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們漸漸被世界暖化了寫景美文

序章

我想,我們漸漸被世界暖化了寫景美文

“這個世界似乎缺少了點什麼?”這是我近來無法從心中磨滅的思想。當然,我不是對這個世界或是社會存在偏激的想法,更不是想要反叛這個社會。所以,你大可不必擔心因爲我的緣故受到牽累而被繫頸入獄。

也許你大可如一個過客般看待我的文字。姑且說成是文字吧,畢竟說成文章太過了。我的文字還達不到如韓寒的地步,文章是那些大家的產品。

你也大可把我的文字看作一個無關緊要的人對不如意的或是如意之事的繁叨,或是有事無事來一段無病呻吟。

每個人都在屬於自己或是正屬於自己的世界裏活着,忙碌着開創自己領土的人兒何必太過在意他人的瑣事?所以,你大可不必苦心進入我的世界,畢竟,你要過得是自己的生活。

閒下來時,倒可把我的繁叨當作無聊時候打發時間的讀物罷,完後,順手把它們和你桌上的廢紙文件一起丟進垃圾桶裏罷。說不定,被你有意無意丟進了偏遠的山區,被一雙雙稚嫩的小手捧着,竟感謝你有意的饋贈呢!

第一章:童年

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認爲世界缺少了點東西,應該是如我在《心牆》裏所說,從我開始走出村莊那時起的。當時只是覺得城市人與村莊的鄉人最大的區別是前者有着人與人之間的冷漠,便覺得這個世界缺少的是農村鄉里人那種熱情。但是現在看來,似乎只是片面罷了。

其實,正如少年的我一樣,每個人在懵懂的歲月裏都憧憬着自己能夠飛往一個童話般的世界。也許,就那樣無憂無慮地在天堂終其一生;剛懂事,我們有了思想,發誓長大定要成爲一個婦孺皆知的英雄,如熒幕上的蝙蝠俠,蜘蛛俠,超人等。或是爲社會服務,或者在其他方面幹出一番成績。

我當時最敬佩的便是超人。究其原因,超人是人民的英雄,我那時候最大的願望便是成爲英雄,在世人的心中佔據一丁點的位置。 那時候,並不知道超人爲什麼把內褲套在外面,而且是紅色的。只覺得世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個性,人們便是靠着它們在別人心中留下或多或少的印象。即便身爲超人也不例外。所以,我便覺得套一條紅色內褲在外面是超人的刻意爲之。

於是,超人如蓄勢已久的老鷹,成功地捕獲了羸弱的我。儘管擁有爬牆本領的蜘蛛,會飛的蝙蝠也想引誘我成爲他們忠誠的追隨者,但明顯,超人的紅色內褲徹底把他們打敗了。於是,我成了超人最最忠實的奴僕。

如魯迅筆下的奴僕,不敢對奴隸主生出一點反抗一樣,我在超人身後搖尾乞憐。 奴僕自然會無條件地認爲自己的主人才是世間最厲害的,(即使是惡魔,也是世間最厲害的惡魔!)如果你帶上一條小的可憐的寵物狗去郊外溜達,途中遇到一條大到可以一口吞下你的小寵物的流浪狗,我保證,你的小寵物一定可以昂首挺胸地立在對方面前,大叫幾聲來耀武揚威。那流浪狗膽怯地望望你,也只得咧咧牙,灰溜溜地逃了。然後,你的寵物又搖尾跑到你的身邊,用它的頭蹭蹭你的腳踝,如飢餓的乞丐作出一副可憐樣來討好路人一般。倘若,這時候,你能夠慷慨地賞給它一個微笑或是輕輕地一個點頭的動作,它便會高興地在你的身邊飛快地奔上幾圈。

終於,我也如寵物一般了,被超人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我學着把內褲套在外面,如超人一樣。但是我不可能有紅色的,於是,我用紅色的塑料袋心靈手巧地做了一條,可發了我大多心思哩!做好後,便立即套在身上,深怕被別人搶了去。

