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代理商合作協議

甲方名稱:

渠道代理商合作協議

英文名稱:

乙方名稱:

英文名稱: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就乙方與甲方的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概述:

甲乙雙方各自作爲獨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網絡服務器(服務器配置應在piii1g、512m、40g以上),從事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箱、在線推廣等服務,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乙方從甲方代理相應的服務提供給第三方,並支付給甲方由甲乙雙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費用。

甲乙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和客戶服務。甲乙雙方可與客戶簽訂合同並保證甲乙雙方利益,負責確保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果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的客戶違反合約或違法,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服務。

二、甲方權益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單臺服務器帶寬不低於100m接入標準,機房的主幹網接入帶寬不低於2g接入標準,甲方需確保服務器的高速及安全的運行。

2、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國際及國內域名註冊服務。

3、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爲客戶提供有償技術支持與培訓,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員培訓,網頁製作設計員培訓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各項產品的售後服務由相應產品的服務合同規定,非特殊情況下,甲方的售後服務只對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戶。

5、甲方無權監督乙方對客戶的報價。

6、對於乙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戶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其客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其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7、甲方應在帳戶到期前及時向乙方發出帳單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參照乙方提供網絡應用軟件的報價運作,如果市場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雙方商議後定價。

三、乙方權益及責任

1、乙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乙方向客戶提供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3、乙方可參照甲方的市場建議報價運作,如果市場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價.

4、對客戶空間的內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預,如有糾紛可由甲方來協調。

5、乙方的虛擬主機和在線推廣業務從市場價與代理報價差額,直接取得合理利潤。

6、乙方應及時爲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付款及續費,乙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所造成的服務被停止或數據被刪除損失,皆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及時支付給甲方域名註冊及虛擬主機的租用費用,如對所需支付費用有疑問,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查實要求。

8、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合作業務內容(合作價格見附件)

五、結算方式

1、乙方成爲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預付金額是1000元人民幣,乙方在向甲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1000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到甲方的銀行賬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項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乙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乙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產品和服務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3、乙方向虛擬主機和在線推廣等用戶出據發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給甲方實際服務費向乙方出據發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因抵扣代理費而不足200元時,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足。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業務合作範圍內所提供的服務和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上的條例執行。如果甲乙雙方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原價的雙倍賠償。

2、甲乙雙方在合作業務內容及價格發生改變,雙方應將提前15天通知並協商。否則在沒被通知期間的業務按原制定價格和內容執行。

3、乙方按虛擬主機合作報價交付給甲方服務費後,甲方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在當日內開通此項服務。如果違約按照1天付此項業務費用5%的違約金。

4、甲方在解決乙方虛擬主機和企業郵箱(新浪郵箱除外)的問題時沒有按時完成,或遭到乙方虛擬主機和企業郵箱客戶投訴並造成客戶損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項業務費用5%的違約金。

七、非擔保條款:

甲乙雙方不擔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業目地的服務,如客戶有任何文件丟失,傳輸錯誤,數據丟失及時間延誤的.情況,甲乙雙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條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電信網絡問題、黑客的非法攻擊等等。

八、協議終止

本協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九、有關本協議及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爲二年,自2003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

本協議代表雙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難糾紛以本協議爲主,本協議高於其它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同等效力。

除非雙方另有明確規定,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甲方: 簽章:

聯繫地址:

e-mail

地址:

郵政編碼: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開 戶 行:

帳號:

網址:

年月日

乙方:簽章:

聯繫地址:

e-mail

地址:

郵政編碼: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開 戶 行:

帳號:

網址:

年月日

渠道代理商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

1、甲方是經湖南股權交易中心註冊,具有掛牌推薦資格的機構。

2、乙方是擁有想通過湖南股權交易中心上市的企業客戶資源信息的 單位或個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 介紹、推薦相關客戶單位給甲方,甲方幫助客戶單位在湖南股權交易 中心掛牌(以下簡稱“掛牌” )進行有關推薦服務工作,就甲乙雙方的 合作方式、收益分配等權利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的內容、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向甲方介紹、推薦合適的客戶單位給甲方,讓甲方爲合適 的客戶單位提供掛牌推薦服務。

2、甲方爲乙方的推薦工作提供技術、後臺支持並對乙方的工作結 果進行評估和監督;對乙方提供的客戶進行篩選、甄別,選取合適的 客戶單位進行推薦掛牌服務。

3、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爲: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日起至雙方協商解 除合同或單方因法定及約定終止合同時止。

第二條 甲方的職責 1、甲方在乙方的工作中要提供技術、後臺支持,但業務資源來源 主要靠乙方自身去發掘、開發;甲方和乙方之間不存在勞務合同關係 或僱傭合同關係,甲乙雙方是一種合作關係,自利用自身的資源,優第 1 頁 共 1 頁註冊號:

電話 (法人或自然人) 註冊號或身份證號:

電話 勢互補。

2、甲方對乙方推薦過來的符合掛牌條件的客戶單位,要儘快爲其 提供推薦服務, 不能懈怠客戶和非客戶單位的原因單方面解除推薦服 務協議關係。

3、 甲方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內容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爲甲方介紹, 推薦客戶的佣金。

第三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勤勉的爲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單位給甲方,並接受甲方 的建議、評估和監督;乙方不能把客戶同時介紹、推薦給兩個掛牌推 薦單位。

2、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與客戶單位的洽談工作,利用自己與客戶單 位的資源關係,盡力推薦甲方作爲客戶單位掛牌的推薦商。

第四條 合作的佣金及支付 1、乙方每成功爲甲方介紹、推薦一單客戶,甲方與客戶單位簽訂 了掛牌推薦服務合同並收取了客戶單位服務總費用的; 乙方可以從甲 方收取的服務費用裏面提取 %作爲合作的佣金;乙方未成功介 紹、推薦客戶單位給甲方(指甲方未能與乙方介紹的客戶單位簽訂服 務協議和收取到服務費用) ,則乙方無佣金和任何報酬。

2、甲方支付乙方佣金的方式爲現金或轉賬:轉賬時乙方的收款銀 行爲: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3、支付時間爲:甲方收取客戶單位繳納的服務費五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都應當保證, 不得向外界和無關人員泄露和散佈不利於客 戶單位股權掛牌的信息和雙方合作的內容。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對本協議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第 2 頁 共 2 頁 2、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支付或不按時支付約定的佣金給乙方的; (2)甲方違法推薦客戶掛牌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完成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介紹的客戶要求甲方做違法推薦的或有損甲方推薦商聲 譽和利益的; (2)乙方就同一單業務同時向兩個掛牌推薦商介紹業務的; (3) 泄露或散佈雙方的合作協議內容的或其它對甲方不利的行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果爲按時支付乙方佣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乙方應得 佣金總額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2、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損害甲方的聲譽及其它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保留通過各種正當、 合法的手段 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 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時生效,解除本協議時終止。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簽名)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蓋章或簽字) (簽名) 日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