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論賞析

豫讓論賞析1

豫讓論

豫讓論賞析

作者: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爲名臣,死爲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爲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爲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眩世駭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爲之報仇。聲名烈烈,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爲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爲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爲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而獨死於智伯。讓應曰:“中行氏以衆人待我,我故以衆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即此而論,讓餘徐憾矣。

段規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於心也。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上也。當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慾荒暴之時,爲讓者正宜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日:“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於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於是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復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於斬衣而死乎?

讓於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於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矣;彼朝爲仇敵,暮爲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豫讓論譯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稱作知己,那就應當竭盡智謀,誠懇地加以勸告,巧妙地加以開導,在禍患還未顯露時就消除它。在動亂髮生之前保住社會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損害,主人沒有危險。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後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冊,這纔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難於動亂之前,而在事情失敗之後纔去獻身自盡,沽名釣譽,迷惑世人,誇耀於社會,這在君子看來,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經因此評論過豫讓。豫讓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趙襄子殺了智伯,豫讓爲他報仇,名聲顯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沒有一個不知道他是忠臣義士的。唉!豫讓的死當然可以稱爲忠了,可惜,在怎樣死的方式上還有不忠的表現。爲什麼呢?看他漆身吞炭,對他朋友說:“我做的事情都特別難,我是想用這種做法使天下後世做臣子而懷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這能說他不忠嗎?等看到他連續三次跳起來,用劍來刺趙襄子的衣服,趙襄子責備他不爲中行氏而死,卻單單爲智伯而死的時候,豫讓回答說:“中行氏像對待一般人那樣對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樣去報答他;智伯把我當國士對待,所以我就要像國士一樣報答他。”就此而論,豫讓就有不足之處了。段規侍奉韓康子,任章侍奉魏獻子,並沒有聽說待他們如同國士,可是段規、任章卻盡力勸說他們的主人順從智伯的無理要求,割給智伯土地,使他志氣驕盛。從而使他更快地滅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沒有待他如同國士。可是郗疵卻能洞察韓、魏的企圖來勸諫智伯。雖然智伯不採納他的意見以至於滅亡,但是鄭疵的智謀忠告,已經是無愧於心了。豫讓既然自己認爲智伯待他如同國士了,所謂國士,是爲國家濟困扶危的人。當智伯對土地貪得無厭之日,放縱情慾,荒糜暴虐之時,作爲像讓,正應竭力來儘自己的職責,耐心地勸諫自己的主人說:“諸侯大夫應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內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奪,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如今,無緣無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給,就要產生忿恨之心;人家給了,就產生驕橫之心。忿恨必然會引起爭鬥,爭鬥必然會失致;驕橫必然傲視一切,傲視一切必然導致滅亡。’非常耐心誠懇地勸諫,一次不聽,再來第二次,第二次不聽,再來第三次,第三次勸諫還不聽從,再把那伏劍而死的行動安排在這個時候。這樣一來,智伯雖然頑固愚昧,但受至誠之心的感動,也許會重新醒悟,從而與韓、魏講和,解除趙國的圍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們能香火不斷,延續不絕。假如這祥,豫讓雖死猶生,難道不勝過斬衣而死嗎?但豫讓在那時,竟至連一句開導主人,使他醒悟的話都沒說。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遠遠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樣。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的報答竟然能像這個徉子嗎?直到智伯已死,豫讓才壓抑不住憤怒的血氣,甘心情願地加入刺客的行列,這有什麼可以值得稱道的呢?有什麼可以值得稱道的呢?

雖然這樣,但用國士的標準來評價豫讓,豫讓的確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還是仇敵,晚上就變成了君臣,厚着臉皮自以爲得意的人相比,他們又都是豫讓的罪人了。唉!

