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隨筆:消費和維權

按理說,我們花自己的錢,消費應當成爲一種快樂的享受。可現實生活中,商家種種促銷手段背後的霸王條款,使我們若不擦亮眼睛,便很難逃脫他們設下的溫柔陷阱,於是,消費便常常帶給我們許多煩惱。

心靈隨筆:消費和維權

因爲質量沒保證,我的項鍊曾經幾次丟失,於是我養成了下意識摸脖子上項鍊的習慣。某日,我走在路上,又去摸新買的項鍊。哦,不對勁,項鍊沒了!趕緊順着來路尋找,有幸在幾米遠處找到。失而復得啊!我撿起項鍊仔細查看,和以前一樣,又是斷裂。這可是在知名品牌店購買的呀?2000多元才戴6天就險些丟失?!我又驚又氣。

下午,我去商店,找有關領導講述了事情經過,要求對劣質項鍊問題給個說法。可事情卻沒這麼簡單,他們同意幫我修理,但堅持不予補償。於是,我和他們進行了一個多小時脣槍舌劍的辯論,最後,我用掌握的消費者維權知識贏得勝利。經理做出給予我適當經濟補償,並更換新項鍊的決定。臨走,他還誠懇地對本店給我帶來的麻煩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晚餐時,我眉飛色舞地對家人講述了項鍊的故事,我以爲一定會聽到他們父子的讚美。可是,兒子卻說:“媽,你這樣做事是不道德的,是‘訛詐’,別人知道會不好的。”我有點懵,看看丈夫,丈夫居然附和兒子,對我的做法也持反對意見!一時間,在他們父子眼裏,我惟利是圖!我是小人!

夜裏,我委屈得失眠了。多年來購物給我帶來的煩惱,電影鏡頭般在眼前回放。記憶最深的一幕,2002年,我用幾個月辛苦攢下的'1980元錢,買了一款新型的TCL手機,手機樣式小巧美觀,我愛不釋手,朋友也投來羨慕的眼神。可好景不長,三個月後,手機頻幕頻繁出現“緊急呼叫”字樣,電話接不到也打不出。諮詢了行家,才明白是手機信號弱的緣故,於是,心愛的手機就在豐潤--唐山--廣東的路上往返數次,修理無果,廠家給換了一個原樣新機,可幾個月後,再次出現同樣故障,還是繼續維修,每次修好後的使用時間也就一兩個月。

一年半的時間裏,我往返於維修站二十餘次,路費和電話費花去了上百元,誤工費就更甭提了,最後的結果卻是商家以手機已超出保修期限爲由,終止我的免費維修!這就是商家的高明手段——用時間差贏得了我。接下來只能自費維修,無奈,懷着一線希望諮詢了“消協”,可回答是“三包期限已過,我們無能爲力”。

“吃一塹,長一智”,通過這事,我掌握了一些消費者維權知識,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商品經濟社會堅持等價交換原則,消費者不能永遠吃虧上當,如果我們每個公民都有“維權”意識,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些假冒僞劣產品還會有立足之地嗎?什麼時候我們每個消費者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都理直氣壯地去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姑息養奸,那麼,愉快消費,舒暢購物的日子,也便爲期不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