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會所合作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達成如下協議:

健身會所合作協議

1.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

住所:

經營範圍:

主營: 兼營:

註冊資本:

經營期限:

2.出資各方: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3.出資額、出資方式及佔出資比例

出資各方共同出資萬元人民幣,全額註冊。其中:

以萬元實物出資,佔出資額的%

以萬元貨幣出資,佔出資額的%

出資各方以其出資額對企業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出資各方共同推舉作爲企業的組建負責人、組建負責人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5.出資各方同意由組建負責人辦理企業設立申辦手續,企業設立失敗,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債務,由出資人按其出資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6.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

出資各方親筆簽字:

時間:

健身會所合作協議 [篇2]

____________會所

康體項目合作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雙方在甲方所經營管理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會所內合作開展經營健身培訓項目的事宜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合作期限: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方式:甲方提供訓練器械,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健身房內開設健身一對一的私人教練課程。

3、合作內容:乙方在甲方會所內所開始培訓課程爲健身一對一私人教練課程,同時課餘時間向甲方會員提供免費健身諮詢和指導。課程費用爲每小時300元,課程週期爲不少於10小時。

4、合作費用:乙方與甲方會員產生的私人教學課程費用由甲方代爲收取,甲方向客戶出具收據及發票,課時費的20%爲甲方所有,乙方的授課費用爲每節課時費的80%,按照每月所授課程次數累計,甲方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與乙方結算當月授課費用,以授課簽字記錄爲結算依據。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健身訓練的場所,以及訓練使用的設備設施及對所使用設備設施的維護及維修

2、甲方承擔對乙方所授課程的宣傳,在甲方會所明顯位置展示乙方教練個人資料,明示乙方所授課程的內容及費用等。

3、乙方根據甲方會員的需求以及特性,合理、科學安排培訓課程,做到誠信認真授課,保障甲方會員的訓練安全。

4、乙方每次授課後須到甲方會所前臺履行簽出手續,甲方在乙方每次授課時提供更-衣箱。

5、雙方簽訂協議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合作信用押金________元人民幣整,甲方出具收據,待雙方合作協議結束後的一個月後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與甲方會員結算清楚授課費用後,乙方返還甲方的收據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合作信用押金。

6、乙方對甲方會員在授課時的人身安全以及授課引起的身體狀態的不利影響承擔所有責任。

7、乙方在授課間隙對甲方的器械提供一定的日常維護。

8、乙方須佩戴甲方頒發的上崗銘牌,穿着正式的運動裝上崗授課,乙方在推廣私人教學課程時,不得影響其他甲方會員的運動訓練及使用設施。

9、如本協議到期,雙方未達成新的合作協議,但甲方會員的課程尚未結束,則甲乙雙方應該本着誠信合作的前提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直到甲方會員的課程結束爲止,同時甲方按照本協議標準向乙方支付課時費。

三、違約責任

1、下列行爲將被視作嚴重損害甲方的權益,甲方有權當即解除本協議,並拒絕乙方進入甲方會所,同時對乙方造成的`損失不予賠償:

1.1、乙方在甲方會所內,未經甲方許可私自開設其他課程或組織甲方會員到其他場館接受培訓。

1.2、乙方擅自在上課憑證上僞造、模仿學員簽名。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有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將本着誠信、尊重、友好協商的原則,開展雙方的合作。如

發生歧分,雙方後無法協解決。其中一方可商區向民法人提出起訴院。

甲方 : 方乙:

地址: 址:地

甲方代簽字: 表 方代表乙字籤:

甲方章: 蓋 方乙章蓋:

協議訂日籤期:

協議訂日籤期:

健身會所合作協議 [篇3]

甲方:xx-x(身份證號:)

乙方:xx-x(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百悅健身秋水瑜伽館(秋水瑜伽百悅店)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佔股50%;乙方出技術和瑜伽館管理,佔股50%。

二.合作項目:

普通會員、瑜伽特色課、瑜伽私教、瑜伽相關商品銷售

三.合作時間

暫定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8日爲期一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四.合作分工:

乙方負責:

瑜伽館瑜伽團課的開發及課時安排、新課程研發,瑜伽教練培訓。

瑜伽館促銷及答謝活動方案策劃及組織實施(可支配百悅相關人員)

瑜伽相關商品進貨及銷售

瑜伽館整體銷售業績管理

場地維護

如甲方組織線下促銷活動乙方提供瑜伽表演支持

甲方負責:

瑜伽館場地支持、場地維護、場地相關費用開支(取暖費)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月度銷售業績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瑜伽相關商品銷售業績

費用由甲方統一收取,以周爲單位覈對

五.技術,市場保密:

禁止雙方的任意一方私自泄露會員信息,禁止私自公開合作協議中的任意條款。

六.收益分配:

1.以瑜伽館整體收入爲分配依據,雙方各自分的50%。正常運營情況下,以月爲單位進行收益分配。

2.瑜伽授課原因造成的會員不滿由乙方負責,財務造成的呆賬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百悅(簽字)   乙方:李陽(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