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拆除安全協議

甲方:西寧建設集團第六項目部

架子拆除安全協議

乙方:陳文烈腳手架班

爲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腳手架的安全責任,提高腳手架拆除時的安全責任感,保障架子工在A、B座27層以上腳手架拆除時的安全,結合本工程在馬路邊及四周都是居民區的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要求陳文烈腳手架班在A、B座27層以下腳手架拆除時,必須按腳手架拆除順序及安全規程操作,先檢查腳手架連牆件及扣件是否牢固後再上架拆除,嚴禁違章操作。嚴禁任何物料墜落。

二、架子工在拆除腳手架時,必須佩帶好安全帽和安全帶,並持證上崗。

三、架子工在拆除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時,必須先清理腳手架板上的混凝土塊、鋼筋頭、木方等雜物後再將腳手板平擡進去樓層內,以免雜物墜落地面造成安全隱患,嚴禁在腳手架上翻腳手板。

四、在拆除27層懸挑槽鋼及槽鋼上的腳手板時,拆除架子工必須掛好安全帶並固定好後,有兩人協助的情況下方能拆除。

五、拆除的鋼管在吊運時,必須捆-綁牢固後再起吊,並且必須有專人指揮塔吊。以防鋼管滑脫墜落至地面造成安全隱患。

六、所拆除的'鋼管及扣件必須清理乾淨,並裝車運走,做到工完場清。

經雙方協商:陳文烈架子班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安全全的將腳手架拆除完畢,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項目部將給予壹萬元的獎勵。如在拆除腳手架過程中發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車輛、居民區房屋的損壞等,所產生的所有經濟賠償,均由陳文烈一人承擔,並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項目部概不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架子拆除安全協議 [篇2]

甲方:上海金山幹巷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陸連章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攬誠昊工程腳手架、支模排架拆除工程,爲了明確雙方責任,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並確保拆除項目安全,按期完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地點:張涇工業區,誠昊工地。

二、拆除範圍:南、西二幢支模排架約4500m2左右,南北二幢車間樓房外腳手架加二層支模排架約1400m2左右(上述均按實際結算)。

三、時間從2011年1月22日開工至2011年2月底完成。

四、價格:南西二幢支模排架按每平方8.50元計算(含管理費),車間外腳手架按每平方6.50元計算(含管理費)。

五、有關要求:

1、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教育職工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安全責任,必須戴好安全帽,杜絕盲目蠻幹,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監管,在整個拆除過程中,確保安全,不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零。

2、拆下來的鋼管等材料必須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責任,做到安全操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處理,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包括醫藥費、人工費等,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有義務協助搶救工作。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1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