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書模板錦集7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書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合作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作協議書模板錦集7篇

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就忻阜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引進呆帳款(即形象資金)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爲乙方就忻阜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引進呆帳款壹拾貳億元人民幣。

進款行:中國銀行太原西山支行

二、甲方保證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三、甲方按照和乙方訂立的操作程序,保證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可分幾批進行操作)。

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進款事宜,並按甲方要求支付差旅費和資金移動費用。

五、成功融資後(以資金到乙方帳戶爲準),乙方即刻解決甲方資金貼息,即過款總額的10%,如甲方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引進該筆資金,則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乙方已支付的差旅費和乙方自身的費用)

以上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嚴格按照協議條款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XX年X月X日

合作協議書 篇2

一、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鑑於現代醫學研究之進步迅速,範圍包羅萬象,雙方同意在建教合作之外,再加...

一、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鑑於現代醫學研究之進步迅速,範圍包羅萬象,雙方同意在建教合作之外,再加強長期合作研究,特訂定本協議書。

二、合作研究之宗旨在推行暨整合臨牀、基礎及其它有關醫學之研究。

三、雙方應加強雙方人才交流,包括共同指導研究論文,發表研究成果,舉辦學術演講和提供技術諮詢,以及支持教學與共同使用研究設備。

四、研究計劃須由雙方研究人員共同提出,計劃主持人限編制內助理教授、主治醫師(含)以上或相當人員,每人以主持或共同主持一項爲原則。

五、計劃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於計劃執行年度內不得出國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已有長期出國計劃者不可出任研究計劃主持人(共同主持人)。

六、各研究計劃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不支領津貼。

七、合作研究之內容暨執行雙方研究人員應有約50%的貢獻度及參與情形。

八、研究成果應向各專業或學會期刊投稿發表,發表研究成果時,應註明該研究案之核準編號。

九、合作研究之成果在研究論文方面,由雙方研究人員平圴共同享有。

十、合作研究之成果如具有形或無形之價值時,其權益由雙方平圴共同享有,並由雙方成立項目小組辦理之。

十一、每一計劃預算以不超過_________元爲原則。

十二、爲便利研究計劃之進行及會計作業,各研究計劃經費可分列甲乙雙方。

十三、研究計劃執行期限以一年爲原則。

十四、計劃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應詳細填寫研究計劃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表一式三份(如附件一)以利審覈作業,採隨送隨審方式由工作小組委託有關專家審查。

十五、計劃執行每半年交書面進度報告一式二份。計劃結束後,應於六個月內提交成果報告一式二份送工作小組核備、未按時繳交者公佈名單並凍結未來之經費且不受理次年計劃之申請。

十六、本注意事項由合作研究雙方院長核可後實施,必要時得修正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乙方)合作研究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一、宗旨:本工作小組旨在推行暨整合甲乙雙方在基礎、臨牀及其它有關之醫學研究。

二、任務及職掌:本工作小組之任務及職掌爲:

1.負責雙方合作研究之推動。

2.推薦甲乙雙方各一人及院外一人審查計劃。

3.審查研究計劃及經費。

合作協議書 篇3

爲了增進中、也兩國之間的友誼、發展兩國體育合作和加強體育交流,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也門共和國大使館和也門共和國青年體育部同意簽訂下列協議:

第一條

根據也門共和國青年體育部的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向也門共和國派遣中國體育教練組。該組由二人組成:一名體操教練、一名乒乓球教練。中國教練組在也門青年體育部指導下,負責上述各項運動的訓練工作。

第二條

中國體育教練組工作期限從1997年12月1日起至1999年11月30日止,爲期兩年。如需延長本協議之期限,則雙方應在其到期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協議雙方商定。如果雙方的一方不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在下一個兩年自動生效。

在履行協議開始和終止時,也方爲中國體育教練組全體成員提供前往也門和返回中國的機票。

也方同中方合作,爲中國體育教練組任期滿回國成員每人提供40公斤行李超重特許權。全體成員每年有權享受一個月的休假,休假期間生活費用由也方照發,並由也方提供由也門至中國的往返機票。

第三條

也方每月付給中國體育教練組每人整八百美元的生活費,其中50%按領生活費當天的也門中央銀行官方牌價支付也門裏亞爾,50%以美元支付。生活費於每月月底一次付清,免徵所得稅。

第四條

中國體育教練組在也門的薩那及其它省份工作期間,也方提供有水、電、傢俱、炊事用具、餐具的住房和交通工具(包括油料、維修費)、以及電話和必要的辦公用品。另外,對在荷臺達或高溫地區工作的教練提供空調設備。