豫讓論賞析

豫讓在春秋末年曾做過晉貴族範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趙、魏、韓三家貴族合謀滅了智氏之後,他改名換姓,潛入趙襄子宮中企圖行刺,未遂而被捕獲。釋放後,他又用漆身吞炭的辦法改變了容貌和聲音,再一次行刺,結果又一次被俘。於是,他要求趙襄子將衣服脫給他,他朝着衣服“三躍而擊之”,然後伏劍自殺。

歷來人們都稱讚豫讓是忠義之士。文章作者認爲豫讓的行爲是不值得稱道的。真正的忠義應該表現在誘導君主“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必要時以死進諫,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顯然比豫讓的行爲高明得多,但立論的目的無非是更有效的效忠於君主。文末,對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評,也是由此而來。

戰國時的豫讓因爲捨身爲主報仇而被視爲忠義之士,歷來爲人所頌揚。作者做翻案文章,認爲身爲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讓,應該盡到自己勸諫的職責,幫助智伯弭禍於未然。而充當刺客,在智伯因禍亡身後去爲他報仇,並不值得稱道,即所謂的小忠小義。

史論是比較難寫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評論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頗。本文確實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讓之死,曾被史書渲染爲壯舉,“死之日,趙國志士聞之,皆爲涕泣”(見《史記·刺客列傳》),司馬遷稱讚他爲“名垂後世”的義士。然而方孝孺卻一反舊說,認爲他“何足道哉”,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腳。全文的論證中心在於對知己的家主應該採取“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的積極的態度,而不應“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眩世駭俗”。我們認爲,他的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從智伯的失敗來看,可以說智伯是一個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審時度勢,而只知一意孤行,終於導致敗亡,可稱咎由自取。豫讓在關鍵時刻既不能對他進行開導,而在智伯死後又輕率地以身相殉,實屬不夠明智之舉。作者在這裏只是就豫讓之死這一歷史事件進行評說,而不是全盤否定這個人物。所以在最後一段中,又把豫讓和那些厚顏無恥之徒進行了比較,說明他們之間有着根本的不同,這樣就使得作者的持論公允、客觀了。

本文在結構上採取了層層深入的寫法。開頭先泛論“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並不直接提到豫讓。第二段中把豫讓的言行進行了簡短的概括,並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評價。第三段纔是全文的重點,他不但論證了豫讓之死爲不足取,而又爲其設計了一整套的對智伯進行規勸的方案,可稱周到之至。結尾時又做了一點補充,這就使得全文渾然一體,令人心服口服了。

豫讓論賞析2

 【作品介紹】

《豫讓論》是明代文學家方孝孺的一篇論史散文。文章標新立異,從傳統儒家思想出發,對豫讓進行了批評。這篇散文旨在說明不能“扶危於未亂,而捐軀於既敗者,不足以當國士”的道理。

【原文】

豫讓論①

作者:方孝儒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爲名臣,死爲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②,斯爲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爲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③;釣名沽譽④,眩世炫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⑤,及趙襄子殺智伯⑥,讓爲之報仇。聲名烈烈⑦,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爲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爲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爲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⑧,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hang杭)氏,而獨死於智伯。讓應曰:“中行氏以衆人待我,我故以衆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即此而論,讓餘徐憾矣。

段規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於心也。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上也。當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慾荒暴之時,爲讓者正宜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日:“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於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於是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復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於斬衣而死平?

讓於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於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矣;彼朝爲仇敵,暮爲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註釋】

①豫讓:戰國時人。先爲晉大臣範氏、中行氏的家臣,趙簡子滅範氏、中行氏之後,改事智伯。趙襄子(趙簡子之子)滅智伯,豫讓逃往山中,改名換姓,立誓爲智伯報仇。一關行刺未成功,於是以漆塗身,使生癩瘡,吞下炭塊,使聲音變啞,改變形狀,第二次行刺趙襄子,又未成功,被捕,自殺而死。

②簡策:編連成冊的竹簡,即書籍。這裏指史冊。簡,削製成的狹長竹片或木片。上面刻寫文字,是古代的一種主要書寫材料。若干簡編綴在一起的叫策(冊)。

③捐軀殞命:獻出生命。捎,獻出。軀,身體;殞:死亡。

④沽:買。釣:騙到。眩:同“炫”,誇耀、炫耀。

⑤智伯:即智瑤。晉的執政大臣。

⑥趙襄子殺智伯:趙襄子,即趙無恤,晉的執政大臣。晉定公時(公元前512-前475年),趙、魏、韓、智氏、範氏、中行(hang)氏等六家貴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晉公室,同時六家之間的爭奪也很激烈。公元前490年,範昭子(範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敗後逃離晉國,其地爲趙、韓、魏及智伯瓜分。公元前454年,智伯聯合韓、魏攻趙。趙襄子接受謀臣張孟談的建議固守晉陽。智伯和韓、魏聯合圍攻了三年多,無法攻下。趙襄子派張孟談潛出城,對韓宣子、魏獻子說明趙亡之後,智氏必滅韓、魏的利害關係。韓、魏考慮到自身的利益,與趙聯合,一舉消滅智氏,殺死智伯。

