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會計鑑定資格

近年來,隨着反腐-敗鬥爭不斷深入,職務犯罪智能化、隱蔽化等特點越來越突出,偵破案件的難度加大。一些貪官往往自以爲精通會計知識、作案手段高超、不會留下痕跡、辦案人員無法發現,因而有恃無恐,大肆作案。

司法會計鑑定資格

針對以前檢-察-院司法會計人員只作鑑定不能偵查,而自偵部門又急需司法會計協助的狀況,鄭州市檢察機關在河南省檢察系統首個推出“司法會計提前介入職務犯罪偵查”的辦案方式,通過整合運用內部資源,抽調司法會計專業人員到反貪一線,使檢察機關的偵查、技術資源在內部得到有效整合,反貪幹警藉助技術服務如虎添翼。自2001年以來,全市兩級院司法會計人員共協助偵查56次,查處違法違紀資金近億元,移交自偵部門立案偵查39件42人,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訴率和有罪判決率均達到100%,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000餘萬元,取得了辦案數量和質量雙贏的效果。

司法會計鑑定是檢察機關獨具特色的專業技術門類,它是運用會計學、審計學的知識、原理和方法,發現、蒐集和審查案件中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相關證據以及資金運用過程,進行檢驗、鑑定的一項專門性技術工作,爲檢察機關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查辦經濟案件,準確及時地查明案件事實,揭露和證實犯罪提供技術保障。

鄭州市司法會計提前介入偵查模式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在收到舉報環節,司法會計通過覈實舉報內容,爲反貪立案提供準確的案件線索、有價值的會計資料證據。據鄭州市檢-察-院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貪污、挪用等經濟犯罪是一種職務犯罪,行爲人爲掩飾其犯罪行爲,往往要通過僞造銷燬單據、塗改賬目、隱匿收入、虛報冒領等手段,使得公共財物所有權非法轉移,並通過掩飾使得賬面平衡、相關財物從賬上消失。因此,賬面情況不僅反映了犯罪行爲的客觀方面,而且也是分析行爲主觀方面的重要依據。司法會計運用會計原理,審查經濟業務覈算過程,檢索科目、賬戶間的對應關係,探尋會計事項的來源以及款項的屬性、支取的時間、金額、次數、方式等,使得犯罪分子弄虛作假的手段客觀重現,從理論上爲偵破案件提供指導和依據。同時,由於司法會計從自偵部門接到舉報就開始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蒐集第一手的會計資料,可以確保資料的全面、真實、無遺漏,從而爲初查提供了準確的方向和最大限度的技術支持。

2006年10月,登封市檢-察-院接到羣衆舉報,一村支書郭某利用職務之便貪污鐵路徵地賠償款,檢察長批示立即啓動司法會計提前介入機制,司法會計在第一時間突然封存該村會計賬目,有效避免資料被隱匿、損毀,保證了會計資料的全面、真實。此案經司法會計人員查證,發現郭某貪污鐵路徵地賠償款2.3萬元的犯罪事實,及時移交反貪部門辦理。後郭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該案,司法會計介入當天即實現案件突破。

二、在案件初查環節,司法會計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現金、實物盤庫,可從中發現疑點,爲偵查人員提供初查方向,發現新的案件線索。在實踐中,自偵部門常常會遇到線索不明,頭緒繁雜,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狡詐、隱蔽,時間跨度大,單位財務管理混亂,偵查工作無從着手的現象,司法會計介入後,可以通過對經濟業務發生的順序、賬務處理的程序、會計資料之間的內在聯繫、相關科目的來源以及銜接關係等方面的`檢索、分析,對不合乎會計原理、會計制度的財務事實進行審覈查證,可以及時發現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犯罪痕跡,爲偵查工作指明方向,提高辦案效率。

2008年年初,新鄭市檢-察-院在查辦新鄭賓館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張明憲涉嫌貪污一案時,因張明憲在案發前,已將新鄭賓館財務出納賬全部銷燬。新鄭市人民檢-察-院果斷決定讓司法會計介入對張明憲涉嫌貪污一案的偵查。該院司法會計從職工繳納統籌明細表和工資冊入手。在一個多月時間內,共查總帳8本,明細表106張,工資冊1600多頁,最終被將張明憲銷燬的帳本和帳冊成功“復原”,計算出1998年7月—2004年12月及2005年3月在冊職工8089人次,應交金額359997.28元,實際扣處統籌金的有2834人次計118540.50元,準確鎖定其貪污職工118540.50元養命錢的犯罪證據。後張明憲被法院依法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宣判後,被告人張明憲未提出上訴,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在立案環節,司法會計通過分析會計業務反映的經濟內容和賬務事實,制訂和調整偵查方案,重點完成證據攻堅。由於貪污犯罪反映在財務會計資料上存在隱蔽性、智能性的特點,因此在會計資料的勘驗中,司法會計可以依據發案單位經濟活動規律,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財務手續的傳遞,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運行情況等,收集涉案的財務會計資料;分析涉案會計資料賬戶設置目的、賬務走向動機、賬務走向手段,以及反映經濟活動事實過程的內在聯繫;擬出司法會計偵查預案,提交偵查人員。對舉報失實的,可以在短時間內澄清,有助於及時結束初查活動,有效節約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