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是不是應付職工薪酬

工作者們完成了工作後除了期待的應付工資,同時也會期待職工的福利費。那麼職工福利費是否屬於應付職工薪酬中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爲你精心推薦的職工福利費是否應付職工薪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職工福利費是不是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福利費是應付職工薪酬嗎

職工福利費屬於職工薪酬,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進行覈算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爲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髮放給職工或爲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爲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

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

一、職工福利費範圍

(一)職工福利費的開支範圍

1、職工醫藥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包括職工浴室、理髮室、洗衣房,哺乳室、託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後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託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二)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

二、職工福利費的構成

1、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爲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髮放給職工或爲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1)爲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2)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3)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4)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2、企業爲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爲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爲職工購建住房。

  職工福利費通過應付職工薪酬計提的原因

一、因爲準則規定,職工福利費屬於“職工薪酬”的一部分。

1、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爲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係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2、其中的“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後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除外。具體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

3、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補助費、撫卹費、職工異地安家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支出。

二、企業應當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並按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賬,覈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