城市道路承諾書

因 需要,我單位需要挖掘 路作業,爲確保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暢通,我單位鄭重承諾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施工期間減少對市容市貌和交通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單位保證按照下列規定和要求執行:

佔用城市道路承諾書

一、在施工前必須查清施工區域的地下管線情況,與有關管線單位聯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地下管網。

二、在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懸掛《城市道路挖掘許可證》。如因作業需要,需臨時堆放物料的,同時申請臨時佔用許可手續,經許可後方可堆放,並一律禁止直接在道路上攪拌水泥。

三、嚴格按照批准的期限、面積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合理配置人力機具,避免在交通高峯時段進行施工。

四、按照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對施工範圍採取圍蔽作業,施工材料、機具等不得超出施工圍蔽範圍。

五、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交通導向標誌、標線,夜間設置警示燈具。對車輛和行人影響較大的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疏導措施,並應專人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導交通,保證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

六、大型機械施工作業應安排在晚上10時前完成,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和施工產生的粉塵。

七、施工產生的淤泥、廢料等要及時清運,施工產生的泥漿水,應經沉澱處理後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得向路面直接排放。

八、嚴格按照鹿城區城-管與執法局的道路修復標準,及時修復挖掘路面。挖掘砼路面的,需整塊面積修復,挖掘其他材料的路面,按挖掘實際面積修復。實施道路質量保修制度,保修期爲一年,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第一時間予以整改,並將修復和整改情況作爲下次許可申請的.重要參考內容。

九、挖掘期間發生任何形式的糾紛和損害責任,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並協調解決。

如有違反上述內容的,除迅速改正外,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違反第一條和第八條的,視情況暫停建設單位今後挖掘申請。

建設單位(蓋章): 負責人: 聯繫人: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在領取申請表時發放,在提交申請表時送交審批窗口)

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承諾書

爲了確保城市環境面貌整潔優美,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根據城市管理有關法規要求承諾如下:

1、佔道現場懸掛臨時佔道許可證;

2、不出租、轉讓臨時佔道許可證;

3、不擅自改變佔道性質、擴大佔道面積、延長佔道時間;

4、不損壞道路、煤氣等市政設施;如有損壞,自行恢復;

5、保持佔道地點及其周邊環境的整潔,不向佔道地點周圍排放污水、傾倒渣土等廢棄物和堆放砂石等建築材料;

6、佔道裝修門面,必須在佔道地點周圍底部設置不低於1.80米的藍色硬質圍欄,上部用綠色紗網封閉打圍,確保行人安全,並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誌。

7、在此工程施工期間,對建築物及其結構安全負責,對其周邊市容環境不造成影響,保持周邊整潔,並同時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採取安全施工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進行,保證人身安全,不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承諾單位(人)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