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年龍巖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會考評分標準是判斷考生備戰狀態和備戰成效的最直觀指標,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福建龍巖會考體育各項目評分標準,希望大家喜歡!

福建2018年龍巖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2018年福建龍巖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福建2018年龍巖會考體育評分標準情況尚未公佈,待公佈之後小編會第一時間更新!

  福建龍巖會考體育項目

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共三項,從項目一中選一項,從項目二中選兩項。

項目一: 1000米(男)、800米(女)或100米游泳(泳姿不限)選一項。

項目二:50米、立定跳遠、實心球、籃球運球、足球運球、排球墊球、一分鐘跳繩、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臥起坐(女)選兩項。

  福建龍巖會考體育考試要求

1.身體殘疾或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有嚴重疾病不能參加體育升學考試的學生可申請免考,由學生本人提交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證明原件、近三年的`原始病歷及醫院檢驗報告單。五城區考生申請免考的,經學校審覈,並在考生所在班級公示三天無異議後,報市教育局覈准;縣(市)考生申請免考的,經學校審覈,並在考生所在班級公示三天無異議後,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覈准並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備案。免考考生體育升學考試成績按B級認定。

2.考生因臨時傷、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須持有縣(市)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原始病歷及醫院檢驗報告單(女生例假由學校出具證明);到達考場後因故不能參加考試的由考生本人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學校帶隊負責老師(或班主任)簽字確認,報考場主考批准,可准予緩考。緩考考生考試與往屆生考試同時進行。

3.在體育考試過程中,若考生出現意外事故,如當時可以繼續考試的經考場主考批准,可准予該項當場補考一次。如當時確實不能繼續考試的,經考場主考批准並報當地教育局備案,該項目可作緩考處理。已考項目成績有效,緩考項目以緩考成績爲準。

4.往屆生、回原籍考生升學體育考試組織及管理。往屆生的體育考試由考生到戶口所屬縣(市)區中招辦報名,考試標準一致。回原籍考生學習所在地如有實行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考生可以在學習所在地參加升學體育考試,由學習所在地教育局(中招辦)出具升學體育考試成績證明回原籍登記入冊。考生學習所在地如沒有實行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考生應回原籍到戶口所屬縣(市)區中招辦報名參加升學體育考試。

5.凡無故缺考,均以D級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