我想,超人一定可以看見我的。因爲,在奴僕的心裏,主人永遠都是無敵的存在!即便遠在天邊,他也一定知道我這裏的事。於是,我毫不猶豫地跑到別的孩子面前耀武揚威。

我清楚地記得,那天,我被蜘蛛俠和蝙蝠俠打敗了,鼻青臉腫的,但是超人沒有來幫我,他是在看着我被屈辱嗎?我想,他是被其他更重要的事情絆住了,畢竟,“打狗還得看主人呢!”我鼻青臉腫地走在別人的目光中,不是會損了他老人家的面子麼?現在的人都在乎一個臉面,我想,超人也是不會例外的。所以,我一直相信,超人定然是想要來救我的,只是被更重要的事情絆住了腳。

第二天,我撕下屋裏的窗簾披在身上,因爲我記得,超人就是有一件披風的。我埋怨,昨天定是少了披風才落敗的。可是,這一次,臉更腫了,鼻子還流了血。“爲什麼超人不出現??難道他每天都忙嗎?還是…還是?”那時,我的心裏充滿了不安,我怕自己如流浪狗一般被主人拋棄了。我害怕,我整天的惶恐不安,我怕一出去就被別人吞了!沒有主人的奴僕是最可憐的。

爺爺常說,外面有偷小孩的,先我還不信。我記得村裏的人有哭着說水桶被偷了的,也有鬧着說大米被偷了的,至於哪家的小孩被偷了的,倒還當真沒有聽到過。直到大伯從外面回來,我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自己整天面臨着多大的危險啊!

第二章:兒時夢想

大伯是村裏少數幾人見過大世面的。他說外面的房子有二三十層高,我不知道那是多高。大伯說我們家三十個堆在一起。“好高啊!”我當時想。我家後面那棵大樹便是我覺得最高的東西了,竟然比它還高!後來知道那樹才三十多米,而外面的房子可有八九十米呢!

“可是,那房子不倒嗎?”我很是不解。我家高才兩三米,在夏天,大風都得吹得它吱呀吱呀的,外面的房子不得把房子裏的人甩得老遠麼?“哦!也許他們聰明,知道把門關上,就甩不出去了,但也會把頭磕得鮮血長流吧。”

大伯說,那房子是混泥土做的,風是吹不動的。

“混泥土是什麼?”我問。

“就是修房子的。”大伯說。

“哦……”村裏的人都恍然大悟。

從那時起,我就想,一定要去外面搬幾塊那叫“混泥土”的東西,然後給村裏的人蓋一座二三十層高的房子,這樣,大家就不會再擔心夏天被大風吹跨的房子壓斷了雙腿。哦!還有電燈和電視……大伯說,電燈可以照亮黑夜。我想,要是有了電燈,奶奶就不會再被門框磕破額頭了。電視是一定得有的!大伯說,電視裏可以看見超人。那時我只能從大伯的口中聽到關於超人的故事,我想,要是有了電視,我一定得讓那些曾經打敗過我的人知道,超人才是無敵的存在!

每次,大伯回來,總要給我們講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這次,大伯說,你們最近要注意偷小孩的狼。大伯說,外面有一種狼很餓的,專叼小孩。

“爲什麼不叼大人?”我問。

“因爲小孩肉嫩,味道鮮美,那些狼挑剔得很,吃不得粗食的。(後來知道那是賣小孩的,或是取了孩子的器官給富人用的。)”

“超人不管麼?”我認爲超人應該管的。

“管!怎麼不管!但超人也不能一下子捉那麼多的狼。超人一去,那狼就四散跑了,怎麼捉得完?”

