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進式延遲退休制度

近段時間來,關於延遲退休的話題成了普通民衆關注的焦點。當前我國實行的'退休政策是源於20世紀50年代《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而在制定這個政策時,全國人口平均壽命只有50歲左右。但目前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5歲,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退休年齡偏低與人口壽命延長出現了矛盾。另一方面,2017年老年人口數量突破2億大關,達到2.02億,老齡化水平達到14.8%。目前我國已有近半數省份養老金入不敷出,養老缺口巨大,可以明確預期的“未富先老”前景,都不可能允許中國像西方社會那樣,拖到社保體系乃至國家財政不堪重負的時候,再行調整退休政策。調整退休年齡在未來十幾年裏勢在必行。

漸進式延遲退休制度

國外的經驗來看,延遲退休早已成爲許多國家應對養老挑戰的重要應對之策。比如英國、德國、日本等國法定退休年齡均爲65歲,美國則爲67歲。具體到我國如何延遲退休年齡,要立足國情,結合就業、社會保障、社會公平和社會階層差異等社會深層次問題來審慎對待。正如全國人大棠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所說,“從學術界的主流觀點看,退休年齡逐漸延長,是適應人均預期壽命延長、受教育年限延長,以及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必然選擇。”

因此,應理性看待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的延遲退休問題。現行的養老保障體制顯然不能繼續維持下去,延遲退休也是大勢所趨。立足於中國國情,結合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就業形勢的發展變化科學論證,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