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充普高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會考招生政策是每年會考結束後大家熱議的話題,因爲它是考生進入高中的關鍵,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南充市2017年會考招生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南充普高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2017年南充普高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及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加強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四川省國中畢業及升學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教育體育局成立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黎明任組長,鄧曉皋任副組長,基教科、職成科、計財科、監審室、市招辦、市教科所、市技裝所等相關科室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爲鋼任主任,歐陽明、胡海洋、楊銳爲副主任,具體負責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局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

二、招生計劃和範圍

(一)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按市教育體育局批准的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另文下發。公佈的計劃原則上不能調整,各地各校不得擅自縮減或突破招生計劃,班額控制在56人以內。

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及辦法另文下發。

(二)招生範圍

普通高中除經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外,其餘學校均實行屬地招生原則。

1.面向全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

市直屬學校南充高中、龍門中學,各地省一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閬中中學、西充中學、白塔中學、南部中學。

2.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

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

3.可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

南充高中、閬中中學、西充中學、白塔中學、南部中學。

三、關於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須國中畢業或具有國中畢業同等學歷、能適應高中階段學習、身體健康。

正住戶籍在我市、但在縣(市、區)域外國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考。

正住戶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國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考。

凡有就讀普通高中意願的`學生均須報名參加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2.未完成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已取得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學籍者、綜合素質評價不合格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不受年齡、戶籍和學籍限制。

4.2018屆國中畢業生(即八年級學生)須報名參加生物、地理學業水平考試,其結果計入考生2018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

(二)報名時間

4月5日—10日。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採取網上填報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學校組織考生登陸南充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必須先註冊並設置密碼,否則報名無效。用戶名和密碼是考生網上報名、成績查詢、志願填報的唯一身份標識,考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碼泄露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負責。

2.外地返回學生及社會考生到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報名。外地返回考生報名須在規定時間內,帶上戶口簿、原就讀學校及其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章的學歷證明、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原件、複印件各1份)等資料。

3.市直屬學校國中由所在地教育局統籌組織報名。

(四)信息要求

1.網上報名時,學校須預先採集學生照片供學生報名時採用,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必須與學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學校在網上報名系統和全國中國小生學籍管理系統中同時更正相關信息,再進行報名。

2.考生網上報名結束後,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需完成以下工作:

(1)學校認真審覈考生網報情況,完善考生報考信息。考生報考信息包括學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學籍號、報名號、准考證號等(見附件2)。

(2)學校打印考生報考信息確認表,由考生或其監護人覈准後簽字。

(3)學校將考生報考信息確認表報縣(市、區)教育局,由縣(市、區)教育局生成報名號和准考證號

  2017年溫州會考招生錄取政策公佈

二、錄取原則

高中段招生錄取實行“多種選擇、一次錄取”的原則,即每位考生在報考時可有多種志願選擇,但錄取機會只有一次,考生無論被公辦還是民辦、被普高還是職高,一經錄取,其他學校就不得再錄取。

三、錄取順序和辦法

(一)提前招生錄取

2017年溫州中學面向全市招收保送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和鹿城區40名),溫州第二高級中學面向鹿城區招收保送生120名。溫州市藝術學校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180名,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澳大利亞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50名,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60名,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中韓國際班面向全市(不包含鹿城區考生)提前自主招生30名。被上述招生學校提前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其他錄取。

(二)普通高中批次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線公佈後進行。溫州市區作爲一個招生區域統一劃定普高最低控制線。對達到相應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批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辦法。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及“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錄取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1.第一批爲5所省一級重點高中

(1)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定向生。市直中招辦根據省一級重點高中的錄取條件,嚴格依據招生分配名額數和考生志願,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具體定向生招生辦法見相關文件。

(2)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甌海中學、龍灣中學、洞頭中學統招生。市直中招辦根據省一級重點高中的錄取條件,嚴格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若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

2.第二批爲9所普通高中

(1)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統、溫州市英才學校、溫州東甌中學統招生。市直中招辦根據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嚴格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若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

