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東南大學爲教育部批准的全國建設高水平藝術團試點高校。根據我校人才培養目標和高水平藝術團建設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的有關規定,東南大學本着程序公開、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選拔品學兼優、特長突出的學生。

東南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招生項目

擬定合格數

備註

合格

優秀

民族

樂器

民族打擊樂

0-2

0-1

優秀等級總數不多於3人

竹笛

0-3

0-1

嗩吶

0-3

0-1

0-3

0-1

胡琴

0-5

0-1

琵琶

0-3

0-1

揚琴

0-1

0-1

0-1

0-1

古琴

0-1

0-1

管絃樂

雙簧管

0-2

0-1

優秀等級總數不多於3人

單簧管

0-2

0-1

大管

0-1

0-1

長笛

0-2

0-1

小號

0-2

0-1

圓號

0-1

0-1

長號

0-1

0-1

大號

0-1

0-1

次中音號

0-1

0-1

上低音號

0-1

0-1

打擊樂

0-1

0-1

小提琴

0-4

0-1

中提琴

0-2

0-1

大提琴

0-2

0-1

貝司

0-1

0-1

聲樂

聲樂(男)

0-5

0-2

優秀等級總數不多於3人

聲樂(女)

0-12

0-3

舞蹈

舞蹈(女)

0-10

0-3

優秀等級總數不多於3人

舞蹈(男)

0-4

0-1

注:文科只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西藏、陝西十七個省市招生;理科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均招生;浙江和上海綜合改革省市均招生。

  二、報名條件

藝術特長突出、綜合素質全面、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及東南大學2017年錄取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三、報名程序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2月22日00:00至2017年3月4日24:00。

1、考生進入“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網上報名”,根據 “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2、打印系統生成的申請表,交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簽名、加蓋中學公章後,連同考生本人表演視頻(僅需一首曲目,光盤或U盤保存均可)、等級證書複印件、獲獎證書複印件、高中階段成績單複印件(需加蓋中學教務處章)、身份證複印件、個人陳述(不少於800字)等一併寄送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

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3月7日(以收到的.郵戳日期爲準)

  四、選拔程序

1、東南大學將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提交材料進行初審。

2、初審結果將於2017年3月13日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佈,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結果。通過審覈的考生可於2017年3月14日打印准考證,並根據要求參加測試。

3、東南大學根據初審通過人數確定測試形式:初審通過人數大於200人,測試分爲學科基礎測試和藝術專項測試,學科基礎測試中名次在前180的考生參加藝術專項測試;初審通過人數小於等於200人,只進行藝術專項測試。具體測試安排將於測試前一週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佈。

(1)學科基礎測試

內容:數學、英語(不分文理)

時間:2017年3月17日下午

地點: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

(2)藝術專項測試

內容:考生需準備曲目(節目)兩首(個),自帶樂器、舞蹈服裝、伴奏帶(不允許由其他人員進行現場伴奏)

時間:2017年3月19日全天

地點: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

4、東南大學將根據考生藝術專項測試成績,擇優擬定合格名單。考生可登陸“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結果。

5、合格考生信息將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錄取原則

1、東南大學根據學校高水平藝術團建設需要及考生藝術專項測試成績,擇優確定合格名單。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

2、藝術專項測試優秀的考生,若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生源地本一線,專業服從調劑,即予以錄取。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的15%。

藝術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若大學聯考成績達生源地東南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之內,且高於生源地本一線,專業服從調劑,即予以錄取。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錄取要求不低於各省級招生機構劃定的高校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線。

3、獲得東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自願與我校簽訂《東南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錄取協議》,具體條款以簽訂協議爲準。

4、與東南大學簽訂高水平藝術團錄取協議的考生,大學聯考填報志願時須以第一志願(平行志願中A志願)報考我校,並服從專業調劑。

5、考生入學後,學校將對其進行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學籍。

6、藝術團錄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後接受所在院系和藝術團的雙重管理,既要按本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專業學習任務,也要認真履行參加訓練和比賽的義務。

  六、東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2017年招生政策發生改變,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在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八、聯繫方式

1、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

網址: 電子信箱:

2、東南大學藝術指導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電話:025-52090188、025-52090171 傳真:025-52090171

3、監督電話:025-52090126

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