哦,原來超人是真的忙去了,我就說超人是想來救我的,他怎麼可能會忘了我這個最忠實的奴僕呢?可是,新的問題來了!超人忙不得暇,是不能抽身照顧我的,那我被狼盯住,被它們叼去了怎麼辦?於是,我再也不敢出去耀武揚威了,家纔是真正的城堡。

歲月被時間拉得老長,記憶漸漸變得頗雜,歲月似乎帶走了我的奴性,我的心靈不再被超人完全佔據。

第三章:痛苦與快樂的回憶

每個人都有一段難忘的記憶,我想,我最難忘的記憶應該處於童年。當然,被超人奴役的那段時日不不算在內的,被我果斷地剔除了。人嘛,總是希望自己能夠記住美好的東西,雖然痛苦的回憶是也難以忘卻的,但是人們總是願意花百倍的時間去遺忘那些不愉快的歲月。

不過顯然,我是這條路上的失敗者。因爲被超人奴役的日子都還記得,被蜘蛛,蝙蝠打敗的場景還會再現。然而,美好的事我竟也記了下來,也許在這方面我還不算失敗。

也許我該慶幸自己還能記住點什麼東西的。大伯說,有人不小心磕了腦殼的,傻了,就什麼都不記得了,大伯說那叫失憶。但我在慶幸之後又有一點不快。上天太不公平了,想我被崎嶇的山路絆倒,頭磕破了多少次,竟也沒能失憶。如果能夠失憶,把我被超人奴役的那段日子磕沒了該多好!我一定得點香祈福,高歌萬歲!但是,這似乎是無法實現的,在嘗試了幾次磕頭竟沒有失憶後,我不得不承認自己此生與失憶無緣。我想,我得成爲世間最最可憐的人兒,用一生去記住所有的痛苦與快樂!

後來,有人說我喜歡浪漫,追求實在。其實,我覺得自己有做詩人的`潛力,因爲我總覺得自己現在總是窮困潦倒而且有點懷才不遇。或許將來我能成爲一個自由攥稿人,寫點自己喜歡的文字,或者成爲一個流浪詩人,在地鐵出口送出自己積攢多年而無人問津的詩集。而我覺得自己更有成爲幻想家的潛質,我可以把自己無法實現的願望寄託在自己構造的人物身上,在一個根本不會存在的世界中,覺得它們已經成真,就像父母將無法實現的夢想寄託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一樣。我一定要讓所有的人物都有一個完美的結局因爲我知道現實中自己永遠不可能擁有這一切。

第四章:面具

世間有多少人能夠真正瞭解他人掩藏起來的憂傷?畢竟,每個人都在自己構造的世界裏活着,就如同別人只能看到我刻意的僞裝一樣,我也只能看到他人面具下假意的微笑。我想他們也是應該能知道一點什麼的。

流言是最可怕的毒藥,它會慢慢侵入人們的心臟。

曾經,我和一位漂亮的女孩走的很近,便招來了蜚語。久了,身邊的人便被這流言毒害了。而後,我們也深受其害,竟迷糊地認爲果有其事。事情鬧大了,學校請來了我們的家長,在老師和父母的厲害下,我和她終於斷了關係。也許,那一刻,我該瞭解什麼叫做人言可畏!

別人看我是帶着面具僞裝着,我看他人不也這般?世人又有幾人是以真面目視人的?因爲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藉口,大家的臉上都帶着一張張特製的面具生活在世上,這倒讓世界變得夢幻了。我想,這裏定是夢裏的天堂。

然而,我向來是不憚推測自己的未來是怎樣的,可我竟開始害怕起來。我害怕在對方的面具下潛藏着一張張熟悉的臉,或是熟悉的臉下又藏着一張張陌生的面具,我害怕這一刻我們還稱兄道弟,把酒言歡,下一刻,他便把荼毒的匕首刺進了我的心臟!然而,我最害怕的不是被陌生或熟悉的面具謀殺,我最害怕對方一層層地揭開我的面具,揭穿我的謊言,將我的真容公佈於世。那時,我將被全世界的人攻擊,死於非命。因爲,我以不同的身份欺騙了間的每一個人,就如他們欺騙我一樣。但爲了不讓世人知道這是一個騙局,他們必須將我殺死。而後,他們將我散落於世的面具拾起來套在自己的臉上,以他們的善良讓我以另一種方式活着。我想,我應該感謝他們對我慷慨的救贖。

