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平光澤會考體育考試方案政策

根據南教綜[2013]35號文件精神,今年國中畢業生升學繼續實行體育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南平光澤會考體育考試方案政策

一、實施對象

全縣所有參加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往屆國中畢業生。

二、組織領導

“體育考試”工作在縣招委會統一領導下,成立光澤縣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王文卷任組長,成員有凌晨、胡波言、鄭碧惠、祝成旺、楊玉清,工作人員有:林家蓮、李雄、張和睦,辦公地點設在教育局“三站”。

三、考試項目

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仰臥起坐(實心球)

四、考試成績記載及等級設定

1、三個項目考試每項滿分100分,總分共300分,學科總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形式記載。

2、原始分值與等級分折算方法:

255分(含255分)以上爲A級,225分(含225分)以上—255分以下爲B級,180分(含180分)以上—225分以下爲C級,180分以下爲D級。

3、國中應屆畢業生體育學科成績達到A級給予5分獎勵,B級給予2分獎勵,C級和D級不加分。

4、考試成績作爲初中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

五、免考、緩考規定

對完全喪失運動能力(含身體殘疾)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交免考申請表、殘疾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原件和有關證件資料,經學校審覈批准,在就讀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三天以上,接受師生監督,公示無舉報後報縣局審覈批准,方可免考並獲B級以上等級。考生因臨時傷、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持學校批准證明,經考場主考批准並報教育局備案,可准予緩考,保障措施請各校查閱南教綜[2013]35號文件。

六、收費標準及報名時間

根據省教育廳會同省物價局商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各校要按招辦要求統一進行報名,填寫准考證號,考生名單于3月25日前交體育組張和睦老師,考試安排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點設置與要求

1、考點大門口應掛上“××年××縣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點”的'橫幅。

2、考場應劃好警戒線,實行封閉考試,帶隊的校領導、老師、學生家長以及與考試無關的任何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3、設置考點學校應於考試前二天準備好場地、器材、桌椅等設備。

4、考點應設立醫療點、茶水供應處、自行車停放處和考生集合休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