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最新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爲了加強我校大學生文化建設,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和校園文化的蓬勃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同濟大學201*年開展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同濟大學最新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符合國家規定的201*年大學聯考報名條件,具有民樂、西洋管樂和舞蹈藝術特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二、招收項目及人數

我校20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35人,其中民樂15人、西洋管樂10人、舞蹈10人。公示簽約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倍。具體招生類別及項目見下表。類別項目計劃數民樂二胡(含高胡、中胡)2琵琶1揚琴1柳琴1阮(含中阮、大阮)2嗩吶2笙1大提琴2低音提琴1打擊樂2西洋管樂雙簧管2大管2小號2長號2圓號1大號1舞蹈中國民族民間舞4中國古典舞3現代舞3

三、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

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時間爲201*年1月16日10:00-2月10日10:00

2、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爲)”,根據報名平臺的要求和流程,如實填寫報名申請信息,並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報名申請。

上傳材料包括:

⑴ 《同濟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申請表》(報名平臺自動生成,下載打印後,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中學負責人及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校章後上傳報名平臺);

⑵ 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⑶ 相關資格證明;

⑷ 其他能夠展示個人特長和能力的材料,如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獲獎記錄等;

⑸ 所報考專業項目藝術特長展示視頻(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說明:材料⑴、⑵、⑶、⑷必須在201*年1月16日10:00-2月10日10:00報名期間上傳至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材料⑸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完成報名後,於201*年2月13日-17日上傳至同濟大學同心雲盤(具體上傳視頻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

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採用網上申請的方式,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陽光大學聯考報名平臺和同濟大學同心雲盤。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相機翻拍方式,以確保上傳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中一致。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覈,責任自負。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爲無效報名。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覈

對於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及上傳材料,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審覈,確定取得我校專業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審覈結果預計於2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錄報名平臺查詢。

2、繳費

取得我校專業測試資格的考生,在201*年3月6日前進行網上繳付測試費100元,繳費完成後,打印准考證,按准考證要求參加高水平藝術團專業測試。

3、專業測試

時間:201*年3月11日

地點: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

專業測試的具體安排以准考證內容爲準,考生參加專業測試時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樂器自備(考場只提供部分大型打擊樂器:大鼓、排鼓、定音鼓)。

4、資格認定

根據專業測試成績確定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名單,預計於2017年3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我校將與合格考生簽訂《同濟大學20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協議書》,明確入校後參加藝術團活動的義務和責任,不簽約者視爲自動放棄資格,簽約考生名單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並按規定上傳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

5、錄取原則

公示無誤的考生,達到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根據各藝術項目招生計劃,按照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錄取專業爲所簽約專業(考生在《同濟大學20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專業一覽表》(詳見附件3)中選擇一個專業作爲協議專業)。

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如下:

上海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0分;

江蘇省:不低於我校在江蘇省本科相應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

浙江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

五、其他

1、我校嚴格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學應誠實守信,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3、本簡章發佈後,教育部關於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政策若有調整,學校將按教育部調整後的政策作相應調整。

4、學校監察部門對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5、學校將在校內網上開設高水平藝術團活動情況公示專欄,公示藝術團成員名單及參加排練、演出、比賽和獲得榮譽等情況,接受全校學生監督。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六、聯繫方式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021-659***3

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21-6*****10,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