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等級鑑定

爲加強農業檢測檢驗檢疫費用資金的管理,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植物檢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獸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機械試驗鑑定辦法》《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財預〔2007〕38號)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5年1月30日由農業部辦公廳以辦財〔2015〕14號印發。《辦法》共13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技能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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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檢測檢驗檢疫費用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六個管理辦法的通知

辦財〔2015〕14號

部機關有關司局、部屬有關單位:

爲進一步規範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財預〔2007〕38號)及其他相關規定,我部制定了《農業檢測檢驗檢疫費用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農業投入品登記註冊審批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品種資源保護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獸醫衛生監督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和《農機安全監理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六個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農業檢測檢驗檢疫費用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略)

2.農業投入品登記註冊審批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略)

3.品種資源保護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略)

4.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5.獸醫衛生監督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略)

6.農機安全監理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略)

農業部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本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爲加強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的管理,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管理辦法》、《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財預〔2007〕38號)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是指用於促進農業系統人力資源開發的財政專項資金。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包括工人技術等級考覈或職業技能鑑定費和檔案保管費等。

第三條 農業部財務司負責制定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並審覈預、決算,對預算執行履行監管職責,並根據需要組織實施專項檢查。

第四條 農業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等項目承擔單位負責項目的預算編制、申報和執行,開展會計覈算、資金支付、政府採購等業務,接受農業部財務司及有關部門對預算執行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農業部財務司關於編報年度部門預算的要求,根據開展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的`合理需要,編制和申報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預算。

第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所承擔的項目原則上應由本單位實施,部分業務確需相關單位協作實施的,項目承擔單位要與協作實施單位簽訂任務合同書,明確任務內容、經費預算、時間進度、人員分工等。

第七條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嚴格按照預算批覆,用於工人技術等級考覈或職業技能鑑定、檔案保管業務活動範圍內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等事業經費開支。

第八條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協作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經費開支範圍辦理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建立項目資金明細賬,確保專款專用,科學、合理、有效地使用項目資金。

第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編制報送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的決算。

第十條 技術等級與職業技能考覈鑑定及檔案保管經費的資金支付業務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經費使用中涉及政府採購的,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定期組織項目自查,農業部財務司組織開展實行重點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套娶擠佔、挪用項目資金的行爲,按照《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農業部財務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