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音樂啓蒙教育淺析

音樂啓蒙教育的對象問題,即音樂啓蒙教育到底是面對少數具有音樂學習興趣和具有一定音樂天賦的兒童,還是面對每一個普通兒童,並納入他們基本受教育內容的問題。

兒童音樂啓蒙教育淺析

  一、音樂啓蒙教育的對象

從歐洲的某些音樂淵源看,他們早從中世紀開始,由於宗教對當地人民生活的滲透與影響,兒童一般從小就跟隨長輩進入教堂進行禮拜活動,他們自幼便在“聖詠”的歌聲中潛移默化的影響下接受了音樂的啓蒙教育,特別是樂音(音高、音準)、歌唱,以及多聲部和聲的薰陶與影響。這也是一般歐洲人注重和聲,而音準概念比較強的傳統根源所在。

而我國則沒有同樣的宗教音樂文化傳統的背景,相對來說,少年兒童的音樂啓蒙教育表現了極其多樣化,非常散亂而缺乏規範性的特點,每個兒童接受音樂的啓蒙教育具有極大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比如有的兒童最初的音樂啓蒙來自家庭中長輩從事專業音樂工作或是業餘音樂愛好者;有的來自民歌、戲曲的薰陶,或學習樂器演奏等。少部分有這樣條件的兒童在他們的學齡前就已經接受了不同程度的音樂啓蒙教育,而大部分兒童是在入學後接受的粗略而隨性的音樂啓蒙教育(這裏還未計入部分不能或沒有條件進入普通學校學習的兒童在內)。這樣就造成一種情況,除了一部分兒童在學齡前接受的不夠系統的音樂啓蒙教育以外,大部分的兒童在學校接受的音樂啓蒙教育更是大打折扣的,實在難以保證具備最基本的“音樂入門”的知識和素質,如果加上一部分不能進入學校學習或學校沒有能力安排音樂課程的情況,我國兒童普遍接受音樂啓蒙教育的狀況還是令人堪憂的。這樣一批沒有接受良好的音樂啓蒙教育的兒童,當他們長大成人後一定就會出現對音樂茫然無趣,進入音樂廳就想睡大覺的情形。

筆者建議在我們的教育系統中構建如同我們古代教兒童斷文識字的“三字經”這樣的“少年兒童音樂啓蒙教材”,爲音樂教育者提供可靠的教學材料,並將這個教材通過家庭和國小校普及到我國每一個兒童身上。當然這個設想的實施,最爲重要的是對教材內容的制定,這需要經過嚴謹的科學論證。比如在這個教材中選用經典的音樂作品片斷作爲兒童“音樂入門”的聆聽或學習材料,例如選擇貝多芬的《歡樂頌》作爲兒童認知“大調音階”的材料;選取民歌《東方紅》作爲兒童認知中國民族商調式的材料;選取格里格的《晨曲》作爲認知和聲色彩的材料;選取莫扎特的《絃樂四重奏》作爲認知小型絃樂隊的材料;選取馬思聰的《思鄉曲》作爲認知小提琴音色的材料;選取劉北茂的《小花鼓》作爲認知二胡音色的材料;選取普羅科菲耶夫的《彼得與狼》作爲認知管絃樂隊音色的材料等等。

  二、音樂啓蒙教育要循序漸進

音樂啓蒙教育應該如何循序漸進的問題,也是兒童音樂啓蒙教育是否收到良好效果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對於音樂啓蒙教育的教學材料的選擇,一定要注意根據兒童年齡的增長對使用的教材做科學有序的調整。看到有的兒童家長爲了培養兒童的音樂興趣,不分青紅皁白地拿貝多芬、海頓、莫扎特、肖邦的作品放給兒童聆聽,以爲這樣就可以增加兒童對音樂的理解和儲存。比如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馬勒的《大地之歌》、肖邦的《革命練習曲》雖然都是非常經典的音樂名作,但不一定適宜兒童聆聽。如若在第一階段的聆聽之後,選用施特勞斯的圓舞曲、維瓦爾第的小提琴協奏曲《四季》、莫索爾斯基的《圖畫展覽會》則更能收到好的聆聽效果。這樣才符合由淺入深、螺旋式前進的人對自然普遍的認識規律。

  三、音樂啓蒙教育的根本目標

音樂啓蒙教育的根本目標的問題,也是音樂啓蒙教育最爲重要的問題。人們總是說“音樂的美可以陶冶人的靈魂”,可是我們的音樂教育者卻很少認真探討過,音樂的美又是怎樣起到陶冶人的靈魂的作用,又使人的精神境界得到昇華的呢?什麼是音樂所特有的美呢?漢斯立克說:“這是一種不依附、不需要外來內容的美,它存在於樂音以及樂音的藝術組合中。優美悅耳的音響之間的協調和對抗、追逐和遇合、飛躍和消逝,這些東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現在我們直觀的心靈面前,並且使我們感到美的愉悅。”“音樂的原始要素是和諧的聲音”,從音樂的本質上說,音樂的美是具體體現在人的聽覺上的,是人的聽覺所感受到的樂音(在一定律制下的有穩定頻率的固定音高、音準)、韻律(節奏)、旋律(曲調,即由組織的音高體系)、樂曲的結構(曲式)諸方面音樂要素的總合。而對於音樂的特殊性而言,這其中最最重要的要素是樂音(音高、音準)以及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有組織的音高體系(即曲調),因爲節奏、結構等要素並不是音樂獨有的特質,比如詩歌、舞蹈等藝術門類都具有同樣的要素。