於是,我的記憶似乎定格在童年了,也只有童年才值得記住吧。記得,童年是沒有面具的,我也沒有從其他孩子臉上撕下一張麪皮來。可想,當時的我們都是以本來面目示人的。但而今,我們都還認識彼此嗎?現在,你們那微笑的臉上又帶了幾張面具?而我自己臉上又藏着多少?也許擦肩而過,我們也形同陌路。爲了把自己掩藏地夠好,不被他人嗅出熟悉的味道,我們甚至丟掉了鄉土的氣息。終於到了最後,你我都帶着不同的面具,奔向世界各方。童年也隨之遠去了,留下的還有什麼?可能只有記憶。

還記得,第一次聽見汽車,我們便迫不及待地用籬笆依照自己的想象做了出來。我活泥,你們參水,然後我們一起製作。車身,車門,車輪……最後我們都弄了一身的泥,我們指着對方的花臉捂着肚子大聲地笑。晚上,我們都聽見了彼此的哭聲,因爲我們被忙完農活的父母揍了一頓,誰叫我們弄了一身的泥呢!不過,我們卻是在夢中笑了,很甜的夢。因爲,夢中,我們乘坐着汽車穿梭在一直夢想的世界。那車,是我們白天共同製作的。

還記得,因爲你們說超人打不過蜘蛛俠和蝙蝠俠,我狠狠地揍了你們,雖然我是鼻青臉腫地回去了。你們知道嗎?當時超人在我心裏是無敵的存在,怎麼能容忍被你們褻瀆?也許,就如蜘蛛俠和蝙蝠俠在你們心中一樣吧,可是,我們都強迫對方承認自己的英雄才無敵的。現在想來,當時的我們還真是有意思啊!

可是,童年如滑過星空的流星,只在記憶中留下燦爛的瞬間。而現在,我們都得學會戴着面具生活。

第五章:我和大偉哥哥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從那段無知的歲月中走了出來,渾渾噩噩的,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好像把超人也丟在了某個不起眼的角落。

值得慶幸的是,大伯所說的餓狼並沒有嗅到我這個鮮活的嫩羊,我認爲是超人把它們捉完了,所以以後再也不會有什麼可以威脅到我的生命了。嗯,一定是的!所以,超人對我無需保護殼,我揮揮手說:超人,你走吧,我不再需要你了。那是我第一次在超人面前昂起頭來,正視他,然後高傲的炒了他的魷魚。哈哈,你當初不是威風八面嗎?現在卻被我丟了!哼!原來你是不存在的,你可把我害苦了!我不知道那時是哪裏來的勇氣,只知道是超人欺騙了我,他是個十足的騙子!我以爲他是存在的,我以爲他是無敵的,所以,一直以來我都在做給他看,百般地討好他,像我家的小黃討好我一樣!終於,我還是知道了,超人是水中的月亮,被魚吃了。

大偉哥哥比我大五歲,十歲的他已經讀了三年的書,於是,大偉哥哥比我懂得太多了。

以前,我喜歡大伯給我講外面的故事,但是大伯要每年過年纔會趕回家。於是,大偉哥哥就成了我糾纏的對象,因爲他知道的比我多。

大偉哥哥說,學校可比咋家大多了,還有電燈呢!

電燈?長得什麼樣?我問,一直以來,我都期盼着哪天能看看電燈是什麼樣的。大伯曾說,一隻電燈可以照亮整間屋子!

哇!我當時驚得合不攏嘴。雖然還不知道電燈長得什麼樣,但我家的煤油燈就只能照亮屋子的一角。這一對比,我當時便覺得電燈是和超人一個級別的存在了。我想,能照亮整間屋子,那電燈得有多大?豈不是要幾個人擡?那多費事啊!

可是大偉哥哥說,它只有拳頭般大小。

”蠔油嗎?”

