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體育排球增大難度

會考體育在這個各個城市都有普及,不同的城市也有不同的標準,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新會考體育政策,歡迎閱讀借鑑,希望能幫到你!

會考體育排球增大難度

  會考體育排球增大難度

據悉,今年會考體育分兩批進行。第一批考試時間爲2010年4月12日-19日;第二批爲2010年4月22日-29日。今年體育成績滿分爲60分,體育成績計入廣東普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總分,佔成績的8%。

廣州2010年會考體育將在4月分兩批進行。昨日從廣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會考體育仍分爲必考和選考兩類,必考項目爲200米。由於今年排球選考項目難度增大,不少會考考生對此憂心忡忡,擔心它會拉低了自己的分數。

選考項目由考生在其他考試項目中選擇1個項目,但不能選擇跑類的考試項目。擇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條件在考試項目中選擇1個項目。免考生免予體育考試。

在選考項目裏,有一項爲“一分鐘排球對牆傳球”,今年的難度有所增加。去年的要求是“在與地面垂直的牆上,高2.2米處爲圓心,以0.75米爲半徑在牆上劃圓。男生在地面距牆1.5米處、女生在地面距牆1.3米處劃線,考生在線後對牆上的圓圈用排球傳球或墊球方法連續傳、墊球,計算一分鐘內傳球或墊球在圈內次數。”而今年的考試規則裏,圓心的高度不變,但半徑變小,只有0.5米。男生距牆2米處、女生在距牆1.8米處劃線,傳球。

“雖然說大家的標準都一樣,可相對於選考其他科目的考生,我們就吃虧很多了。”小林說,不少同學都想棄選排球,可惜現在更換太倉促了。

對此,教育部門有關人士就表示,會考體育設立一定難度,主要是爲了督促學生加強身體素質。“實際上,從歷年成績來看,考生的體育成績都很高,不存在分數差距特別大的情況。”

  2010年汕頭會考體育考試方案

《2010年汕頭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日前出爐,今年,我市將繼續實行會考體育考試成績計入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總成績。全市考試時間爲4月10日至30日。屆時,考試報名將與會考報名同時進行。

中招體育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並由各區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本市戶籍考生在外地就讀,不能按時參加我市中招體育考試的考生,各區縣將規定具體時間,統一集會考試。2010年中招體育考試項目分兩項,由1項必考項目和1項學生自選項目構成。必考項目爲50米跑,自選項目包括了立定跳遠、投擲實心球,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在指定的2個自選項目中選擇其中一項。中招體育考試滿分爲20分,計入會考總成績。

免考、擇考、緩考分別有規定

2010年汕頭市中招體育考試實施方案中對體育尖子免考和病殘學生免考、擇考、緩考分別做出了規定。

國中階段參加由區縣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主辦、聯合舉辦的體育比賽(不含棋牌類及廣播操、武術等團體表演類比賽),對獲得區縣級體育比賽前3名、市級體育比賽前6名,全國、全省體育比賽前8名(含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的考生可免考,其中招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20分計算。經市殘疾人聯合會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確認已喪失運動能力的傷殘學生,經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因身體健康問題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並已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手續者可申請免考,其成績按體育考試滿分的.60%作爲中招體育考試成績。臨時有嚴重傷病,具有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的考生,可申請緩考體育,由區縣教育局另行安排時間組織考試。

  2017年柳州會考體育考試政策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促進學校全面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落實柳州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更好地實施學校體育課程目標,促進在校學生認真上好體育課,積極參加陽光體育運動,增強學生體質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柳州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的學生。

第二章考評內容及考試標準

第三條凡身體健康、健全的學生(各校必須認真組織考生填寫《學生身體健康情況調查表》附件7,並留存),必須參加集會考試。集會考試的三項爲跑、跳、投,跑類佔20分,跳類佔20分,投類佔20分,滿分按60分加入升學總分。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以下三項考試:

第一項:跑--①50米跑(25米×2往返跑,鄉鎮選項)、②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第一項可選50米跑或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直道不足50米的鄉鎮學校,可選擇25米×2往返跑(25米×2往返跑只限鄉鎮學校選擇)。

第二項:跳--立定跳遠。

第三項:投--原地擲實心球(2kg)。

第四條病殘免試生

一、殘疾考生、患重大疾病考生,經本人申請,並在報名時填報《柳州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科考試殘疾考生、重大疾病考生免試登記表》(附件5),殘疾考生應具有殘疾證,重大疾病考生應具有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統一申報,由會考體育辦公室負責審驗通過後,報市(縣、區)考試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可免予集會考試。

二、符合本條款的病殘免試生在會考文化考試與其他考生文化考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在錄取高一級學校中應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

三、體育與健康科病殘免試生在高一級學校錄取時依據的會考總分按下列公式計算:740×A÷680(說明:公式中A爲病殘免試生的文化考試總分,680爲文化各科考試滿分,740爲各科考試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