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食品安全例會制度

第一條 爲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規範化程度,有效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鄉食品安全例會制度

第二條 例會的主要內容:

(一)總結上季度食品安全工作。

(二)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做工作彙報,按時上交報表、筆錄及其他文字材料,分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三)對食品安全工作有關事宜進行協調、溝通和聯絡。

(四)各村食品協管員進行工作情況的交流和探討。

(五)學習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

(六)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

(七)安排部署下月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條 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開有全體成員或部分成員參加的會議。會議議題由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提出,報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確定。

第四條 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召集並主持,相關成員參加,研究有關專項工作。

第五條 協管員會議。由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參加。

第六條 實行請假制度。應出席會議的對象不能參加會議的,要及時向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請假,說明原因,並安排其他相關同志參加會議。

鄉食品安全例會制度 [篇2]

第一條 爲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規範化程度,有效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例會的主要內容:

(一)總結上月食品安全工作。

(二)各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做工作彙報,按時上交報表、筆錄及其他文字材料,分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三)對食品安全工作有關事宜進行協調、溝通和聯絡。

(四)各村食品協管員進行工作情況的交流和探討。

(五)學習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

(六)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

(七)安排部署下月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條 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開有全體成員或部分成員參加的會議。會議議題由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提出,報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確定。

第四條 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召集並主持,相關成員參加,研究有關專項工作。

第五條 協管員會議。由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召集並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參加。

第六條 實行請假制度。應出席會議的.對象不能參加會議的,要及時向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請假,說明原因,並安排其他相關同志參加會議。

鄉食品安全例會制度 [篇3]

一、食品安全聯席會議由鎮食品安全辦主任主持,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可邀請有關單位負責人蔘加。

二、聯席會議地址設在鎮政府,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由鎮食品安全辦主任長或成員單位負責人提議隨時召開。

三、聯席會議議事內容包括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主要工作舉措等,對本鎮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討本鎮食品安全形勢,確定階段性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本鎮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制定食品安全行業規範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快速、協調發展:向上級部門提出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和建議;協調重大執法行動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收集整理並按照有關程序報送食品安全信息和決定報請上級決策的事項。

四、鎮食安辦負責聯席會議議題的擬定,經鎮食品安全辦主任批准後,做好會議的組織工作。

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當按照聯席會議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聯席會議的決定,及時報告本單位完成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