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政務公開監督制度

爲了加強學校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學校管理水平,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國小校政務公開監督制度

一、監督機制

學校校務、政務公開情況由校職代會和全體教職工共同監督。

二、校務、政務公開的範圍及內容

凡是與學校管理、教學教改密切相關和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除黨和國家及上級規定的保密事項以外),原則上都要在一定範圍內採取適當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開。

(一)向社會公開的事項

1、收費公開:包括收費項目、標準、範圍,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等。涉及收費許可證以外的.收費,要徵求家長的意見,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如:學生保險費等。公開形式採取張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進行。

2、招生事務公開:包括招生計劃(招生班級)和有關招生的政策、及錄取的學生名單等。公開形式採取張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進行。有的採取印發徵求意見表的形式進行。

3、補助資金公開:包括每學期財政撥付的義務教育保障經費中的助學金、住校生的生活補助費等的評定發放,公開形式採取張貼發放花名錶等形式進行。

(二)向教職工公開的項目

1、財務公開:項目包括財政撥款、正常收費、社會捐贈、園地承包、房屋租賃收入等。

2、工程項目公開:如果學校有自己組織的工程建設項目,都要實行招投標。

3、教職工獎懲公開

包括各類先進評選獎勵的對象、條件、名額、程序,確定上報人選和評選結果;教職工年度工作考覈辦法和結果;對違法違紀教職工的處理等。

4、幹部人事工作公開

包括機構改革方案、教師、幹部、職工的聘任、職稱評審辦法等。

三、校務、政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通過職工大會把校務、政務的情況在一定的範圍進行通報。

2、建立黨、政、工、團隊聯繫會、校務委員會、教職工座談會等定期或不定期通報、交流情況。

3、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學生代表、家長委員會成員座談會,通報校務、政務公開情況。

4、建立校務政務公開欄,及時公佈校務、政務公開內容。

5、領導班子成員向教職工大會述職,並接受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職工代表的民主評議和測評。

6、向社會家長公開相關內容。

國小校政務公開監督制度 [篇2]

1.學校設置政務、校務公開欄,民主監督校務工作。

2.每週將學校辦公會決定的內容向全體教職工公開。重大校務、政務決策,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並將決議及時通報全體教職工。

3.每月召開一次教職工民主生活會,徵求教師對學校工作有哪些建議。每次會議有專人負責記錄。

4.每學期定時召開社會各界與家長代表座談會,廣泛徵求社會、家庭對學校辦學情況的意見。

5.每年召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總結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佈學校一年來的財物工作,並由校長答覆教職工的提議案。

6.學校實行校務督辦制,及時解決學校一些熱點、難點和教職工關心的問題,並及時公開(如增新、孝核、評先、選優等)。

7.每月由學校把每月開支項目總額數向教師公佈。

8.學校建立家長來信來訪記錄本,並設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