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地老天荒隨筆

記得第一次看到“一個人的地老天荒”這幾個字是在一本雜誌上。一個中學生寫的。那時的我也還是一名中學生,16歲,很喜歡那篇文章,便把它抄下來。如今三年過去了。雜誌早不見了蹤影,抄它下來的本子也找不到了。這幾個字卻烙在我腦中,始終清晰明瞭。

一個人的地老天荒隨筆

經歷了許多事情後,我也終於明白,能始終陪伴我的只有我自己。爲什麼總是要自己親身經歷後才徹底醒悟呢。

今晚因爲心情很低落,便一直在網吧呆着。剛辭了工作,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媽媽,也不知道自己以後要怎麼辦纔好。什麼都不會做的我,該怎麼生存下去?

在打下文章標題的時候,想寫很多很多。可是停停又打打,只打出這些混亂無章的文字。已記不起原先想怎麼寫。中午看到國中時的一個同學,她跟家人拿錢開了家小型精品店。她說很早就想自己開店了,開完後又後悔,剛開張的前兩天生意還不錯,後來生意越做越差勁,一個人看店也很累。我說太累的話可以關上店門休息一兩天啊,反正是自己的店。她說哪捨得關店啊,是自己的店,這種天連電費都交不起。生意好的話就更不捨得關門了。她說,過三年就要回浙江了。我說,你回浙江干什麼?她笑說,相親啊,再過幾年還不愁嫁人啊。我也跟着笑:是可以嫁人了啊。

不知在她那坐了多久,後來國中的同桌也來了,聊了幾句無關緊要的話便匆匆離去。正在用卜克玩小魔術的時候,看到她的手機有新短信,我湊過頭去,看到屏幕上的字說:“藍音怎麼又不上班了?子虛今晚請我們喝酒的事不要跟她說啊。”我假裝什麼事也沒有,重新玩卜克魔術。

原來我的那點事很多人都知道。我以爲只有幾個人知道。我已經幾年沒見他。偶爾想起他也已經不再會難過。他們去喝酒,和我有什麼關係呢?14歲的喜歡,早被時光一點一點的消磨掉,直至看不見。他或許會記得我或許不會,可是那已經不重要。

忽然想玩跑跑卡丁車,以前的號記不起,就從新申請了一個。開始練習,考駕照,到初級賽場跑。從頭開始一步地玩。還是像以前一樣經常摔跤經常沒聽到倒記時在耳邊響起。可是現實中有多少是可以從頭開始的?即使我們都想,但我們都已經回不去了。屬於我們的時光已經流失。再不復返。

路過以前的學校,已經沒了以前的模樣,教學樓,籃球場,足球場,小賣部,統統是新起的,很雄偉。可我不承認那是我的.母校,我的母校是有着舊得發黃的低矮樓房,教學樓之間有着綠綠的草地,清潔的小道,還有幾棵很大的桂花樹。到秋天上課,總會隱隱約約聞到桂花香,讓人陶醉不已。

如今都不在了。已找不到懷舊的藉口。

身邊的人來來去去,只有自己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找不到方向,更看不到希望。他們說,你一點都沒變啊。還像個未成年一樣。我說,那是因爲我沒長個子,穿得也沒你們時尚,

我會想穿高根鞋,可是帆布鞋穿着很舒服。爲了不被別人當成小孩子,我已經開始蓄髮,但我更喜歡短髮的自己,清爽,梳洗也方便。我還是想凡事能有人在我需要的時候拉我一把,在我看不清方向的時候幫我撥開迷霧。

只是,已經過去的,就回不去。已經長大了,就不是小孩。

前路漫漫,只剩下一個人的天荒地老。不管多難走,多遙遠,還是要一步步堅定地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