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並決定其獎懲。
【篇二:董事會職責】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併、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祕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二、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