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在新浪微博發言與網友對話實錄

李莊案漏罪初次庭審全記錄

李莊在新浪微博發言與網友對話實錄

旁聽者透露,李莊當庭說,“只要她(徐麗軍)來,我一個眼神就可以將她擊倒。”

時隔一年有餘,已經失去律師執業資格的原北京律師李莊,再次現身重慶法庭。

他被指控妨害作證罪,這一罪名也被業界稱爲懸在律師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實際上,李莊案前刑中就有此罪。

2009年12月12日,因在代理重慶龔剛模涉黑案中涉嫌僞證罪,時爲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律師李莊,被重慶市公安局拘捕;2010年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李莊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成立,處1年零6個月刑期。

此次公開開庭審理李莊案漏罪的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也是李莊案前刑一審時審判所在地。

根據起訴書,因漏罪案系李莊涉嫌在上海“引誘、教唆”證人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辯護律師北京律師楊學林、上海律師斯偉江在庭審前即向法院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將案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上海法院。

4月2日,重慶檢方稱,根據相關規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犯罪沒有受到審判的,由原審法院管轄。李莊案的原審法院,即重慶市江北區法院。

據重慶媒體華龍網報道,李莊此番被追訴的漏罪,發生於2008年。當年6月,時任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李莊爲上海一名叫孟英的刑事被告人擔任辯護人。孟英被控侵吞他人投資款,將其中50萬元劃入個人賬戶用以歸還借款,涉嫌挪用資金罪。

這筆總計達100萬元的投資款原屬一名叫徐麗軍的吸毒人員。李莊漏罪案起訴書稱李莊爲了幫助孟英開脫罪責,以幫助徐麗軍索回投資款爲名,引誘、教唆徐麗軍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將投資款說成徐對孟英的個人借款。

據報道,有115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協會成員等社會各界羣衆,及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十家媒體的媒體記者參與本次庭審旁聽,更多關心此案的人員,因無法辦理旁聽證,只得在庭外等待。

開庭準備:管轄異議交鋒

開庭時間是2015年4月19日9點半。當天一早,江北法院外就聚了不少人,有關心此案的律師,還有人打出橫幅“徹底清除黑心律師”、“健全中國律師法律制度”。有人問辯護律師斯偉江,今天是不是很樂觀,他笑而不答。

人們通過傳出的照片發現,旁聽席第一排空着,質疑旁聽證浪費。後有人解釋,第一排一般都空着留給法警。但此後的.照片顯示,後排亦有部分座位空置,有旁聽者表示,系下午走的人多的緣故。

開庭不久,李莊對管轄權提出異議,審判長當庭駁回。此前,斯偉江提醒法官沒有問李莊是否申請回避。法官沉默了一會,向李莊提問。李莊說,管轄權沒解決,申請回避沒有意義。

法庭專門爲李莊準備了椅子。據斯偉江介紹,此時的李莊,左耳快聾了。李莊說,進去時是正常的,可由於情緒不穩定,導致高血壓等疾病發作,現在全身有十幾種病,冠心並風溼、痛風、雙腎囊腫等等。

李莊曾希望有律師能幫他申請保外就醫,律師告訴他:不可能。

在檢察機關宣讀完起訴書後,李莊的兩名辯護律師立即舉手,要求啓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2015年1月8日,在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年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特意提醒刑辯律師,《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排除非法證據規定》已於20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律師辯護的重點,應放在現有證據的審查上。

檢方表示,庭審還未進入舉證階段,辯護律師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法庭駁回辯護律師的要求。

庭審一再在是否有“引誘”、徐麗軍那100萬元人民幣究竟是投資還是個人借款等辯論焦點上膠着。根據華龍網報道推測,在上午11點10分前,李莊表示,自己確曾告訴徐麗軍,投資是不能撤回的,借款可以償還。李莊稱,“如果這叫引誘,我也沒辦法。”

在上午10點40分前,李莊在回答何謂“引誘”時表示,他所謂的引誘,是指引導、循循善誘。他只承認多次向徐麗軍解釋投資和借款的區別。

4月19日11時16分(另一說是11時10分,因爲11時20分繼續開庭),李莊漏罪案庭審第一次休庭10分鐘。

舉證階段:激辯證據隱匿

11時20分,庭審繼續開庭,很快進入舉證階段。

辯方提出,存在證據缺頁情況。對此公訴人表示,已將所有證據全部複印給辯護人,最終出示的證據有六組。

第一組證據主要爲報案、立案、審查起訴等內容。李莊在法警配合下,對檢方提供的證據進行詳細質證,之後法警又將證據送給辯護人質證。

在12時之前,楊學林重點提出,檢方存在隱匿證據行爲,公訴人當庭反駁。公訴人表示,本案所有的定罪證據,在舉證階段將一一呈現,其他在案證據,將在休庭後全部移交法院,辯護人可以查閱。

此後,辯方又對線索來源系徐麗軍舉報存疑。辯方認爲,徐麗軍如何舉報,是親自來的還是其他方式的,真實性有疑問。

法庭認爲,此時還未到辯護人發言階段,請李莊先發言。12時20分,法庭宣佈休庭1小時。

中午休庭階段,斯偉江在其新浪微博上留言稱,“法庭(電腦)顯示屏桌面是桂綸鎂,愛法要和愛鎂之心一樣,就好了!”

楊學林則通過微博表示,李莊案,上午庭審完成控辯雙方對李莊的發問,控方舉完第一組證據。

舉證階段:證人出庭僵局

再次開庭時間是13時33分。

開庭伊始,辯方仍舊要求檢方出示徐麗軍的控告函。辯方稱,李莊漏罪案的舉報線索,僅有徐麗軍向公安機關發出的函,檢方收到舉報函後應出示,才能證明舉報線索的真實性,但至今未見過控告函。

檢方表示,控告函已列入證據目錄,庭後會移交法庭。

開庭13分鐘後,檢方舉示第二組證據,包括李莊的原律師執業證書等等,因該組證據與構成犯罪本身無直接關係,舉證、質證很快過去。

14點左右開始舉示第三組證據,因直接涉及李莊是否教唆證人徐麗軍作假證,辯方、檢方交鋒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