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怎麼做會計處理

單位在買車的過程中,是要向政府繳納車輛購置稅的。那麼怎麼做會計處理呢?下面是小編爲你整理的車輛購置稅的會計處理,希望對你有幫助。

車輛購置稅怎麼做會計處理

  車輛購置稅的會計處理

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繳納車輛購置稅。《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八條規定,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因此,購買車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繳納的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以及不需要預提的應繳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覈算。其中,小企業繳納的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繳納的耕地佔用稅計入在建工程成本,繳納的契稅計入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因此,小企業購買車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例如,某單位2012年12月5日購買一輛汽車(用於管理部門),價款爲117000元,車輛購置稅爲10000元,車輛牌照費爲500元,假如不考慮車輛保險費和車輛報廢殘值,該單位按5年計提折舊。

1.按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處理如下:

(1)購入時:

借:固定資產 127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10000

銀行存款 117500。

(2)上交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2.按小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處理如下:

(1)購入時:

借:固定資產 127500

貸:銀行存款 127500。

3.計提2013年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 25500

貸:累計折舊 25500。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業繳納的車輛購置稅不管是企業會計準則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均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作爲固定資產計稅價格的組成部分。車輛購置稅,不是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覈算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是通過計提折舊的方式,分期計入費用,即通過資本化的方式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然後分期攤銷。

  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法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爲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因爲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徵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徵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爲: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優待港澳留學人員

此外,《辦法》對現行的做法進行了修改,對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無需再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辦法》中還明確了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辦法》規定,對已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發生退車的以及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註冊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車輛購置稅的作用

1.合理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通過開徵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將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爲財政資金,爲國家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第一,車輛購置稅是在消費環節徵稅,具有經常性的特點,只要納稅人發生了購置、使用應稅車輛的行爲就要納稅,這就比對所得課稅和商品課稅具有及時性。第二,車輛購置稅按統一比例稅率課徵,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第三,車輛購置稅是依法徵收的,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車輛購置稅更有利於依法合理地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保證資金專款專用,從而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2.規範政府行爲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有健全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以保證其快速協調發展和健康運行。首先,由於稅與費之間的本質區別,以費改稅,開徵車輛購置稅,有利於理順稅費關係,進一步完善財稅制度,實現稅制結構的不斷優化。其次,“費改稅”改革,不但能規範政府行爲,遏制亂收費,同時對正確處理稅費關係、深化和完善財稅體制改革也能起到積極作用。

3.調節收入差距。

車輛購置稅在消費環節對消費應稅車輛的使用者徵收,能更好地體現兩條原則:第一,兼顧公平的原則。兼顧公平的原則,就是要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因此,開徵車輛購置稅可以對過高的消費支出進行調節。第二,納稅能力原則。即高收入者多負稅,低收入者少負稅,具有較高消費能力的人比一般消費能力的人要多負稅。

4.配合打擊走私和維護國家權益。

首先,車輛購置稅對同一課稅對象的應稅車輛不論來源渠道如何,都按同一比例稅率徵收,具有同一應稅車輛稅負相同的特性,因此,它可以平衡進口車輛與國產車輛的稅收負擔,體現國民待遇原則。其次,車輛購置稅在車輛上牌使用時徵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點,它可以配合有關部門在打擊走私、懲治犯罪等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最後,對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含關稅、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爲計稅依據,對進口應稅車輛徵收較高的稅收,以限制其進口,有利於保護國內汽車工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