⑦烈烈:威武的`樣子。

⑧斬衣三躍:趙襄子出外,豫讓暗伏橋下,謀刺趙襄子,沒有成功。被捕後,求得趙襄子衣服,“拔劍三躍,呼天擊之”,然後自殺。

 【譯文】

具有君子美德的士人奉事主君,就應該竭盡自己的智謀,給予忠告並善於開導,銷解禍患於沒有形成之際,保障安定於不出災難之前,既使自身得以保全而主君也能平安。這樣,活着作爲名臣,死了也能成爲高尚的英靈,垂留光輝於百代,照耀在史籍典冊之中,這纔是美好的啊。倘若遇到知己的主君,不能扶救危險於未亂之先,而只是犧牲生命於既敗之後。以此來沽名釣譽,藉以迷惑世間並誇耀於俗人。從君子的眼光看來,都是很不足取的。

我曾持這樣的觀點來評論:豫讓以家臣的身份來奉事於智伯,當趙襄於殺了智伯以後,豫讓爲他報仇,聲名顯赫,即使是愚昧的男子和無知的婦女,也沒有不知道他是忠臣義士的。哦!

豫讓的死應該是忠心的了,可惜的是他所選的怎樣去死的方式還存有不足以稱之爲忠心的差距哩。爲什麼呢?試看他漆身吞炭後,向他朋友說:“我所做的都是極其艱難的事,我將以此來使天下後世爲人臣而懷二心的人感到慚愧。”能說這不是忠心嗎?但看到他斬衣三躍刺殺趙襄子時,趙襄子責問他爲什麼不爲中行氏而死,卻單單爲智伯而死;豫讓回答是:“中行氏以對待普通人的態度來待我,我因此也用普通人的態度來回報他;智伯以對待國士的態度來待我,我所以用國士的行爲來報答他。”就只從這一點來分析,豫讓是死而有餘撼的。

比如段規奉事韓康子,任章奉事魏桓子,並未聽說曾以國士來對待他們,可是不管是段規還是任章,都竭力勸說其主君依從智伯的要求,用割讓給他土地來促使智伯越來越驕縱,從而加速他的滅亡。郄疵奉事智伯,智伯也未曾以國士來對待他,但是郄疵能覺察出韓、魏的情況來諫止智伯;雖然智伯不採納他的話以至於滅亡,然而郄疵的智謀及其忠告,已經可以問心無愧了。豫讓既然自己說智伯以國士對待他,國士就是救國之士嘛!當智伯索求土地而貪心不已之日,縱慾肆暴之時,做爲國士的豫讓,正應該拿出自己的能力站在應有的地位上,諄諄地告訴他:“諸侯和大夫都應該安守各自的封地,不應互相爭奪,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如今無故索取土地於人家,人家不給,我們必然要心生氣忿;人家給了,那我們就必然要心生驕氣。氣忿必定會爭奪,爭奪必然會失敗;驕縱必定要傲慢,傲慢必然要滅亡。”把話說得諄諄親切而態度又極其誠懇,勸諫不聽,就再一次諫,再諫不聽,就第三次勸諫他。三諫若不從,把那事後的“伏劍而死”挪到這個時候來死。智伯縱然是冥頑不靈,也會爲他的至誠所感動,很可能會醒悟過來的。這樣一來就會與韓、魏和好,解除趙國的圍困,保全了智氏的宗族,使其世世保持祭祀祖先的禮儀。如能這樣,那豫讓就是雖死而猶生的,豈不是勝過斬衣而死嗎?”

