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 11月 1日至201 2017年 5月1日止(半年)。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 一 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一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公司管理顧問 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二條 崗位職責
1、 負責公司管理業務諮詢(包括人力資源、市場營銷、戰略
諮詢、業務流程);
2、 負責公司經營業績提升;
3、 負責營銷團隊管理(業務部門和導師隊伍);
4、 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
5、 負責公司營銷方案策劃;
6、 負責公司人員培訓;
7、 參與公司重大會議及活動;
8、 參與公司各項營銷活動並進行現場指導。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關係
1、工作時間:
(1)、該崗位屬於公司編外崗位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約束,工作期間到崗時在公司前臺考勤處登記;
(2)、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上班時間;
(3)、每月保證最少工作時間爲8天,不足8天每天扣除底薪700元;
2、勞動報酬:底薪+提成
(1)、乙方基本保底工資爲 6000元/月;
(2)、提成:營業額45萬以內按照營業額的1%總提;營業額45萬至65萬按照營業額的1.5%總提;營業額65萬至80萬按照營業額的1.8%總提;營業額80萬以上按照營業額的2%總提。
(3)、每月公司正常發薪日核發上月工資;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獎罰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如違反工作職責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除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應當全額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因乙方原因導致公司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過錯程度向乙方追償。
5、認真履行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嚴格遵守競業限制條款。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
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違反第四條規定的工作紀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情形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 7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國家相關勞動法律規定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顧問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解除。
2、聘用合同期滿前個月,經雙方協調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二條: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管理業務諮詢(包括人力資源、市場營銷、戰略諮詢、業務流程);
2、負責公司經營業績提升;
3、負責營銷團隊管理(業務部門和導師隊伍);
4、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
5、負責公司營銷方案策劃;
6、負責公司人員培訓;
7、參與公司重大會議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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