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涉外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1
1、涉外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既要熱情友好、以禮相待,又要提高警惕,防範各種可能出現的情報收集活動;
2、對外接待要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對外接待活動中,應從實際出發,規定參觀區域、路線,有禁區的要明確標明禁區,向參觀人員介紹情況不得涉及國家祕密。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密單位不得擅自接待境外人員參觀訪問;
3、同境外人員洽談業務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在業務洽談中,除特殊情況經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外,不得超出或改變洽談範圍,更改洽談口徑;
4、如有境外組織、機構和人員來電、來函或來人瞭解情況、索取資料時,屬於保密部分的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部門請示,不得擅自回覆,更不得在回覆中涉及國家祕密。對外交往與合作中確需提供國家祕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事先經過批准,並通過一定的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所提供的祕密事項應當有文字記錄;
5、凡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學習的人員必須經過審查,並在出國前接受保密教育,出國時不得擅自攜帶祕密文件、資料、物品等,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按照國家海關和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6、出國期間應保持高度警惕,嚴格遵守我國保密法規,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場合談論或處理涉及國家祕密事項;
7、涉外工作人員要熱愛祖國,保持民族氣節,不做有損國格人格的事;嚴守紀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拿原則作交易,不利用職權謀私利,自覺抵制腐朽思想侵蝕;懂得涉外保密知識和防間諜知識,具有應變能力。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動中發生失泄密事件,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我院各部門涉外交流、合作與談判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條 涉外管理,指以各種方式與境外組織、機構和人員開展交往活動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與境外機構或人員開展項目合作、舉辦有境外人員參加的各項會議以及涉密人員出境等各項業務活動的保密管理。
第四條 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對參與涉外活動人員適時提出保密要求,指出問題,及時制止的措施。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科技處負責涉外活動審查工作。
第六條 人事教育處負責出國出境管理。
第七條 保密辦公室負責審覈涉外活動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動的現場監督。
第八條 組織外事活動的部門負責根據業務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涉外接待、涉外會議、交流的過程管理和實施。
第三章 制度內容及要求
第九條 涉外活動的種類。
(一)根據涉外活動的性質,涉外活動主要分爲:
1.因公出國(境):含參觀訪問、開展交流、合作和談判等;
2.因私出國(境):見《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3.因公涉外接待:含參觀訪問、開展交流、合作和談判等;
4.召開涉外會議:含開展交流、合作和談判等;
5.提供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給國(境)外人員;
6.其他與境外人員進行接觸的涉外活動。
(二)根據涉外活動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動分爲:
1.重要涉外活動:根據我院實際情況,重要涉外活動界定爲國(境)外人員參與人數多、涉及面廣、在政治、軍事、外交等方面較爲敏感的涉外活動;以及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動。
2.一般涉外活動:除重要涉外活動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動。
第十條 涉外保密管理策劃
(一)各類涉外活動應經過審批後才能實施。因公出國(境),組織部門和出國人員應熟知《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出國(境)保密提醒》內容(具體見《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密人員管理制度》相關內容);涉外接待、涉外會議等活動,組織或主要參與人員應熟知《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保密提醒要求》(見附件1)。
(二)組織部門應根據批准的涉外活動,組織制訂《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保密方案》(以下簡稱《保密方案》,見附件2),明確保密事項,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執行保密提醒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涉外活動全過程的保密管理。
(三)對重要涉外活動,由保密辦公室負責進行保密檢查,參與現場監督。
(四)《保密方案》的內容一般包括:任務性質、交流談判的內容和口徑、責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體要求(活動事由、活動路線、參觀項目、提供資料等)。
第十一條 涉外保密管理實施
(一)涉外接待
1.接待外籍人員(包括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以及港澳臺人員)參觀訪問,或開展交流、合作、談判等,負責接待的部門須填寫《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因公接待外籍人員審批表》(見附件3),經有關部門審覈,主管院領導批准後實施。
2.涉外接待必須制定《保密方案》,經批准後執行。在制訂和執行《保密方案》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接待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保密方案》,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境外人員帶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和其它不對外開放的場所;
(3)對涉外參觀路線中不允許境外人員參觀的涉密物品和部門部位採取迴避、轉移或覆蓋等措施。對不允許拍照的部門部位,接待部門應設置“請勿拍照”的中外文標誌;