樂音(音高、音準)的訓練應該被首先提到我們音樂啓蒙教育的日程上來,我們的國民音樂素質才能真正地提高。平時我們說這個兒童“五音不全”,也就是說他在最初的音樂啓蒙教育中沒有接受很好的樂音的感受與音準的訓練,倘若音樂沒有樂音就等於零。在這一點上,往往被許多從事音樂教育的的人加以忽視。一個非常極端的例子是:一個有幾年學琴經歷的兒童,當衆用小提琴演奏一首人們十分熟悉的'民歌曲調《茉莉花》,她認真按照指板上用橡皮膏標出的音高位置按音,然而她卻拉出讓人不堪入耳的音調;爲什麼呢?究其原因,是她手中的這件四根弦的樂器有一根弦低了一個全音,拉出怪異的曲調她卻全然不知,而一直把最後一個音拉完。人們不禁一定會問,對於中國人來說這麼熟悉的曲調,她居然就從來沒有聽過嗎?她的耳朵怎麼就能夠容忍這樣的音調延續下去呢?這個個案可能讓人難以置信的,但卻真實地出現在我們身邊。這個事例雖然發生在個別兒童身上,但卻說明了我國音樂啓蒙教育中的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也即忽略音樂最根本的音高與聽覺的訓練,這樣的音樂教育是足以令人擔憂的。因此,音樂啓蒙教育應具體體現在對“樂音”概念的認知與訓練上。我們的教育者只有在這一方面下大力氣,才能達到國民音樂素質提高的長遠目標。

  四、音樂啓蒙教育的具體問題

漢斯立克說:“每一種藝術的美的法則是跟這種藝術材料和技術的特點分不開的。”所以說,在音樂啓蒙教育中,我們一定要把教學的重中之重放在聆聽音樂和聆聽音樂的質量之上,而不是過多的說教上。基於此,以下幾點是在“少年兒童音樂啓蒙教育”中須特別加以強調的。

首先,要注意根據不同年齡段的兒童的不同生理與心理狀態選擇受教者適應的聆聽與學唱材料。上述本文列舉的一些曲例的建議只是一種提示,要構建系統的音樂啓蒙教材還需要衆多在這個領域的操業者(教育者),拿出切實可行的教學方案,並經過謹慎的研究加以確定。在音樂啓蒙教育中對受教者的學習材料的選用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其次,注重對兒童聆聽材料品質和音質的認真甄別與選擇。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對所選音樂片段音樂品質的甄別,因爲同一作品會有不同演奏家、不同樂團,不同指揮家演繹的不同版本,這就要求教育者通過仔細甄別,篩選出最高品質的音樂給兒童做聆聽材料。但以往的教育者並未引起注意,在他們看來,只要隨便找個錄音,只要是這個作品就行了,孰不知這是大錯特錯的,因爲我們的兒童所聆聽的音樂都是先入爲主,你給他好的音樂在他的記憶裏就留下了好的音樂,你給他粗劣的音樂,效果就會適得其反。兒童從最初的教育中就失去對音樂美感的認知,這是非常可悲的事。另外還要注重錄音材料的音質,再好的音樂與詮釋在一個粗劣的播放系統裏也會變得低劣不堪,那麼這樣的音樂教育也會差強人意。二是對於爲兒童做示範的鋼琴、手風琴等固定鍵簧品格的樂器要經常調試,以保證其音準的正確,使兒童隨時都接觸正確音準的音樂演奏;對於使用其他絃樂器示範的教育者則無疑一定要具備基本的演奏水平(能夠非常準確地演奏音高),這些都是爲了兒童在最初的音樂學習中接受最正確的聲音,而不是錯誤的或似是而非的音準。三是在音樂啓蒙教育中,要貫徹“教學從教抓起”的原則,要想提高受教者的水平,首先必須提高教育者的水平,在音樂啓蒙教育中更是這樣,這時因爲音樂是訴諸聽覺的直觀教學,教育者每一次示範都直接影響着兒童受教的好壞,直接體現着教育者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的優劣,所以說“兒童音樂啓蒙教育”是教育者必須引起重視的、絕不可掉以輕心的教育門類。科達伊有一句名言:“讓音樂屬於每一個人”,他還說過:“孩子純潔的靈魂應被視爲神聖的,我們必須在他們的心靈中種植最好的品質;如果移入任何壞的東西,他們的靈魂將被污染。”“少年兒童音樂啓蒙教育”應該是音樂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歷史使命,它是一項複雜的學問,也是一個巨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