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股份制合作協議

協議雙方:

酒店股份制合作協議

xx-x(以下簡稱甲方)

對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有意合作建一酒店,經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投資人民幣x萬元,佔總投資額的90%;乙方投資人民幣x萬元,佔總投資額的10%;

二、酒店建成運營時,由乙方負責日常經營管理。重要經營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三、由雙方協商聘請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

四、對經營所獲利潤,每季度末按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乙方因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增加分配比例x%,甲方相應減少分配比例x%);

五、合作時間暫定x年,自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酒店股份制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酒店管理公司經營管理的各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出資額及所佔比例

甲方出資 萬元,另外以 出資,作價金額爲 %。

乙方出資 萬元,另外以 出資,作價金額爲 。

丙方出資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 %。

丁方出資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 %。

合作過程中,涉及出資額的增加,均按上述比例出資。在需要增加投資時,如有任一方不願意增加投資,在另外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的情況下,視爲不願意增加投資方自動放棄原有比例,四方重新約定出資額及比例。

2、利潤分成比例

利潤按單個項目進行分配。每個項目提取的利潤作爲項目貢獻獎,此獎勵分配給項目介紹人。

其餘的利潤按出資總額比例進行分配。

3、公司運作分工與報酬

每個項目指定一名負責人。負責項目的整體運營,代表四方與業務單位進行商務談判並進行項目管理

籌備期間(從項目進場至試業,按3個月計算):主要負責項目的裝修質量、進度和成本的控制;協調業主及施工隊之間的關係;證照辦理等事項。報酬按 。

開業初間(從試業到開房率穩定在80%以上,按3個月計算):主要負責開業前期外圍關係的處理,協助店長進行人員招聘培訓及銷售工作。報酬按 。

運營穩定期(從開業第4個完整自然月開始),代表酒店管理公司與業務單位進行業務對接,協調在酒店運營期間出現的各類事務。

4、資金管理與約定

公司資金由四方建立帳戶進行共同管理,爲確保資金安全,賬戶、密碼及公司印鑑分開管理。涉及款項支出時由項目負責人提前做出提款計劃,報董事會籤批後執行。

5、其他人員管理

前三個項目屬試運營期,公司不設常駐辦事人員。各項費用均在項目中分攤結算。各項目在指定專人負責後按第3條的約定給予報酬。

待前3個項目成功運作後,再另行設計公司組織架構和工體系。

6、四方在合作過程中應友好協商各項事宜,如在合作當中出現各類

變故,四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相關事宜。

7、四方合理分配資源並共同爲公司創造利益,同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各項風險。

8、四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解決。

9、本協議一式五份,四方簽字後生效,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留一份與公司章程合併存檔。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

酒店股份制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酒店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酒店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酒店名稱:有限責任酒店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元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質:酒店是依照《酒店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酒店,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酒店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酒店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元,包括啓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啓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元,佔啓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元,佔啓動資金的50%;

(3)該啓動資金主要用於酒店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酒店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酒店賬戶開立前,該啓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賬號:),酒店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酒店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啓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酒店註冊時使用,並用於酒店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酒店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酒店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酒店管理及職能分工

1,酒店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爲酒店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酒店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酒店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酒店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酒店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酒店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酒店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酒店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酒店職務的行爲;

(4)酒店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爲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爲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酒店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酒店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酒店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酒店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酒店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酒店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酒店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酒店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酒店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酒店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酒店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酒店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酒店稅後利潤,在彌補酒店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酒店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酒店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酒店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酒店性質變更爲一人有限責任酒店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酒店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酒店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酒店借款,該股東行爲使酒店遭受損失而須向酒店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酒店有盈利,則酒店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爲酒店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酒店無盈利,則酒店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爲酒店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酒店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酒店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酒店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酒店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酒店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酒店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酒店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酒店未能如期成立或給酒店造成損失的,須向酒店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酒店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酒店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酒店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酒店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酒店股份制合作協議 [篇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第二條公司主要經營。公司住所擬設在x市x路。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覈准的爲準。

第三條公司的經營宗旨與目標:。

第四條公司股東共個,分別爲:

甲方:

乙方:

……

第五條公司註冊資金及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人民幣):元。

甲方出資x萬元,佔註冊資金的x%,全部以貨幣形式出資。

乙方出資x萬元,佔註冊資金的x%,其中以貨幣形式出資x萬元,技術股份x萬元。

……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六條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七條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二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新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第十條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二條股東的權利爲: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按股權比例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第十三條股東的義務爲: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條公司的籌備工作由全體股東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股東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各股東預先交付元作爲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後作爲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覈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統一管理使用。

第十六條籌備期間的籌備工作由負責安排,各股東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十七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第十八條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將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各方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本協議所產生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