豫讓在當時,從無一句話來啓發覺悟主君的心,眼看着智伯的危險以至滅亡,好似越國人看着秦國的人——不管他是富是貧一樣。袖手旁觀,坐等勝敗,所謂“國士”的報答,能是這樣的嗎?待到智伯已經死了,才受不了自己的血氣的悻悻之情,甘心把自己附在刺客之流的行列中,這有什麼可稱道的,有什麼可稱道的啊!雖是如此,不僅以“國士”而論,豫讓是承當不起的;而且那種早上還是仇敵,到了晚上就成了君臣,並且腆着面孔而自鳴得意,從這點上看豫讓卻又成爲有罪的人了。

 【講解】

豫讓在春秋末年曾做過晉貴族範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趙、魏、韓三家貴族合謀滅了智氏之後,他改名換姓,潛入趙襄子宮中企圖行刺,未遂而被捕獲。釋放後,他又用漆身吞炭的辦法改變了容貌和聲音,再一次行刺,結果又一次被俘。於是,他要求趙襄子將衣服脫給他,他朝着衣服“三躍而擊之”,然後伏劍自殺。

歷來人們都稱讚豫讓是忠義之士。文章作者認爲豫讓的行爲是不值得稱道的。真正的忠義應該表現在誘導君主“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必要時以死進諫,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顯然比豫讓的行爲高明得多,但立論的目的無非是更有效的效忠於君主。文末,對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評,也是由此而來。

戰國時的豫讓因爲捨身爲主報仇而被視爲忠義之士,歷來爲人所頌揚。作者做翻案文章,認爲身爲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讓,應該盡到自己勸諫的職責,幫助智伯弭禍於未然。而充當刺客,在智伯因禍亡身後去爲他報仇,並不值得稱道,即所謂的小忠小義。

史論是比較難寫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評論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頗。本文確實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讓之死,曾被史書渲染爲壯舉,“死之日,趙國志士聞之,皆爲涕泣”(見《史記·刺客列傳》),司馬遷稱讚他爲“名垂後世”的義士。然而方孝孺卻一反舊說,認爲他“何足道哉”,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腳。全文的論證中心在於對知己的家主應該採取“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的積極的態度,而不應“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眩世駭俗”。我們認爲,他的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從智伯的失敗來看,可以說智伯是一個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審時度勢,而只知一意孤行,終於導致敗亡,可稱咎由自取。豫讓在關鍵時刻既不能對他進行開導,而在智伯死後又輕率地以身相殉,實屬不夠明智之舉。作者在這裏只是就豫讓之死這一歷史事件進行評說,而不是全盤否定這個人物。所以在最後一段中,又把豫讓和那些厚顏無恥之徒進行了比較,說明他們之間有着根本的不同,這樣就使得作者的持論公允、客觀了。

本文在結構上採取了層層深入的寫法。開頭先泛論“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並不直接提到豫讓。第二段中把豫讓的言行進行了簡短的概括,並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評價。第三段纔是全文的重點,他不但論證了豫讓之死爲不足取,而又爲其設計了一整套的對智伯進行規勸的方案,可稱周到之至。結尾時又做了一點補充,這就使得全文渾然一體,令人心服口服了。

 【作者介紹】

方孝孺幼時好學;長大後,師從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爲己任。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任漢中府學教授,蜀王聘爲世子老師。惠帝即位,召爲翰林侍講,次年遷侍講學士,後改文學博士,主持編纂《太祖實錄》、《類要》。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他多次爲建文帝謀劃對策。後朱棣引兵攻入京師,授筆起草登極詔書,方孝孺不從,將筆擲在地上,邊哭邊罵,於是被殺,共滅十族,死者八百七十餘人。他主張寫文章“道明而辭達”,其作品醇深雄邁,每寫出一篇,人們爭相傳誦。著有《遜志齋集》。

方孝孺主張作文要“神會於心”,反對摹擬剽竊,其文風格豪放雄健。《四庫全書總目》說他“學術醇正”,文章“乃縱橫豪放,頗出入於東坡、龍川之間”。他的散文常以物喻理,直抒胸臆,文筆暢達,言簡意明,爲時人所傳誦。如《蚊對》一文,以蚊喻人,揭露世之衣冠禽獸公然在白晝“乘其同類之間而陵之,吮其膏而醢其腦,使其餓踣於草野,流離於道路”的猙獰面目。並指出對這些食人者如採取聽之任之的態度,不是“君子先人後身之道”。《指喻》一文,則以“拇病爲戒”,指出“天下之事發於至微而終爲大患”,勸喻人們要防患於未然。

更多名師名句請關注“詩詞網”的“古文觀止”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