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監護承諾書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樂學習的保證。爲強化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聯絡,明確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園幼兒的人身安全。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兒園與幼兒及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承書:

幼兒園安全監護承諾書

一、家長要注重加強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教會他們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家長或監護人應告知幼兒園固定的聯繫電話,積極主動與幼兒園、老師保持經常性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幼兒園的管理規章制度,聽從老師的教育,維護校園安全,共建平安和諧校園。

(一)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入園。

(二)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攀爬走廊欄杆、窗戶,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鬧,不滑樓梯,不玩危險性遊戲,不有意在樓梯及過道製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不得觸摸,應及時報告老師、

幼兒園派人修理。

(五)幼兒戶外活動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園,嚴格遵守刷卡、請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及出走,離園期間不滯留校園內玩耍,按時回家。

四、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強行搶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時走人

行道,主動避讓過往行駛車輛。

(二)上下學不乘坐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以及報廢車、拼裝車,無牌無照車輛等非法營運車輛,不得駕(騎)機動車輛上下學。家長髮現非法營運車輛或車輛超員以及校車駕駛員被更換時,要拒絕讓孩子乘,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運政部門舉報。

(三)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亂吃零食,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物,不購買及食用“三無”食品及黴壞變質食品。

(四)嚴禁攜帶火種入校,森林防火期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山,並自覺加入到“珍愛森林、

保護家園”行動中來,確保校園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項,學生和家長共同承諾,幼兒園強化教育和監督。

幼兒園(蓋章) (承諾人)幼兒姓名:

所在班級:小班 負責人簽字:

家長簽字: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

幼兒園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期間的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特做出如下承諾:

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幼兒園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落實各項防火安全職責和措施。

二、加強用火、用電安全,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設置障礙。

四、在每天下班前對班級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切斷電源。

五、幼兒園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保證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園做出的保證,我園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園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幼兒園安全管理承諾書

一、安全和安保管理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主管部門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要求,做好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和安全制度建設,充實和完善安全設施設備,切實履行對幼兒生的安全監護責任,確保每個幼兒生安全、健康、快樂地成長。嚴格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安保落實,貫徹實際。

幼兒園採取租賃學校校舍爲基礎,日常安全保衛工作和學校一致,由門衛和保安人員共同負責,並配備相應的安全監控系統,對來訪家長都有明確登記和嚴格的盤查。

2、切實抓好消防安全

按照消防法規和當地公安部門的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組建義務消-防-隊(成年人組成),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和消防演練。電源線路、避雷設施,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並嚴格管理。

3、加強交通安全管制

高度重視交通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在接送幼兒生的過程中要有嚴格的交接手續,注意接送的安全,原則上不使用學生接送車輛,確需使用接送車,嚴格按照《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加強寄宿制幼兒生的'管理和午睡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切實做好校內外師生集體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

園內集會、運動會、文藝演出,由園長批准進行。戶外活動須有序安全組織進行,避免擁擠發生事故。幼兒園須組織幼兒外出參觀、學習、郊遊活動,要貫徹安全、就近的原則。

5、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如發生安全事故,在兩小時內報告當地派出所和市教育主管部門。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願意接受上級部門的責任追究和處理。

二、切實抓好衛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園舍衛生工作

1、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切實加強對學生防疫和食堂、豆奶、午休室的檢查和管理,不採購無固定廠址、無商標、無衛生許可證的各種食品及藥品,不用發黴變質的食品。堅決杜絕食物食品中毒事件發生。學生打預防針、服用預防藥,須經上級組織部門共同認可後進行。加強食堂管理,不準無關人員進入食堂廚房和食品存放點。管好飲用水。定期對廚師、保育員進行健康體檢,防止流行病、傳染病的傳播。食堂人員須對幼兒用餐的菜品作餐前試嘗,感覺無異,方可食用,並將當天所食的菜品留樣,若當天無任何不適或無食物中毒,所留樣品於次日處理,不得“回鍋”再食用。

2、嚴格落實一日生活制度,切實履行晨檢和午檢登記,嚴防幼兒發生身體不適,對教室衛生每天必須進行一次徹底打掃,定時消毒幼兒水杯和餐具,毛巾,做到“六勤”“四不”定期對園舍進行消毒打掃,定期對教室空氣進行殺菌,切實做到教室通風條件良好,室內空間乾燥。

三、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1.按時完成上級領導對幼兒園安排的各項工作,遵守園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

2.認真備好每節課的教學內容。(尤其是教具及遊戲)

3.瞭解每個幼兒的情況(尤其新生),抓好幼兒的生活常規,以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自理能力及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

4.時刻關心孩子的身體健康,認真做好及配合好保育工作。

5.經過家訪電訪方式,多與家長溝通,聽取家長合理的意見,共同教育幼兒。

6.不管任何時刻,全面關注幼兒,個別幼兒個別教育,讓孩子都在同一條線上,師生同心,其力斷金,爲幼兒打造更加快樂健康地樂園.

