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2016年我校將繼續開展高水平藝術團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一、 報名條件

凡符合國家規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19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在我校招生計劃所列項目中具有藝術才能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二、 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將根據藝術團發展的需要,按管絃樂、聲樂、民樂、舞蹈話劇、鋼琴五個大類進行招生,各大類及單項擬招生人數如下:

  三、優惠政策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給予通過選拔測試的'考生(凡省級統考涵蓋的項目,考生必須根據所在省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統一測試併合格,具體以生源所在地政策爲準),其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含),且不得低於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錄取的優惠政策。

結合我校藝術團的實際需要,對於管絃樂類、聲樂類、話劇專項中,藝術測試成績特別優秀的部分考生,可適度降低大學聯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於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要求不得低於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項目最終公示人數根據考生的藝術測試成績,經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審覈批准後確定。具體優惠政策以考生與我校簽訂的《上海交通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認定協議書》爲準,並經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通過後方能生效。

  四、 選拔程序

選拔程序包括:報名、材料初審、藝術專項測試(初試、複試)、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審定、簽訂協議、上網公示。

  1.報名

進入“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點擊進入)進行網上註冊、報名。按系統提示填寫並提交相關信息後打印申請表。在申請表上加蓋中學公章後進行掃描上傳並提交(掃描內容須清晰可辨,如因掃描文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影響初審的,後果由考生自負)。報名截止時間爲2016年1月20日。報名紙質材料無需郵寄。

  2.初審、繳費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預計於2016年1月25日在招生網上公佈,考生可通過“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通過者需於2016年1月25日至2月18日網上繳納初試費,並於2月20日後在報名系統中打印初試准考證。

  3.藝術專項測試

測試地點: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光彪樓,詳見准考證。

 初試時間及安排:

考生持身份證、初試准考證,同時攜帶申請表格、獲獎證書(音樂考級證書或中學階段兩年以上學生藝術團活動經歷證明)等原件備查,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初試,考場備有鋼琴、定音鼓、譜架,其他樂器考生自備。

2016年2月28日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是否進入複試,通過初試的考生需於2月28日中午12時前網上繳納複試費,並於2月28日下午17時後下載打印複試准考證,方可參加藝術專項複試(初試成績不帶入複試)。

  複試時間及安排:

考生持身份證、學生證、複試准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複試。

  藝術專項初試、複試內容:

注意事項:初試複試的曲目不得重複,所有考生無需背譜。

  4.認定及公示

我校根據藝術團的實際需要,對複試考生按照分項目藝術專項測試總分排序,由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審覈,決定合格考生認定名單。若某藝術專項沒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則取消該項目本年度招生計劃。我校預計於2016年3月發出複試結果通知。

進入公示名單的合格考生,在簽訂《上海交通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認定協議書》、明確入校後參加藝術團活動的義務和責任後,將在教育部陽光平臺進行公示。

  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站所發佈的有關通知。

  5.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五、相關政策

所有公示合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招生錄取線的將按志願順序錄取,未達到我校招生錄取線,但在優惠錄取認定範圍內,將根據其藝術單項測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按需擇優調劑錄取。大學聯考體檢等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 其他

本次藝術團招生選拔工作,在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審覈批准。爲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七、 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

諮詢電話:上海交通大學藝術教育中心021-34205116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021-34200000

監督電話:021-34206217

諮詢時間:2016年1月5日—20日10:00—16:00 (雙休日除外)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 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 藝術教育中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