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情感美文經典美文

他喜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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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總愛穿白色的衣裙,他就在心底默唸她的微信名:白衣。兩個字,但他在心裏反覆念多少遍都不會厭煩。

忘了是哪天愛上她的,他不清楚。

只記得那天下午和煦的陽光映在白衣的臉頰上,顯得格外好看。就像俗套小說裏一樣,那一刻他的眼裏充滿了光。與小說裏不同的是,那光不在他眼裏,而在白衣身上。

她自帶的光,在他察覺的那一刻,照亮了陰鬱冰冷的心。

他是,他是很怪的人。

像太宰治《人間失格》裏的葉藏,他愛用謊言、滑稽來裹挾自己,僞裝自己,不肯輕易打開心扉,卻願意把一切都告訴白衣。

人是很奇怪的。

春天噴香的梅花糕,夏天冰涼的可愛多,秋天泯甜的木菠蘿,冬天熾熱的牛油火鍋……他通通捨棄不掉。

但如果是白衣的話,“捨棄”這件事好像也變得理所當然起來。

自從某天淋過暴雨擡頭看見烏雲密佈的藍天后,他便愛上了看雲。因爲這讓他覺得就像是經歷了種種不幸的自己,看見了白衣一樣。

他手機裏的照片,除去幾張白衣伏在桌子上睡覺時偷拍的,餘下都是雲。每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他總是第一時間擡頭看雲,潔白的、烏青的、稀薄的、卷層的……

雲帶給他特殊的感覺,有時候他覺得那就是白衣。

見不到白衣時,這些雲就更像白衣了。

他有很多話想對這些雲說,可惜都沒有機會。雲太遠了,他夠不着。就算很近,大概他也無法讓雲理解人的想法和語言吧。

說到白衣就不能不提一件很幼稚的事兒,別人寫字是爲了賺錢,或是爲了被別人遙遠的愛着。他不是。像情竇初開懵懂的孩提,他只是想把對她的.愛寫在紙上,記錄下來,反覆摩挲。

白衣對他而言,不是一綹白月光,不是一襲素白的長裙,更不是嘴角的飯粒,她是他的整個月亮。

他曾經在夢裏遇見過白衣,甚至險些碰到她的脣,於是驚醒。他是不敢觸碰她的,即使在夢裏也不敢,因爲太怕失去。

在那個驚醒的夜晚,他真切地明白了什麼叫“愛是想觸碰又縮回的手”。

前幾天白衣發了個朋友圈,“曾經玩得好的朋友,不常聯繫也就漸漸地淡了。”

他知道說的不是他,但還是忍不住回了句:沒有什麼喝酒事兒是吃火鍋解決不了的,如果有,放小米辣。

發完又後悔了,他笑自己成了網絡新詞兒裏的“舔狗”,明知道愛要雙方勢均力敵,不能靠某一方一昧的付出;明知道在一起的機率渺小,也不願挪開停留在她身上的目標

或者,或者根本並不需要在一起,只要在她需要時,自己還能像這次一樣,講上幾句俏皮話,博她一笑,就夠了。

楊千嬅的《勇》裏唱,“渴望愛的人,全部愛得很英勇。”

愛不可能毫無所得,在一身疲憊不堪之前,必有一場英勇無畏。可若早知長路必有跌絆,我倒希望那是因爲你。

我曾天真無畏,也曾赤誠愛你。

我所得的無論如何,都是饋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