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才藝的浮雲和神馬?

遙想當年,“70後”們讀國中時才接觸到“English”、“美術課”和“音樂課”,“80後”們在用漢字爲單詞注音的同時一致認爲,美術課就是畫畫,音樂課就是唱歌。前不久,筆者去電視臺做評委後,纔算是領教了現在幼兒才藝的風貌。參賽選手有“星”有“腕兒”,各個見多識廣、揮灑自如,倒是出場的媽媽們反而顯得格外拘謹。這還是“臺上十分鐘”的,那“臺下十年功”的童子大軍,誰知竟有多少?

幼兒才藝的浮雲和神馬?

我不認爲幼兒發展才藝是好事或者壞事,我不會爲一個孩子獲得一個冠軍而多麼欣喜,也不會因爲孩子沒有什麼才藝或者才藝過於普通而擔心,這些在我眼裏都是浮雲,我比較關注孩子在他的家庭中經歷着什麼,這纔是我的神馬。

我始終認爲,在家庭中,關係是最重要的,因爲孩子的自我藉此建立。比如父母是希望孩子學父母認爲該學的還是學孩子喜歡學的,這裏面就涉及到“孩子做自己的願望是否被支持”。

  每個人都有兩種最基本的渴望:

  獨立--我的地盤我做主;

  連接--被理解、接納、支持、分享等。

如果孩子的願望、感受被尊重、接納和支持,孩子就可以放心地做自己,就會有主見,會重視自己;如果孩子的願望因爲不符合父母的想法而被批判、被禁止、被輕視,孩子就會很糾結。

孩子很小的時候,是依賴父母的,他們會因爲害怕失去父母的愛、照顧或者害怕被父母懲罰而討好父母委屈自己,孩子內心就會很糾結,一方面討好認可,一方面渴望自主。很多成年人,也會被“我就要做自己”、“我不能做別人不讚賞的事”而糾結憔悴,表現爲不是過分執拗的任性而爲,就是過於討好。

其實,在每個人的童年中,有千千萬萬次的情況讓孩子體驗到他是否可以做自己,而才藝興趣選擇是其中非常明顯和重要的一類事情。

孩子在學習才藝這個過程中是一個什麼狀態,也是我非常看重的。一個孩子興致勃勃、沉醉於一件事情的體驗,在我看來是千金不換的,那意味着他內在生命力正在發揮,有一件事情可以讓孩子全情投入,也意味着生活的某個部分能引發他們的熱情。

人最怕什麼呢,最怕就是對什麼都沒熱情,無論是孩子還是大人,談到什麼都索然無味,那麼他的整個生命力都是萎縮的,如同花盆裏打蔫的花草。每個生命都是一個奇蹟,每個人都是一個寶藏,不應該這麼唯唯諾諾黯然失色。很多孩子一做作業就像吃藥一樣,一到練鋼琴的時間就眉頭緊鎖,父母付了錢,不練好像欠父母的一般。這就不對了,人也不開心,事也做不好。何苦?何必?

好比吃自助餐,有些孩子盛多了,媽媽就讓孩子都吃完,孩子明明吃飽了,媽媽還堅持讓孩子吃完,理由是不能浪費。其實吃下去就不浪費了嗎,孩子的腸胃可比那點食物珍貴。其實,避免浪費是之前少盛,不是多盛了吃下去。假如一個孩子因爲一時的好奇報了班,父母投入買了鋼琴,孩子最後不喜歡了,不想彈了。這時候去催逼孩子彈,就像逼着孩子硬吃下多盛的食物一樣。鋼琴的投入有收回嗎?沒有,另賠上孩子的快樂,帶來孩子牴觸父母的副作用,付出了更大的代價。

簡而言之,孩子學什麼才藝都好,關鍵在於:那是他要的,還是你要的?孩子因此而更快樂,更有熱情,還是覺得是負擔,產生了牴觸?孩子因爲學習,自信增加還是自卑暴漲?孩子學習的時候,他遇到困難時,是被體貼和支持,還是被要求和指責?

  除了關係之外,還有一個神馬不能不提,那就是“興趣”。

興趣從來都是展現的.,而不是培養的。即便是最好的鋼琴老師,他也不能讓所有的孩子都喜歡鋼琴;即便是最糟的鋼琴老師,他也不能讓所有的孩子都討厭鋼琴。老師是環境,環境很重要,他能讓興趣之火更旺還是更小,但他不能無中生有,使有變無。興趣在哪裏,天分在哪裏,包括興趣濃厚程度都是天分,與生俱來,所以不顧孩子的喜歡與否去設定孩子的道路是註定白費苦功的。

所謂“興趣的轉移”不過是浮雲。孩子只不過懷着好奇探索罷了,真正的興趣,孩子放下了還會拿起,不是真的興趣,拿起了最後還是要放下。人發現自己的興趣不容易,很早就發現自己的興趣的人是幸運不是常態,絕大多數人都需要大量的探索,作爲愛他們的父母,我們應該預備好付出時間、耐心和金錢等各種成本。養孩子本身就是高成本,爲了出工我們不能省料。

當然付出成本不代表不去顧及成本。即便是不需要太多金錢,我們也不必隨口答應孩子想學什麼的請求,我們要追問一句,真的嗎?如果需要投入較大,那就應該把那個門檻設得高一些,比如孩子要買鋼琴,我們就對孩子說:好呀,可以買呀,但怎麼能確認你真的喜歡呢?孩子大概口頭保證一番,我們不要買賬,對他說:這樣,我先送你去鋼琴班,如果你一個月後能學的好,而且還非常喜歡,那就買。總之,要通過時間、結果來確認孩子的興趣,不要孩子一提要求我們就答應。這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重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