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督制度

爲了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同時,鼓勵社會人士、學生家長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學校安全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督制度

一、 校園的建築設施安全。場地環境要保證安全,如門窗、電燈、球架、廣播喇叭、升旗旗杆、路燈、化糞池、活動設施設備等,應經常檢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責任部門並及時消除隱患。

二、 注意防盜。校內各處室、辦公室、財務室及教室要做到下班鎖門,白天室內無人也須鎖好門窗、室內的櫃子、辦公桌抽屜也須鎖好。

三、 注意防火。學校各教室、辦公室、宿舍、實驗室、圖書室、食堂、倉庫等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學會使用滅火器。經常檢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換。對違章操作引起火災事故的,追究當事人的相關責任。

四、 安全用電。在校教職員工、學生不私拉電線、不違規使用大功率,各部門加強檢查力度,一經發現,立即沒收、處罰。

五、 預防天災。各部門主管要制定天氣預報短信,注意暴雨、雷電、颱風等信息。如遇惡劣天氣,需先檢查和消除隱患,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傷人,避免損失。

六、 防止突發性事件。防止突發性違法犯罪事件,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或異常情況應提高警惕,密切關注,防止鬥毆、偷盜、搶奪、勒索等事件的發生。

七、 放交通事故。未經允許,校外車輛禁止入校;員工車輛必須停靠在指定位置;校車外出辦事,必須小心駕駛,不得超速、酗酒、違章駕駛;外租車輛時必須是正規的巴士公司、旅遊公司的,不得租賃個人、私人車輛。

八、 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每一位教職員工一旦發現學校存在安全隱患,須在第一時間向行政人員或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登記、整理、彙報工作,通知相關部門立即整改。 報告流程:第一發現人——值日領導——檢查——排除——記錄

九、 鼓勵和獎勵提供信息人員。確實是重大安全隱患的,一經覈實,行政值日給予當事人適當的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安全監督舉報制度 [篇2]

爲了充分發揮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監督舉報作用,及時掌握和處理員工舉報、調查處理事故瞞報、事故安全隱患等各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受理範圍和內容

公司內及輪船運行航線、安全設施、設備等存在的較大事故隱患、事故瞞報或私自處理等嚴重違反安全生產“一法一例”的行爲。

第二條 範圍。本舉報制度中舉報人是指所有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受理原則

堅持部門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的原則,部門內部能解決的問題不推不靠,部門內部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向公司領導彙報並及時處理。

第四條 舉報受理

1、對於舉報情況,應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併爲舉報人保密。

2、對舉報人不願公開身份的應尊重舉報人的權利。

3、對舉報內容不屬於本部門受理的情況,應由部門負責人向公司領導反映、及時處理。

第五條 調查處理

相關部門自接到交通安全舉報,必須按規定對舉報情況進行覈實,對一般舉報情況在當天內處理完畢,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公司領導,對情況特別嚴重,事故隱患較大的舉報,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調查、處理、整改完畢。

第六條 舉報方式

1、投訴電話:8226959

2、舉報郵箱:

第七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