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人資格考試

本文約三萬餘言,共分四章。 第一章:建立我國司法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要因,本部分主要介紹了鑑 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現狀,我國目前司法鑑定人資格及其認定並未制度化,缺 乏法律層面的規制,鑑定人的資格處於可審可不審的隨意狀態,鑑定人分散於 各鑑定機構、對鑑定人資格的審查形成各自爲政諸侯割據的局面,缺乏統一的 管理。鑑於此現狀,本章繼而論述了建立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必要性,主要 是以此爲起點提出問題,旨在爲後面的有關鑑定人資格認證的論述作鋪墊。 第二章:介紹了不同訴訟制度下鑑定人資格及其認證的情況,並對鑑定人 主義原則、鑑定權主義原則下的鑑定人資格進行了比較、分析、評價,以期從 國外的鑑定制度及鑑定實踐中對構建我國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得到啓發。 第三章:分析了構建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影響因素,並圍繞鑑定人內涵、 外延、鑑定人的訴訟地位、專門性問題與專門知識等因素對鑑定人資格的影響 加以論述,是本論文的核心。 第四章:爲制度擬製,也是本論文的結論部分,本章旨在綜合前面數章的 分析論述,首先對這一制度的構成要素,即認證主體、認證方式、認證內容進 行了分析,之後設計了這一制度涉及的具體內容,最終實現建立我國鑑定人資 格認證制度這一構想。

司法鑑定人資格考試

關鍵詞】: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1

【分類號】:D918

【目錄】:引言5-6

第一章 建立我國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要因6-18

第一節 我國司法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現狀及評述6-12

一、 我國現行司法鑑定體制下鑑定人的概況6-7

二、 我國司法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現狀評述7-12

第二節 建立我國司法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必要性12-18

一、 對鑑定人資格進行認證是不同鑑定制度下選任鑑定人的共同需要12-14

二、 鑑定人適格與否是鑑定結論是否被採信的必要條件14-15

三、 建立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是完善我國司法制度的需要,也是鑑定工作本身的需要15-16

四、 建立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是法律職業和現代社會專門技術行業工作的一個基本要求16-18

第二章 不同訴訟制度下的鑑定人資格及其認證18-24

第一節 鑑定人主義與鑑定權主義原則下的鑑定人資格18-20

一、 鑑定人主義原則下的鑑定人資格18-19

二、 鑑定權主義原則下的鑑定人資格19-20

第二節 鑑定人資格的審查制度20-22

一、 當事人主義訴訟制度下鑑定人資格的審查20-21

二、 職權主義訴訟制度下鑑定人的資格審查21-22

第三節 不同訴訟制度下鑑定人資格及其認證之評價22-24

一、 當事人主義訴訟制度下鑑定人資格及認證之評價22-23

二、 職權主義訴訟制度下鑑定人資格及其認證之評價23-24

第三章 構建司法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影響因素24-39

第一節 鑑定人、鑑定機構與鑑定人資格認證24-29

一、 鑑定人的內涵24-26

二、 鑑定人的外延26-29

第二節 不同訴訟制度下鑑定人的訴訟地位及鑑定人資格認證29-33

一、 不同訴訟制度下鑑定人的訴訟地位29-30

二、 關於鑑定人訴訟地位之評價30-31

三、 鑑定人的訴訟地位對其資格的影響31-33

第三節 專門性問題、專門知識與鑑定人資格33-39

一、 專門性問題與專門知識33-35

二、 專門知識的科學性認定35-37

三、 與專門知識相關的鑑定人資格授予類別37-39

第四章 我國司法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擬製39-47

第一節 司法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構成要素分析39-41

一、 主體要素—雙重主體39-40

二、 認證方式40

三、 審查內容實行雙軌制40-41

第二節 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具體內容41-47

一、 鑑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法律確認41-42

二、 確立鑑定人資格的認證機構42-43

三、 獨立鑑定人名冊制度43

四、 明確鑑定人的資格條件43-45

五、 確立固定資格型鑑定人資格的認證途徑45-47

參考書目47-48

後記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