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如何申請

、發生工傷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爲職業病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或者診斷爲職業病後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要到勞動局工傷科進行申報.2、職工發生工傷,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此外,以下情況也應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超過一定時限的、舊傷復發的、工亡職工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享受撫卹待遇的、工傷職工安裝輔助器具的等。 3、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傷殘鑑定如何申請

你可以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的工傷認定文件和傷殘鑑定書,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機構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

關於傷殘補助金,對於七至十級傷殘,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 六級傷殘的,經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被鑑定爲七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爲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至30個月。五級傷殘爲30個月,六級傷殘爲25個月,七級傷殘爲20個月,八級傷殘爲15個月,九級傷殘爲10個月,十級傷殘爲5個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出,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出

一、傷殘鑑定時機的確定

鑑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併發症的治療終結之時爲準。當事人自己無法判斷是否治療終結或者不知道是否適合傷殘評定的,可以向主治醫師或者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人員諮詢。

二、治療終結的的判斷標準

治療終結指臨牀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後病理變化經臨牀治療後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並維持穩定的時期。由於受害人遭受的傷殘程度不一,導致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做傷殘鑑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爲限,病情嚴重的需要更長時間。

受害人需要定殘的,應當在三個月之後提出,可由律師事務所委託有傷殘鑑定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進行。

三、傷殘鑑定需準備的材料

當事人在申請做傷殘鑑定時,往往由於材料不全,導致無法做傷殘鑑定。

當事人做傷殘鑑定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或駕駛證也可)、診斷證明書、加蓋院章的病歷複印件和當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四、鑑定結論多長時間能夠做出?

法醫於評定材料齊備後3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

當事人必須充分重視司法鑑定工作的重要性,鑑定結論作爲一項重要的證據,其公正性、權威性、客觀性和科學性與其他證據相比其效力幾乎是不容質疑的。

當事人應當掌握一些司法鑑定常識,熟悉司法鑑定工作的原則、依據、流程、收費標準和技巧。

五、如何選擇司法鑑定機構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檢察機關僅限於偵查工作需要,不得對外開展鑑定活動;不允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設立鑑定機構,以體現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法律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鑑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但是,一些交通大隊出於某種利益的考慮,仍然置國家的法律於不顧,還是讓當事人到公安機關的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由於其不具備鑑定資質,導致敗訴的案例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