第五條

也方爲中國體育教練組提供的醫療待遇如下:

1.享受在政府醫院免費治療和檢查。在醫院不能提供藥品的情況下所購的藥品,也方根據醫院所開的診斷處方予以報銷。

2.中國體育教練組成員中如有成員在也門生病而無法得到治療時,也方可提供回中國治療的機票,但條件是他以前在中國沒有患過此類疾病。

第六條

中國體育教練組享有進口食物、日常生活用品的關稅豁免權,如果該豁免權不與也門憲法、財政部免稅法及計劃和發展部處理此類雙邊協定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也方應爲中國體育教練組成員入、出境簽證和申辦也門居留證方面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七條

也方每年年初按官價支付給中國體育教練組每人相當於一百美元的運動服裝費用。

第八條

中國體育教練組成員在也門工作期間,享受法律保護。同時,中國教練組成員應遵守也門共和國政府的現行法令,尊重也門的風俗習慣,併爲加強兩國人民的友誼和兩國體育領域的友好合作而努力。

第九條

雙方的一方在與另一方協商並獲得同意後,有權要求調換體育教練組任何一成員。也門方面可按本協議的同樣條件從中國聘請其它項目的教練。

第十條

對今後可能出現的本協議未涉及的任何其他條件,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於1998年3月28日在薩那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寫成,兩種文字皆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前協議終止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也門共和國大使館代表:_________

也門共和國青年體育部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企業形象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策劃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與價格

1.服務內容:

2.協議總額爲rmb元,大寫人民幣。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須提供明確的工作要求,同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及諮詢等;甲方須及時對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進行反饋;甲方須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乙方須通過電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詳細設計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員審定;乙方須嚴格按甲方要求,以專業水準進行協議規定之工作;乙方須遵守甲方商業(資料)機密。

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不同的設計方案,供甲方確認,並在雙方溝通基礎上進行修改至完善;

若因乙方水準或設計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設計稿無法爲甲方所認可,乙方須再次向甲方提供設計方案。當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方案,在經乙方與甲方負責人積極溝通都不被甲方認可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諾不使用、不傳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設計方案基礎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二個工作日退返全部訂金。

4.甲乙雙方誠信爲本,協作完成上述工作內容時間要求爲:年月 日前。

三、付款方式

1.本協議完成之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協議總額即rmb元。

2.甲方須通過銀行將本協議規定之有關款項電匯至--

乙方開戶行:

乙方開戶名稱:__________企業形象策劃有限公司銀行帳號:

或通過工商銀行現金快速匯款至:工商銀行存摺號碼:

3.若甲方需在本協議規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採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採用作品之服務收費。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額的稅局發票。

四、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否則違約方須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2.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協議全部款項後,乙方向甲方通過電子郵件提供作品的電子文件和版權轉移。甲方採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條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該作品全部費用,或經乙方特別同意。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企業形象策劃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合作協議書 篇5

各合夥人名單:

爲規範合夥經營項目的正角實施以及確保多方合夥人的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夥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風險公擔、利益共享的合夥原則,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關工程項目工作中擔當居間職能,具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盡力做好個面協議工作。

第二條 工程的真實情況,如果工程不真實,所有各項開支費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擔,如工程真實,所有費用開支均由所有股東共同承擔。

第三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協議限暫爲兩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滿若有自願退出的經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條 盈餘分配

以居間合同比例爲依據,按付出多少、回報多少爲原則分配,詳情如下:

1、各款項工程款到位之後,扣出的所有股東投資款後,所剩餘的金額按股份配配,同時各股東有責任承擔外面所借的投資款項,按股份分配,利潤與風險同進退,各投資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外資搞好的各款項,如有此發生視爲退出,不得參與利潤分配。

第五條 委託執行人

根據職責劃分經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權代表合夥人各方與中標方簽訂居間合同,全權參與居間工作監督與管理。

第六條 執行人的職責

居間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具項目體管理制度或者者規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的出資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七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合夥項目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八條 合夥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理辦公用品等不動產;

2、申請營業執照;

3、以合夥項目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5、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6、合夥人與其他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7、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8、依照合夥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對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一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的;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2、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不正當行爲;

3、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盈餘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佔有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夥的解散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時,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項目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務權人;

3、清理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項目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佔有比例返回;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確認。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佔有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人合夥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七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面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項目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八條 保密