承諾人:

幼兒園班級安全工作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作爲班級負責人,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班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並鄭重承諾:

1、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帶班不遲到,建立接送卡制度,每日接送幼兒時老師須與家長見面。離園時必須交與家長而且是經常接送的家長,如是陌生人應與家長取得聯繫,得到同村家長的認可。

3、做好晨午檢和幼兒出勤登記工作,晨午檢要做好:一問、二摸、三看、四查。口袋裏不能有小刀等不安全的東西。如發現有病者,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對無故不到兩天以上者,應做好家訪並做登記。注意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及時發現幼兒的異常情況,如發呆、哭泣、睡覺、臉潮紅、發白等,對多例同時因病不來,上報幼兒園,再報鄉衛生院防保科,進一步認定傳染病。

4、上班時間,教師隨時隨地把幼兒納入自己的視線中,如有急事離開時,必須妥善交待給一教師代班後,方可離去。教師不準上班時間在一起說閒話。每逢外出(含上廁所)時做到兩次清點人數(走時及返回時),交接-班時也要清點幼兒人數。

5、電器用畢要立即拔掉插頭,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再次檢查水、電開關。妥善管理好本班、本室的設備物品,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消滅不安全因素,及時發現房屋異常變化,門窗玻璃有無鬆動,幼兒身高內有無裸露釘子,並及時清除事故隱患。

6、不給幼兒玩體積小、銳利、帶有毒性物質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誤塞誤吞,造成傷害。幼兒帶來的與學習無關的小物品,教師要收繳,如是值錢物品一定要轉交給家長。

7、每次讓幼兒玩大型玩具,教師要先檢查大型玩具的安全性,無安全隱患方可使用。

8、幼兒到園下車時,與押車教師交接,本班教師要清點本趟車上本班幼兒是否到齊,帶幼兒站隊回活動室。

9、上車時間一到,各班教師必須清點幼兒人數,看是否有在廁所的或在室外的,清點無誤後帶幼兒站隊上車,並與押車教師交接。不上車的幼兒不準在戶外活動。

10、離園時爲幼兒整理衣服,送給家長一個乾淨整潔的孩子。

11、幼兒跌倒或打鬧受傷後,教師要及時檢查受傷情況。

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安全事故的,班級負責人接受以下處罰。

1、班級負責人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2、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並接受相應的處罰。

學生家長安全監護責任承諾書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家庭的希望。做爲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夠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長那自然是最高興的。爲了保證您的家庭幸福、孩子平安,我們真心希望您與學校攜手,共同做好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並做出以下承諾:

1、自覺按照《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2、瞭解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動態。

3、積極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煤氣、防火、防騙、防盜、防搶、防暴、防溺水、防雷擊、防疾病傳染等安全教育,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對子女的校外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保證在孩子上、放學時間親自接送或委託親屬接送。教育孩子步行(騎自行車)上下學遵守交通規則,不做危及鐵路、公路行車安全的事,不乘坐無牌無照的車輛,禁止家長用三輪車接送孩子,禁止子女駕駛各種機動車輛。與學校共同擔負起涉及孩子其它的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5、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爲動態,杜絕子女利用上課以外時間、節假日私自或結伴進入不安全場所(新建建築物、網吧、檯球室、變壓器、坑塘水庫、引清渠、深水井等)活動,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禁止子女攜帶火種、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手機、遊戲機等非學習用品入校,禁止校內、外玩火。清明節上墳時,嚴禁孩子私自燒荒,出現山林失火等事故。禁止孩子吃零食,不到路邊店、地攤消費,不購買“三無”產品,以防食物中毒。

7、對子女早戀、曠課、逃課、吸菸、喝酒、賭博、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小偷小摸、夜不歸宿、看黃色書刊影像製品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束。

8、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9、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午到校時間7:30,放學時間12:00。下午到校時間12:30,放學時間4:10;),不得提前到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得私自離校。子女有事有病不能堅持到校上課,家長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因家中有事,需中途離校的,學生須持我校的出門證,經班主任簽字批准後,憑請假條到門衛處備案,學生方可離校。

10、子女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在校期間發病的,有家長領回,治好後方可回校。

11、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繫,共同做好對子女的安全和紀律教育及管理工作。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時起生效。

承諾人: 年級 班學生 __________(簽名)

家 長 __ ___(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