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制度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某某公司制度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爲了不斷促進公司制度化、科學化管理水平,規範公司各類制度的分類、效力範圍及其規劃、起草、評審、發佈、修訂和實施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體系,現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類制度的起草、審批、執行、監督、修訂、廢止等管理。

第三條 制度管理原則

(一)符合性原則:制度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前瞻性原則:從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制定制度,避免因經營環境的快速變化而頻繁修改。

(三)實效性原則:從公司運營實際出發制定制度,認真調查研究,確保制度的可操作性。

(四)系統性原則:從公司全局出發制定制度,避免制度間相互衝突。

第二章 制度分類

第四條 公司級基本管理制度

一、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綱領性與指導性,且適用

1 / 8

於全公司範圍內的制度文件。

二、以“xx-x管理體系”和“xx-x管理制度”等命名的制度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各類管理體系文件、公司管理制度彙編、員工管理手冊。

第五條 公司級專項管理制度

一、規範公司各項專業職能活動的職能管理制度,是職能部門的綱領性文件。

二、以“xx-x管理辦法”、“xx-x技術標準”等命名的制度文件,包括:業務範圍橫跨若干部門但以某個部門爲主體的部門級制度。

第六條 部門級管理制度

一、規範公司各部門內部各項業務活動的業務管理制度,只適用於個別部門的具有指導開展業務工作的規範性文件。

二、以“xx-x管理細則”、“xx-x管理規定”、“xx-x操作規範”、“xx-x作業規範”等命名的制度文件,包括部門內部執行的業務管理制度。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制度評審委員會

公司設立制度評審委員會,對公司所有制度進行評審。

一、制度評審委員會由董事長、總經理任主任,公司分管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公司企業管理部、生產技術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安全環保部、辦公室、法務部、審計部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爲成員。

2 / 8

二、制度評審委員會職責:

1.審定公司制度建設規劃;

2.審定公司年度制度修訂計劃;

3.審定公司重要規章制度草案;

4.審定公司規章制度的修訂草案;

第八條 企業管理部

公司制度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一、負責制訂公司年度制度建設計劃,中長期建設規劃;

二、負責牽頭制訂、修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三、負責牽頭、參與公司制度的評審;

四、負責公司專項制度、規程、標準、實施細則的審覈備案;

五、負責綜合評估公司制度情況,定期彙編發佈公司管理制度清單;

六、負責公司各類制度實施情況的調研、反饋。

第九條 各部室車間

一、負責依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訂/修訂公司的專項管理制度、各類實施規定、細則、標準、流程等;

二、負責對本部門適用的基本管理制度、專項管理制度、各類實施規定、細則、標準、流程進行組織宣傳、培訓;

三、負責對所發佈制度在本部門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每年12月底前,將本部門制度全年執行進行總結,

3 / 8

根據執行情況提出制度建設和制度修改的建議,報送企業管理部。

第四章 管理程序

第十條 立項

一、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均可以書面提議制訂/修訂管理制度,其內容須註明制度制定的依據、要解決的問題、制度需規範的主要內容和擬定部門等。

二、企業管理部對報送的制度制定建議書進行調研評估後認爲可以立項的,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納入公司年度或月度制度制訂計劃中予以落實。

第十一條 起草

一、制度草案由提議部門負責起草,制度涉及兩個以上部門主要業務的,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以提議部門爲負責部門,其他部門爲協助部門。

第十二條 初審

制度草案及有關說明起草完畢後,送交企業管理部進行初審,由企業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對制度草案按照以下主要方面進行審訂:

一、制度草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的規定。

二、制度草案與公司現行制度是否統一協調,如果要改變現行制度的,理由和依據是否充分。

三、制度草案格式、結構、條款、文字等是否符合公司制度體系的要求。

第十三條 評審

一、公司級基本管理制度

由企業管理部組織制度評審委員會對公司級基本管理制度進行會議評審;

《某某公司制度建設管理辦法》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