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安全監護承諾書

爲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交通安全,作爲幼兒家長,我一定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在此,我特做出如下承諾,並嚴格遵守落實:

幼兒安全監護承諾書

1、切實肩負起監護人的職責,親自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一定與老師當面交接孩子,認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做到入園以人換卡,離園以卡換人。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或長時間委託別人代接幼兒時,提前與班主任聯繫說明或簽訂代接代送委託協議書。

2、堅決不使用或租用超員超載車、無合法駕駛及車輛手續、無營運資質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

3、教育引導家庭每個接送孩子的成員遵守交通規則和幼兒園的各項要求。不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幼兒。

4、通過言傳身教等多種形式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堅決不乘坐超員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不在馬路邊、車輛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學途中不嬉戲打鬧;靠右行走,不突然橫穿馬路;過馬路時注意交通信號標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來往車輛,學會避讓。

5、不捎帶其他幼兒和不代接代送其他幼兒,不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排除安全隱患及避免可能發生的糾紛。

6、接送幼兒時,爲了所有孩子安全,自覺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劃定的紅線以外,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7、保證自家孩子所乘車輛性能完好。經常檢查駕駛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

8、雨雪、冰凍、大風、霧霾等特殊天氣,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幼兒園,按規定的線路走(大二、大三、中四離園時出西樓門),避免擁擠傷害到孩子。

9、若發現本園有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的車輛或其他違規接送幼兒車輛,積極向幼兒園舉報。幼兒園舉報電話:1896358****

承諾人(班小朋友的監護人)簽字:

2015年12月11日

幼兒監護人安全監管承諾書

英林鎮西塔幼兒園幼兒監護人安全監管承諾書 爲了減少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各位家長(監護人)必須履行以下承諾: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幼兒作息時間,及時掌握孩子上學前、放學後的行爲動態,教育孩子不在上、放學的路途中玩耍,不做危險的遊戲,更不許打架。否則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拒乘“三無”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攀高、郊遊、進入“網吧”、夜不歸宿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遊戲,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打架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並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裏有事,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當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或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負責任。

9、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症等情況,應及早告知校方(相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責。

10、要求家長儘量按時接送孩子,以保證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現惡劣天氣時,家長或監護人要親自將學生護送到校門口(學校指定的接送區域),保證其孩子上學及放學的人身安全。監護人要對借住別處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不測。家長若讓幼兒自行回家,在路上發生意外,我園概不負責。

11、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幼兒園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2、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承諾,我已經詳細閱讀,並且保證做到。

班 級 : 班主任 (簽字):

幼兒姓名(簽字): 監護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