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項費用標準如下:

廣西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據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5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長8.2%。

故20xx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31195元×20=623900元。

2、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式: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

3、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覈定時上述撫卹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