(4)對聘請的外國專家、顧問以及合作項目中的外方人員,經科技處和保密辦公室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委員會審批後,可提供其工作範圍之內必需的文件資料,並與其簽訂《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保密承諾書》(見附件4);
(5)涉外接待活動中要注意保護我院與其他合作方的祕密。應將有關保密事項納入合作或協作合同中。嚴禁將我院與第二方合作事宜、接觸渠道以及在合作協議下進行的其它合作事項泄露給第三方;
(6)接待人員不得在涉外接待活動辦理境外人員和隨行人員託辦的與工作有關的其他事宜,嚴禁在接待境外人員的會議室或辦公室存放涉密文件資料和其它國家祕密載體。
(二)因公出國(境)
1.我院各類人員因公出國(境)參加對外科技交流、合作談判等涉外活動,須填寫《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職工出國(境)審批表》(見附件5),經相關部門審覈,主管院領導批准後才能實施。
2.我院各類人員因公出國(境)必須制定《保密方案》,經批准後執行。制訂和執行出國(境)《保密方案》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因公出國(境)應推薦政治思想過硬,業務能力和保密觀念強的同志參加,並按照國家和我院有關規定辦理因公出國(境)手續,執行保密提醒制度。保密提醒內容包括:愛國主義教育、外事紀律須知、保密法規知識、保密法律責任、密品密件管理、通信保密和緊急情況處置等;
(2)未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出國(境)人員不得攜帶國家祕密載體出國(境)。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攜帶國家祕密載體出國(境),必須使用保險箱隨身攜帶,且至少兩人同行;
(3)出席國際會議和出國學術交流、講學、進修,所攜帶或郵寄出的非涉密業務文件資料、論文、講稿,以及爲國外刊物撰寫的稿件,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在外出或郵寄前必須按照《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宣傳報道保密管理制度》相關要求進行保密審查;
(4)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要嚴防被竊-聽、竊照,不得在旅館、飯店、車船以及其它公共場所談論涉及國家祕密的事項;
(5)我院職工與國外同行建立學術交流關係,須報請主管院領導批准。
(三)召開涉外會議
1.負責組織召開或承辦涉外會議的部門,須按照我院會議管理的`有關要求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審覈,主管院領導批准後才能實施。
2.召開涉外會議必須制定《保密方案》,經批准後執行。在制訂和執行涉外會議《保密方案》的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執行我院關於涉外接待的一系列保密管理規定;
(2)涉外會議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如召開涉及國家祕密的涉外會議,必須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密會議保密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3)提供涉外會議的對外宣傳報道材料應執行《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宣傳報道保密管理制度》有關保密審查的規定;
(4)組織召開或承辦涉外會議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涉外會議《保密方案》,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未經事先批准,涉外會議主辦或承辦部門不得安排國(境)外人員到我院參觀或從事其它活動。
(四)對外提供文件資料或物品的管理
1.因工作需要對外提供文件資料和物品,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其內容必須經科技處和保密辦公室進行嚴格的保密審查,並報主管院領導批准,明確發放人員、發放數量,以及回收和銷燬的要求。
2.對外提供涉密文件資料和物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
3.涉外活動組織或參與部門未經批准,不得對外提供任何文件資料和物品,不得攜帶任何國家祕密載體或密品參加涉外活動。
第十二條 涉外保密管理總結。涉外活動完成後,組織或主要參與部門要收集整理涉外活動中的文件資料,編制《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涉外活動總結報告》(見附件6),彙總總結涉外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涉外泄密事件處理。
(一)涉外活動中要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格防止泄密事件的發生。
(二)在涉外活動中如疑似發生或已經發生泄密事件,按照《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保密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應急處理制度》執行。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3
一、按照國家《保密法》的規定,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檔案開發利用順利進行。
二、檔案室內嚴禁生火、吸菸,嚴守電器設備操作規程,做到人離電源斷,門、窗及時關閉落鎖。
三、檔案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將使用的檔案、文件、資料歸還原處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的現象發生。
四、借、查閱檔案資料,要嚴格執行領導審批和交接手續,方可查閱。
五、室內必須配置安全保護措施和消防器具,定期檢查更新,落實補救措施,以防事故發生。
六、檔案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不失密,不泄密,要切實保證檔案的安全無損,搞好本職工作。
七、涉外人員查閱檔案資料時,由單位逐級向檔案專業主管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查閱。非經批准而查閱檔案造成盜密、失密、泄密者,對當事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八、任何查閱檔案的人員未經本單位領導和檔案專業主管部門共同批准,不準複製、翻印、攝影、錄音、錄像檔案材料。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4
爲了確保檔案的機密安全,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忠於職守,時刻注意保護檔案的機密安全,嚴防失泄、竊密事故發生。
一、檔案管理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在家庭生活、親友聚談、通信、公共場所談話涉及機密事項,更不能擅自攜帶機密檔案出庫。
二、嚴格執行《檔案借閱利用制度》、《檔案保管制度》、《檔案保密制度》,按照審批權限和借閱範圍借閱檔案材料。機密檔案材料一般應在檔案室內閱看。
三、收回在密級檔案材料時,要認真清點有無缺頁,詢查有無複印和摘抄機密材料,是否抄錄在保密本上,應在借閱單上填寫清楚。
