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例會制度

一、目的

施工單位例會制度

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落實,及時總結安全生產中的教訓,保證溝通渠道通暢,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則

1. 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2. 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3. 堅持相互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三、安全會議形式

(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1. 參加人員爲項目部所有人員、施工作業隊負責人及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人員等。

2.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安排在下一年第一季度。

3. 會議內容主要是總結上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表彰先進典型,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部署下一年度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產辦公會議

1. 參加人員爲項目部主要領導、各部門及施工作業隊負責人、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

2. 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也可以根據工作實際適時召開。原則上由項目安全副經理召集,項目經理主持,事先確定會議主題,作好有關資料的`準備。

3. 會議內容主要是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季度安全工作,佈置下季度任務,協調處理安全生產問題,決策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三)安全生產月例會

1. 參加人員爲項目部主要領導、各部門及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專(兼)職安全員。

2. 安全生產例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召集。

3. 會議內容主要包括傳達國家、地方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安全工作的精神,總結上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處理當月安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佈置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四)安全生產周例會

1. 參加人員主要爲安全環保部管理人員、各施工隊專(兼)職安全員,必要時邀請相關領導和其他部門參加。

2. 安全生產例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召集。

3. 會議內容主要包括協調解決日常安全生產相關問題,分析、總結安全日常工作,聽取各施工隊安全員的工作彙報,佈置下週安全生產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安全生產會議應當有專人記錄並妥善保存,各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備有會議記錄簿,記錄會議時間、參會人員和會議內容等,由專人記錄並保存。

2. 各級安全生產會議實行簽到制,每次會議參加人必須簽到,出席對象因故不能到會,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獲准,並事後到安全環

保部閱讀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

3. 安全生產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必須嚴格執行,會後根據會議要求向作業人員進行傳達,對安全生產會議佈置的安全工作要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4. 會議時間如有變動應提前一天,由組織部門進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