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監控管理制度

(一)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因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範和各項消防全管理制度。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

(二)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

(三)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

(四) 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值班操作人員,應取得崗位操作證,持證上崗,並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五)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位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室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位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 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八)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一)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消防監控管理制度 [篇2]

1、消防/監控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2、消防/監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3、值班人員在消防/監控中心不準吸菸、喝酒、會客、吃東西、上網、看書報,接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不準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4、監控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部門主管批准,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5、嚴禁非監控人員在消防/監控中心內逗留,不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參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經過物業部主管/經理或物業副總經理批准;

6、消防/監控中心監控人員應保持室內衛生,監控設備外觀無灰塵爲合格

7、監控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並聯系技術人員進行維修

8、每班當值監控員都要填寫《消防/監控設備的運行記錄》,運行過程中發現誤報時應填寫其時間、地點等,並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保存監控中心的記錄材料及設備檔案資料;

9、出現報警信號,消防/監控中心監控員必須立即覈查報警信息,通知現場安管員進行跑點現場確認;

10、如發生緊急情況,應按照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時上報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