四、不能擅自帶人進入檔案庫房,更不能讓非檔案管理人員自己查找翻閱櫃內檔案。
五、經常檢查借出去的'密級檔案的保密情況,督促有關人員做好保密工作,發現有泄密情況,應及時向領導彙報,採取必要的措施,對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5
一、心理諮詢員有責任向來訪者說明諮詢工作的保密原則,以及應用這一原則的限度。
二、心理諮詢工作中的有關信息,包括個案紀錄、測驗資料、信件、錄音、錄像和其他資料,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作爲檔案,及時送檔案室進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諮詢員和檔案管理員以外,學校任何其他人員包括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等,都無權查看心理檔案室檔案材料。
四、心理諮詢員只有在來訪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諮詢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教學引用和科研寫作時,應隱去那些可能據以辨認出來訪者的有關信息。
五、在心理諮詢工作中,一旦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況,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部門或家屬),但應將有關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範圍內。
六、心理諮詢員接受衛生、司法或公安機關法律規定的詢問時,不得做出虛僞的陳述或報告。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爲實現薪資規範化管理,保守公司經營祕密,維護公司穩定的工作氛圍,持續良好的'激勵環境,人資部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本制度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爲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保密規定:
1、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資狀況;
2、所有個人因薪資問題查詢薪資表的,人力資源部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資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員。
四、獎懲措施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隨意透露自己的薪資狀況,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罰款,連續三次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7
1)凡涉及國家黨政機關的政治、經濟未公開的科技,以及國防、軍事情報等均屬國家保密之列。
2)凡涉及本酒店的經營策略、管理方針、財務資料、經營信息、業務報表及人事檔案資料、客情資料均屬酒店保密範圍之列。
3)凡酒店員工應嚴守國家機密和酒店保密紀律,提高保密意識,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聽不聽。發現泄露機密的苗頭應盡力挽救制止,並及時彙報。
4)凡屬國家、省、市政府部門和本部門的.正式文件,都須嚴格按照酒店的收發文制度,進行簽收、登記、編號和發送工作。
5)嚴格控制保密文件的發送範圍。保密性文件一般不印發,而採取傳閱的方式,由總經理室附文件送閱單,由閱文者簽名。
6)各部門收存帶有文頭和文件編號之文件,年底必須清理交回總經理室,如有遺失則按泄密處理。
7)如有泄密事件發生時,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書面警告、嚴厲處罰或開除的處分。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8
1、酒店的保密的工作是指對可能發生的泄密和竊取活動採取的系列防範措施。
2、保密的工作原則:積極防範,突出重點、嚴肅紀律。
3、全體員工應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4、文件和資料的保密。
5、對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規定執行,有部門經理、主管、法律事務處會籤。
6、保密內容按一下三級劃分:
1、絕密級:
(1)、酒店領導的電傳、傳真、書信;
(2)、非公開的.規章制度、計劃、報表及重要文件;
(3)、酒店領導個人情況;
(4)、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與具體方案;
2、機密級:
(1) 、酒店電傳、傳真、合同;
(2)、員工檔案;
(3)、組織狀況,人員編制;
(4)、人員任免(未審批);
3、祕密級:酒店經營數據、策劃方案及有損於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項。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9
一、 不該說的祕密,絕對不說;不該知道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 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祕密文件、資料。
三、 不將祕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祕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閱讀。
五、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複印、傳抄祕密文件、資料。
七、 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內容。
八、 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祕密事項和不用普通郵件寄發祕密文件、資料。
九、 不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祕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燬祕密文件、資料。
十、 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篇10
1.不準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6.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7.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入機密文件、資料。
8.不攜帶機密材料外出旅遊、參觀、探親和出入公共場所。
9.案件和重大事故、事件在未偵破和終結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關內情和工作方案。
10.凡是上級機關下發的機要和絕密文件,原則上由祕書統一歸口管理並按時上交,有關科室確因工作特需,應指定責任心較強的人嚴密保管,但要在規定時間內上交。
11.各科室內勤人員,對本年度的各類文件、資料及案卷等材料應及時整理歸檔,並妥善保管。
1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者,視情節報學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