其中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統招實行聯合招生。錄取後根據各校招生計劃,由電腦隨機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學校就讀,考生須服從電腦均衡派位。

(2)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特色實驗班招生。其中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特色實驗班各招生45人(1個班),其餘各學校特色實驗班各招生90人(2個班)。市直中招辦根據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嚴格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若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

(3)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中韓國際班招生。計劃招生60人(2個班,其中已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市直中招辦根據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嚴格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若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錄取成績不低於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統招錄取分數線。

3.確定考生順序位。根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分數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條件的順序依次確定先後位次:(1)按文化科目總分(不含體育科目)從高到低排序錄取;(2)在總分和文化科目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數學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3)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取語、數兩科中單科分數高的一科)從高到低排序錄取;(4)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按英語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錄取;(5)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英語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並列錄取。

4.學前教育大專班錄取。凡被學前教育大專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志願錄取。

5.特長生招生根據《溫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印發2017年溫州市局直屬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教辦直〔2017〕36號)文件執行。被正式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志願錄取及其他學校的各類招生錄取。

(三)市直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市直民辦普通高中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溫州市英才學校、溫州東甌中學招生錄取分爲志願統招與跨縣自主招生2種方式。

鹿城區與市直生源考生(即錄取地在鹿城區)要求報考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溫州市英才學校、溫州東甌中學的,通過中招系統志願填報後統招錄取。民辦學校可在考生志願填報前向市直中招辦提出設定最低錄取分數要求。被民辦學校志願錄取而放棄報到和繳費的考生,市直中招辦不再予以補錄。

其它縣(市、區)生源考生要求跨縣報考市直民辦普通高中的,志願填報期間可在中招系統進行預報名,並根據招生學校隨後的反饋通知,於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第三天到學校確認和繳費。在此之後,考生直接到學校報名。學校按覈定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總分(不含縣級政策或特長加分)、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憑考生錄取碼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自主擇優錄取,額滿爲止。民辦普高跨縣域招生,須與考生家長簽署同意錄取承諾書。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審覈。

民辦普高須在考生志願填報前向社會和考生家長公佈收費標準。所有民辦普高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不錄取己被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凡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它公辦普通高中的錄取。

(四)職業類學校招生錄取

要求報考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學校的考生,可在普高志願填報期間到中招系統進行預報名,並根據招生學校隨後的反饋通知,於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第三天到學校確認和繳費。在此之後,考生直接到學校報名。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憑考生錄取碼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自主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職能處室備案。

  2017年濟寧會考招生政策正式公佈

日前濟寧市公佈了2017年會考政策。今年的考試時間爲6月10日至12日。今年濟寧市會考總分爲610分,各科目分值分別爲: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含聽力測試20分),物理、化學合場110分,思想品德歷史合場110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10分(抽選一科),信息技術20分,體育60分,總分610分。

濟寧市會考科目共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地理、歷史、生物,將採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計算器。

值得注意的是,6月12日下午,非畢業年級國中學生舉行學業考試。三年制八年級和四年制八年級考地理,時間爲14:30至15:30;三年制八年級考生物,時間爲16:10至17:10;四年制九年級考生物、歷史,時間爲16:10至18:10。其中,地理、生物學業成績等級爲C級及以下的,畢業當年可自願報名申請參加重考,考試時間爲6月12日下午,重考成績等級最高計爲B級。往屆畢業生、接收的市外轉入考生,應參加濟寧市組織所有學科的學業考試,報名時要單獨註明,另行安排考場。

在加分政策方面,少數民族考生、華僑港澳臺胞子女考生加10分錄取;濟寧市教育局評選表彰的國中畢業年級的“市級優秀學生”加10分錄取;軍人子女類,根據三類情況分別降低分數錄取;聽力殘疾學生可以申請免英語聽力測試,縣市區教育局進行審覈、公示、批准後,其英語成績使用換算後的分數計入總分,換算公式爲:英語分數=考生筆試項目得分×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