合夥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項目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兩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快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合夥人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律起訴。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各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天向各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依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中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六名合夥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景華駕校乙方:寶雞東方職業技術學校

一、合作背景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爲達到共贏的目的,一致同意建立團購合作關係,雙方互視對方爲核心合作伙伴,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甲方所在院校代理乙方招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駕校的招生信息,保證資質的合法性,信息的準確性和服務承諾的嚴謹性,並保證不侵害第三方知識產權。因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失實或者侵權而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應及時將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別是已刊出駕校信息的更改情況、報名終止情況等)通知乙方及時更新,確保學生報名課程信息正確。

3.學員的學費由乙方代爲收取,若甲方對招收的學員有資格要求,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告乙方。若甲方沒有事先通知,則不應拒絕任何通過乙方報名的學員。

4.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招生價格不高於甲方實際招生價格。

5.凡經乙方組織介紹到甲方的學員達成的交易,甲方均應對每次成交的日期、報名人數、學員姓名等做出詳細如實的登記,並提供這些資料的副本給予乙方,以便覈對存檔。

6.甲方必須對乙方所屬區域(下馬營鎮及八魚鎮)進行區域保護,確保乙方利益。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寶雞東方職業技術學校)利用自身的學校招生用地爲乙方開設駕校品牌專區,爲乙方進行招生工作。

2.乙方有義務維護其刊登的教學信息介紹與乙方所提供資料保持嚴格一致,並有義務維護乙方學校的一切聲譽。

3.因甲方服務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時,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的執行。

4.由於甲方價格體系問題或折扣調整未及時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招生價格高於乙方市場價格時,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給予乙方已成

交學員相應差額的補償。

四、支付與結算

乙方先代甲方收取學員學費,按照每人 元標準扣除服務費,後將餘款交與甲方。

五、學員教學質量保證

1.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組織介紹來的學員的培訓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不得欺騙乙方組織介紹來的學員或降低培訓服務的標準,如出現甲方欺騙乙方學員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此協議並追究相關責任。

2.因甲方培訓項目服務質量等原因引起的學員糾紛,包括退(換)學、賠償、法律訴訟等,甲方獨立承擔所有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3.甲方不得故意用各種方式造成乙方學員利益受損,(藉口收取乙方學員除協商價格以外的費用以及物品,教學過程中拖延教學時間或者降低教學質量等)如有此情況將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作關係。

六、協議的簽訂與爭議:

1.雙方合作期限爲年,從20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蓋章)

簽字日期:

聯繫電話:

乙方: (蓋章)

簽字日期: 聯繫電話:

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方經營的加油站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經雙方共同協商,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作原則

1.1、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建立起來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係的基礎,提高效率與共同發展是雙方本次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利益。

1.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願、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祕密。

1.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綜合競爭力,共同鑄造新的市場格局。

1.4、本協議爲框架協議,是雙方今後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二、合作標的

2.1、標的:經營權及所有權均爲甲方的加油站。

2.2、標的現狀:甲方承諾其擁有標的全部股權並對標的全部資產享有獨立佔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擔責任。

三、合作方式及內容

3.1、甲乙雙方組成一個新的戰略合作體,以合作標的爲平臺,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並按約定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3.2、出資:

3.2.1、甲方投資_____萬元,於年_______月_______日投資到位。

3.2.2、乙方投資_____萬元,於年_______月_______日投資到位。

3.3利潤分配:

3.3.1、各方每月進行一次利潤分配,分配方式爲當月利潤的60%,當月未分配利潤的40%用於合作平臺的運營。

3.3.2、利潤分配由乙丙丁三方按1:1的方式進行分配,甲方不參與利潤分配,甲方每月按約收取合作標的約定租金作爲回報。

四、權利與義務

4.1、在投資資金投資到位後,各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抽回出資。

4.2、甲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其他各方均有監督權。

4.3、合作期間,加油站的虧損由乙丙丁三方按1:1的比例承擔。

4.4、如其中任何一方需要轉讓股份,須首先徵求對方的意見,在同等條件下,相對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否則,轉讓無效。

五、違約責任

5.1、若因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之約定的,違約方無權參與利潤分配,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2、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一方向對方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律師費、調查費、審計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六、其他條款

6.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按照本協議合作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6.2、本協議正本及協議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未在同一時間簽署的,則以最後簽署蓋章的時間爲協議生效日期。

甲方: 簽訂時間:

乙方: 簽訂時間:

丙方: 簽訂時間:

丁方: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