”不,不用油。”

”那用什麼?”

”用電。”

“電?電又是什麼?”我問。

大偉哥哥搔搔頭,“電就是像煤油一樣的東西,可以拿來照亮。”

“哦,像混泥土用來造房子一樣?”

“嗯,對!”

於是,我想,以後不僅得弄幾塊混泥土回來,還得裝幾瓶電回來。如果用電來代替煤油,煤油燈應該會很亮的。我那時候想。

沒幾天,大偉哥哥回來,書袋裏乒呤乓啷的直響。

“大偉哥哥,這是什麼?”

“彈珠。”

“有什麼用?”

“玩的。1……2……”

“可以吃嗎?”

“……5,6……7……當然不可以!”

頓時,我心裏一緊!“吃了會怎樣?”

“10……11……不知道……12會肚子痛。”

“會死嗎?”

“嗯……也許會。14.15……19……怎麼少了一粒?”突然,大偉哥哥把目光轉向我。

我哭喪着臉,看着他,“哥哥,我會死嗎?”

“小九,別害怕,不會的。先別給你爸爸媽媽說,等兩天拉屎,它順着就出來了。”

“哦。”雖然看見大偉哥哥的額頭已經冒了汗,但我還是堅信大偉哥哥說的話。我想,大偉哥哥是讀過書的,比我懂的東西多了去了。他曾說,誤把果實的種子吞進肚子裏,種子就會在裏面生根發芽,還會長大。於是,每次吃果子我都得小心翼翼的,唯恐哪天肚子里長出一棵果樹來。

但是,一個人越是害怕什麼,那東西絕對會找上你!某天,我竟把蘋果種子吞了!但是,我又不敢告訴父母,要是他們知道了,怕是要揍我。於是,我變得每天戰戰兢兢,生怕哪天一張口便從嘴裏吐出一個蘋果來。後來,卻是一直沒有感覺到種子發芽的跡象,漸漸的,我又稍微放鬆了下來。之後跑去問大偉哥哥,他說,可能是壞種子,壞了的種子是不會發芽的。難怪!我恍悟。

大偉哥哥的話我是一直堅信不疑的,可是我又感覺失去了什麼。要是那顆種子發了芽該多好啊!我不是可以天天吃蘋果了!但一定不能讓別人知道,多的我還可以拿出去賣。我想,有了錢,我定要去學校。先去看看電燈,如果能裝幾瓶電回來更好。然後,我要買比大偉哥哥更多的知識,至少得知道吃下一枚硬幣會不會生出搖錢樹來。

然而,我現在最關心的不是肚子裏能否長出彈珠,而是能不能像拉屎一樣把它拉出來。當在生命與錢財之間面臨選擇時,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然而,這是在那時。現在想來,我定然會和大多數人一樣變得猶豫,如果能保住錢財,再保住生命,是值得我天天對着蒼天燒高香的。

第二天,我終於驚喜的發現,糞便裏有一顆閃亮的小東西。哈哈,還好還好!我傻呵呵地笑着,用水把彈珠上面的雜質清理掉。最後想了想,還是藏在了自己兜裏。

“大偉哥哥,我拉出來了!”

“什麼?”

“彈珠拉出來了!”

大偉哥哥鬆了口氣,隨即眼睛一亮,“彈珠呢?”

“滾糞坑裏了。”

“哦,那算了。”大偉哥哥眼睛裏的亮光又暗淡了下去。

看着大偉哥哥失落的表情,我心裏有些愧怍。再後來,知道大偉哥哥早先把彈珠輸光了,我終於對自己第一次欺騙他感到羞愧難當。那時我想,我定要去學校,把贏了大偉哥哥的那傢伙的彈珠全部贏了!要不就給他全吞到肚子裏去。等拉出來,清洗乾淨了就送給大偉哥哥。這樣想着,我的心裏舒服多了,便繼續快樂地過着。

人,總是喜歡把自己的錯誤歸功於他人,然後,自己又像事不關己般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