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團合作協議

合同號:

旅行團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安排團隊入住,導遊,用餐等事宜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酒店、用餐標準及劃分

1、團隊按10人5間房以上成團,含10人5間房,人數及房間數不含陪同人數及房間數。

2、以上價格均包含一定的服務費。

3、團隊加牀,每張牀位按房價補取單房差,價格根據預定酒店價格收取。

4、團隊用餐標準爲十人一桌十菜一湯,如未能達到10人,保證每人一菜。

二、預訂

1、團隊:乙方應將團隊的預訂計劃提前7天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將客人訂房及訂餐的詳細情況通知甲方,註明團隊名稱、人數、房間數量、抵離店時間、付款方式及特殊要求等,並有預訂負責人簽字及預訂客房和餐飲專用章爲準。

2、乙方對團隊的預訂資料若有更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免發生溝通錯誤。乙方的客人入住酒店超過預訂日期,乙方須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續住,否則,甲方有權按照門市價格向客人現收房費。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預訂或更改傳真後,2天內以傳真等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三、優惠

1、爲感謝乙方支持,甲方給乙方如下優惠:本合同期內,乙方給予甲方團隊人數達200人次,於年底現返20元/人。團隊人數達500人,年底現返25元/人。團隊人數達700人,年底現返30元/人。

2、12歲以下兒童與父母同房免收房費(加牀除外)。

3、甲方爲乙方團隊免費提供陪同牀位,陪同房不一定會與客人入住酒店同星級。每個團的陪同不得超過四人,提供免費陪同早餐、正餐。

4、散客入住,甲方不提供給乙方陪同房。

地址:湖南省張家界市子午路584號海外國際旅行社大廈705室 張家界海外國際旅行社----優秀旅行社、重合同守信譽單位。

四、結算方式

1、若乙方結算方式爲匯付,需提前電匯80%入我社賬戶。全陪無證門票自理,剩餘20%團款在客人離團前一天全數付清!若乙方結算方式爲現付,採取現走現付方式結算,並在客人離團前將費用結清(建議現走現付)。

2、如在規定時間內,乙方不付款或有拖款現象,甲方有權不安排以後將抵達的客人入住,並將直接向乙方客人收取有關費用。

五、違約

乙方團隊如有更改或取消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空訂,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將按預訂房間數量收取房費。

六、合同期限:2012年2月15—2012年 12 月 31 日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應保密,無論任何原因或目的均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八、以上協議一經確認,乙方所有團隊價格在與市場價同等情況下,甲方不會得高於市場價。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地址:湖南省張家界市子午路584號海外國際旅行社大廈705室 張家界海外國際旅行社----優秀旅行社、重合同守信譽單位。

旅行團合作協議 [篇2]

甲方:電話:傳真:

乙方:電話:傳真:

爲了促進***景區旅遊市場的開發,本着“互惠互利,互爲依託,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組團到甲方景區遊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 景區門票價*元/人(*以上成團),對乙方*人以上的團隊,提前預訂價按*元/人購票。景區24小時預定電話:*******。預定網址:www.***

2、 團隊中1.2米以下(不含1.2米)的兒童、70歲以上的老年人(須有監護人)享受免票並需購5元保險,1.2—1.4兒童、持學生證、老年優待證享*元/人優惠。

3、 在協議合作期內,甲方對乙方組團按有效購票人數統計,按景區規定進行臺階返利。

4、 甲方有權監督、制止乙方的不正當的競爭行爲(如在景區外臨時組團、跨區域賣單等),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採取制裁措施,罰款直至解除合作合同。

5、 如果遇到門票價格調整,景區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所組團隊到甲方景區參觀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保護環境、愛護景區公共設施,乙方負責自己團隊所有成員的安全,不到未開發或不安全的地方遊覽,並隨時提醒遊客注意甲方景區的安全事項及其他事項。

2、 乙方來團請提前24小時預定,才能享受預定優惠價格。如是二日遊團隊,在景區外住宿,按照預定到接待部辦理二次進入景區手續。

3、 八里溝景區在本城市一日遊市場指導價爲元/人,二日遊市場指導價爲元/人。

4、 乙方所有的票款必須交甲方財務或售票處。

5、 乙方有義務將景區的自費項目提前告知遊客。

三、景區對旅行社的臺階返利

四、年法團累計5000人的旅行社,景區獎勵筆記本電腦一臺,累計達到10000人的旅行社景區獎勵轎車一輛。

五、有效期限:本協議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終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旅行團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爲了貫徹落實《旅行社條例》,加強雙方業務合作,明確各自責任與權益,更好的規避團隊運行風險,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發揮各自優勢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業務合作協議。

一、經營資質與經營範圍

雙方經營資質必須符合《旅行社條例》的規定,報經當地旅遊主管部門批准,並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後,在許可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甲方資質:□入境旅遊、□國內旅遊、□出境旅遊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乙方資質:□入境旅遊、□國內旅遊、□出境旅遊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合作方式:

雙方互爲代理,客源提供方簡稱爲組團方,客源接團方簡稱爲接待方。

二、合作內容

1、雙方確認對方爲團隊活動地區指定接待旅行社之一,並將所組旅遊團隊、散客優先選擇交由對方接待;

2、爲有利於旅遊產品的.推廣、增強市場上的競爭力,雙方應及時準確地提供所在區域最新的地接分項報價,並在保證接待質量的前提下,提供最優惠的地接價格;

3、雙方應優先接待對方所組旅遊團隊,旺季時必須保質保量接待己確認的團隊,不得無故推團。

4、接待方應及時按組團方要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對提供給組團方,以便雙方及時根據市場需求調整價格及標準;

5、成團後雙方往來的接待委託書、結算單等均應由雙方經辦人、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以傳真形式確認。

6、積極主動的配合接待方協調處理接待過程中的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