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選修三知識點總結

很多高中生在學習政治的過程中,往往會忽略選修部分的知識,其實選修課本的知識是必修課本的一個延伸和拓展。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高中政治選修三必備知識點總結,希望對大家有用!

高中政治選修三知識點總結

  高中政治選修三知識歸納

一、聯合國

1、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

(1)聯合國的宗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與

(2)聯合國及其會員國應遵行的原則——各會員國主權平等;各會員國必須履行憲章所規定的義務;各會員國應以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各國必須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侵害別國的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各會員國對於聯合國依憲章規定而採取的行動,應盡力予以協助;聯合國不得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內政的事務。

2、聯合國的主要機構

(1)、聯合國大會:

大會是聯合國的主要審議機構,擁有廣泛的職權,由全體會員國的代表組成。

表決程序:每一會員國都有一個投票權。有關重要問題的決定, 例如關於和平與安全、接納新會員國和預算事項的決定, 必須由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其他問題則以簡單多數決定。

職權:大會就國際社會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廣泛議題進行討論並作出決議;接受並審議安理會和其他機構的報告;批准會員國的加入和除名;選舉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全部理事國、託管理事會部分理事國,與安理會各自獨立選舉國際法院法官,經安理會推薦任命祕書長;審查和批准聯合國預算,向會員國分攤會費。

(2)、安全理事會

安全理事會負有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主要責任,由中、法、俄、英、美五個常任理事國和十個由大會選出、任期兩年的非常任理事國組成。

表決程序:安理會對程序問題的決定以15個理事國中至少9個理事國的同意票通過。對實質性問題的決定也需9票通過,並且不得有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投反對票。

職權:安理會有權調查可能引起國際摩擦的任何爭端或局勢,提出調解爭端的辦法;制定計劃,以處理對和平的威脅或侵略行爲,建議應採取的行動;促請各會員國實施經濟制裁和除使用武力以外的其他措施,以防止或制止侵略;對侵略採取軍事行動。(安理會是聯合國唯一有權採取行動維護和平的機構)

(3)、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由大會選出的54個理事國組成,任期3年,每屆大會改選三分之一,可連選連任。

職權:就有關國際經濟、社會、文化、教育、衛生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研究並向大會、會員國及有關專門機構提出建議案;促進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和遵守,並提出建議;就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召開國際會議,起草提交大會的公約草案;協調各專門機構的活動。

(4)、託管理事會,是負責監督託管領土的管理機關,協助安理會或大會履行它們在國

際託管制度方面的責任。已完成歷史使命。

(5)、國際法院,是爲和平解決國際爭端而設立的聯合國主要司法機構,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任期9年,可以連選連任。

(6)祕書處,由祕書長及辦事人員組成,從事各種日常工作,爲其他主要機構服務,並執行這些機構制定的方案與政策。祕書長是聯合國的行政首長,由大會根據安理會推薦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

  高中政治選修三知識要點

第一課:

1. 什麼是國家性質?它是由什麼決定的?

答:國家的性質,就是國家的階級本質。它表明國家政權掌握在什麼階級手中,什麼階級就是統治階級,什麼階級就是被統治階級。

國家性質的決定因素:統治階級的性質決定着國家的性質。

2. 民主和專政的關係是怎樣?

答:民主與專政,是辯證的統一。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民主與專政是相互區別,互相對立的。民主只適用於統治階級內部,專政則適用於被統治階級;另一方面,民主與專政相輔相成,相互依賴,共同體現國家的性質,同時兩者互爲前提,民主是專政的基礎,專政是民主的保障。

3. 國體與政體的關係是怎樣?

答:⑴國體決定政體,並通過一定的政體來體現;政體體現國體,並服務於特定的國體。適當的政體能夠鞏固國體,不適當

的政體會危害國體。

⑵政體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影響它形成的因素主要有:歷史條件、階級力量對比、傳統習慣、國際環境影響等。

第二課:

4. 如何理解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憲制?

答:從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及其職權範圍看,現代國家大致有兩種基本管理形式:即民主共和制與君主立憲制。(怎樣看待資本主義民主共和制:有效性;虛僞性或階級侷限性;不適應性)

5. 如何理解議會制和總統制

答:從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關係看,現代資本主義國家可以分爲四種形式,即議會制國家、總統制國家、半總統制國家、委員會制國家。(具體區別見高效課堂P8)

6. 爲什麼說“民主共和制是資本主義所能採用的最好的政治外殼”?

答:①資產階級運用金錢的力量,以民主的形式掩蓋其國家的階級性質 ②這體現了生產資料私有制的要求 ③有利於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和統一。

  高中政治選修三知識

1.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地位及原因是怎樣?

答:1. 地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2. 爲什麼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它決定着國家的其他各種具體制度。

⑵它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最高形式和重要途徑,是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

2. 民主集中制的具體表現?

答:⑴從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的關係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一方面,各級人民代表受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的監督,選民或原選舉單位有權罷免自己選舉出的代表。另一方面,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

⑵從人民代表大會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看,人民代表大會既是立法機關也是國家權力機關。一方面,其他國家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另一方面,在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的前提下,其他國家機關依照法定分工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

⑶從中央和地方的關係看,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構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劃分職權。一方面,地方必須服從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證中央統一領導的同時,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3.怎樣堅持民主集中制?

答:1. 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正確認識民主與集中的辯證統一關係。

⑴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礎。

只有尊重人民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集思廣益,才能實現正確的集中,制定出真正符合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針、政策。離開了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確的集中。

⑵集中是民主得以實現的必要條件和保障。

離開必要的集中,民主就會失去正確的方向和目標,就不會有統一的意志和行動,人民當家作主就會成爲一句空話。只有在集中的指導下,纔能有健全的民主生活。

2. 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克服官僚主義和極端民主化、無政府主義兩種錯誤傾向。 ⑴只講集中,不講民主,是官僚主義的集中;只講民主,不講集中,必然導致極端民主化和無政府主義。

⑵官僚主義和極端民主化、無政府主義都會給社會主義民主建設帶來危害。

官僚主義壓制民主,妨礙公民行使民主權利;極端民主化和無政府主義追求不受限制的、絕對的自由和民主,反對一切必要的集中和紀律,反對一切組織領導,只能造成社會動亂、動搖人民民主專政的基礎。

(3)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正確行使公民權利,履行公民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