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覈獎金分配方法技巧

有很多的員工都會通過績效考覈來拿到獎金,但是有很多的員工不知道績效考覈獎金如何分配。下面是本站小編爲你精心推薦的績效考覈獎金分配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績效考覈獎金分配方法技巧

  績效考覈獎金分配方法

獎金分配:獎金分爲兩部分,一部分爲基本獎金(佔原來獎金的60%),另外一部分爲績效獎金(佔原來獎金的40%)。績效獎金將根據績效係數統籌分配。

績效考覈:全體工作人員分爲三個組進行考覈,分別爲平臺工作人員組、課題組工作人員組和課題組技術員組(後面兩組評分標準相同)。每組設置一、二、三等獎,分別以獎勵15%,30%與55%的人數爲覆蓋面,具體人數四捨五入的原則。一等獎係數爲1.5,二等獎係數爲1.2,三等獎係數爲1。績效獎金的係數爲原來的係數乘以績效獎係數,獎勵額度按照預留經費的額度進行計算確定。

考覈週期:一年。

評分標準(分爲三組):

平臺工作人員:

評價分值=平臺服務額度對科學研究部貢獻(萬元) +3×建立新方法數-1×投訴次數-缺勤次數x缺勤係數x 0.1+盡責值班次數x 0.2-空班次數x0.5

無故缺勤的係數爲5,請假天數超過公休日時爲1,值班數只統計盡責值班數,不盡責時不計入,參加應急次數按值班計。

課題組工作人員(各課題組負責人不參與考覈):

分值=(文章發表分值+獲得資助課題的分值+專利分值)×職稱係數-缺勤次數x缺勤係數x 0.1+盡責值班次數x 0.2-空班次數x0.5

無故缺勤的係數爲5,請假天數超過公休日時爲1,值班數只統計盡責值班數,不盡責時不計入,參加應急次數按值班計。

每篇文章發表分值=1+sci影響因子×雜誌係數(係數設置:5分以上雜誌爲4,3-5分爲3,2-3分爲2,2分以下雜誌爲1)。

a上述計算方法適用於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第二作者計分爲上述計算值乘以20%,第三及後面均爲10%計;短篇及通訊類文章按上述標準的20%計。該情況適用於我中心爲第一單位

b如我單位是第二單位、第三單位,計算分數則爲a的20%,第四單位之後則不予計算。

每項課題分值=1+資助額度/2 ×課題係數

課題係數設置:國家級課題爲2,非國家級課題爲1;本系數適用於公衛中心爲主持單位,如果作爲子課題負責人並且課題在衛生部有獨立編號按上述係數40%計,作爲參與單位或參與人時按上述係數的20%計;資助額度按當年實際到帳的額度計算。

每項國內專利申報爲1分,國際爲4分;獲得專利:國內爲4,國際爲16。

職稱係數:高級爲1,中級爲1.5,初級爲2。

  績效考覈特點

優點

1.將個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績效直接掛鉤,會鼓勵員工創造更多的效益,同時又不增加企業的固定成本。

2.嚴格的、長期的績效工資體系是一種有效的方法,讓公司不斷改進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績效。

3.這種方法使績效好的員工得到了獎勵,同時也能獲取、保留績效好的員工。

4.當不景氣的時候,雖然沒有獎金了,但是由於工資成本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讓員工有安全感,增加員工的忠誠度;當經濟復甦時,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儲備。

缺點

1.績效工資鼓勵員工之間的競爭,破壞員工之間的信任和團隊精神。員工之間會封鎖信息,保守經驗,甚至可能會爭奪客戶。對那些一定需要團隊合作纔能有好的產出的企業,這種方法就不適用。

2.績效工資鼓勵員工追求高績效。如果員工的績效同組織(部門、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發生個人績效提高,組織的績效反而降低的情況,這時候這種方法就失去了價值。例如,銷售員爲了達成交易,可能會對客戶做出很多免費服務承諾,公司爲了兌現承諾可能會投入很高的成本。

3.員工可能爲了追求高績效而損害客戶的利益。例如,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爲了達成交易過度誇大保單價值。當被客戶識破後,有可能會要求退保,同時,保戶也會對保險公司產生不信任。再如醫生爲了增加效益,可能會給病人開高額藥方,做不必要的昂貴檢查。這種做法有違醫院的`宗旨,同時也會損害醫院的形象。

4.在行政事業單位中 ,績效工資是由單位領導發放,而還會使單位領導的權力更大,從而很可能導致單位領導更爲嚴重的腐敗行爲。

  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企業決策層在決定是否採納績效工資時,原則應該注意的是。績效工資制度沒有違背組織的宗旨,有利於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能提高企業的績效,只要方案合適,績效工資確實能給企業帶來好處。

在遵循SMART原則進行KPI指標設計應用過程中,由於對SMART原則的理解偏差可能導致指標過分細化、關鍵指標遺漏與“中庸”以及考覈目標偏離和考覈週期過短等問題。

同時,KPI雖然能夠良好的突出公司發展的要點,並且實施成果導向的考覈。但是在部門之間的平衡作用上效果不明顯,忽視了部門間的關係與權重。而且,KPI的要素基本是相互獨立的,沒有體現彼此的聯繫,在時間的維度上也沒有超前與滯後之分。它的分解與落實都是以既定目標爲核心的,因而不能突出部門或個人的特色及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